零点看书>仙侠修真>氪金剑仙李太白>第六十四章 何乐而不为?

群芳阁,一间僻静的厢房内。

一名风韵犹存的中年美妇,同一名眉眼俏丽的妙龄少女正在有说有笑地相对而坐。

“我刚刚听说,王团儿那个毒妇,被气得直接晕死了过去,大夫都请来了好几个。”

中年美妇笑得猛拍大腿道。

“都是妈妈高明,谁能想到,远在泷州的宋老先生,居然也被妈妈请了过来。”

妙龄少女也是掩嘴“咯咯”直笑,少女声音听起来甜丝丝的,说话时还不自觉地露出几分媚态。

这中年美妇跟那妙龄少女,不是别人,正是群芳阁的假母宋金花跟红牌柳夜青。

“也是多亏了主家全力支持,否则哪里能将宋之问弄到这碎叶城来,这老东西可是戴罪之身,也亏了碎叶城天高皇帝远,否则就算主家再有能耐,也不敢把他弄过来。”

宋金花今天心情不错,于是跟一旁的柳夜青多说了几句。

“倒是那阿虎,倒是让我有些刮目相看。”

她接着神色带着几丝诧异地道。

“妈妈你是说之前在朱雀街卖烤饼的那个?”

柳夜青问。

“对,他找那神秘人写的那首《侠客行》的确是有几分才学,所以我便想着能不能叫他让他神秘人也在诗会上帮我们作一首。”

宋金花道。

“他没答应?”

柳夜青问。

“是,但这并不是让我刮目相看的地方。”

宋金花笑了笑。

“碎叶城能拉拢的读书人都被我们拉拢了,又有宋之问宋老先生助阵,他愿不愿站在我们这边,对我们来说无足轻重,之所以还要花重金相邀,完全就是为了抬高加码,坑那栖燕楼一笔。”

说到这里她露出了一个得意笑容,随后继续道:

“可谁知,那阿虎居然没再加价,而是直接应允了栖燕楼。”

“或许是栖燕楼暗中给了他什么好处也说不定。”

柳夜青道。

“想来应该是这样了,不然依着这阿虎爱财如命的性子,怎么会有钱不赚?”

宋金花道。

“妈妈说的极是。”

柳夜青也是笑了笑,认同地点了点头。

“那神秘人的那首《侠客行》我也读过,的确是文采斐然,但此等佳作绝不可能是朝夕之功,这次诗会又是以我跟那嫣萝为题,他便是真有才学,也很难写出佳作。”

她接着又补充了一句。

那宋金花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除非是他能写出流芳千古的诗作,否则以他一人之力,休想在诗会上胜过我们群芳阁。”

柳夜青闻言先是笑着点了点头,随即马上眉头微蹙,用一种试探的语气低声向那宋金花询问道:“妈妈有没有问过,夜青何时才能回长安?”

她说话时,一对桃花眼看向那宋金花的目光,我见犹怜。

“姑娘你大可把心放宽,只要我群芳阁能在碎叶城中压过那栖燕楼一头,主家自然会招你回长安。”

宋金花拍了拍柳夜青的肩膀,语气温和地宽慰道。

“妈妈既然都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柳夜青嫣然一笑。

“只是这碎叶城如此偏壤之地,为何主家会这般看重这里?”

她接着好奇地问道。

“碎叶城自然比不得长安这种繁华之地,但这**邦与内陆的商贾云集,控制住了这里,就意味着能第一时间得到来自外邦的情报,这对主家很重要。”

宋金花一脸神秘地道。

“原来如此。”

柳夜青闻言也是一脸豁然地点了点头。

“这些事情虽然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但姑娘你还是不要轻易说出去,你负责将那些个臭男人迷得神魂颠倒就好,其他事情,就交由妈妈我来处理吧。”

宋金花极是宠溺地拍了拍柳青夜的脸颊。

……

“啊……嚏!……”

碎叶书院的课堂上,李白一上午打了好几个喷嚏,看得封大先生是连连摆头。

“看来太招人喜欢也不好,一大早就被人惦记。”

李白拿手绢擦了擦鼻涕,在心里念叨了一句。

宋之问要来参加诗会的事情,李白昨天后来也听阿虎说了。

当时在听说宋之问会来时,他也是吓了一跳,因为这宋之问,是他有限的历史知识贮备中,少数记得的大唐名人之一。

不过之他所以能知道宋之问,并不是因为这人的才学,而是此人无耻且猥琐的生平。

相传这宋之问有个名为刘希夷的外甥,这刘希夷同样颇有诗才,有一日妙手偶得一佳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结果那宋之问看到了,便想占为己有,刘希夷不从,宋之问于是用装土的袋子将刘希夷压死,史称“因诗杀人”。

所以李白听说能亲眼见到此等败类,自然不由得有些吃惊。

不过如此一个劣迹斑斑之人,其诗作在后世依旧能被人称颂,也足见其确有几分真才实学。而且无论如何,他也是大唐成名已久的大诗人,众人纵使对他人品有偏见,但对其才学还是无话可说的。读书人又死要面子,既然比拼的是诗文,肯定也不愿意从人品上去指摘对方。

所以只要宋之问脸皮够厚,以他诗文的水平,让群芳阁压那栖燕楼一头还是没什么太大问题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栖燕楼的确差不多算是败局已定了。

不过李白对此却很是无所谓。

倒不是因为他对李白的诗很有自信,所以不把宋之问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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