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长得还比较帅。
综合种种条件,普朗克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李良提出什么样苛刻的条件,他都会尽力去接受。
但是当两人真正见面,在圣莫妮卡海滩的一处海鲜店坐下的时候,李良却出乎意料的好讲话。
普朗克是个相貌英俊的白人,很年轻,03年就创建了安德玛。
把安德玛从一个地下工作室,一点点带到如今的局面,殊为不易。
普朗克把安德玛提出的各种条件一一列出来,李良只是点头,基本没提出什么异议。
到最后他也只是提了一个条件:我要做安德玛的头牌,公司要尽最大的能量去帮助宣传他。
说实话,这种条件,普朗克随时都能答应一万个。
但李良随即又道:“这条要加在合同里,如果我认为你们做的不够,我随时可以解除这份合同,并且不需要赔付违约金。”
普朗克稍稍为难了一下,马上就想通了。
手上压根就没啥明星,不捧他捧谁呢?
再说人家前面一条意见没提,就这一条,无所谓了。
小公司就是这点好,可以一言堂,合同也更加灵活。
接着,具体的细节就全都交给朱姝和律师去处理了,李良只顾着吃海鲜。
今晚上是普朗克请客,李良把店里最贵的海鲜全点了一遍,吃了个痛快。
普朗克都有点怀疑,一定要约出来谈一次,是不是就为了吃他一顿。
这个布鲁斯-李可真能吃啊,大龙虾吃了多少只了?
还有大海蟹,这一根根蟹腿,集合捆起来有腰杆子粗。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好吧,来之前李良的确扬言要狂吃普朗克一顿,他午饭都饿着没吃。
另一个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朱姝尊重李良。
哪怕李良说“什么都听你的”,朱姝还是要把一切决定权交到李良手上。
这也是她一点中国女人智慧的体现。
等普朗克付钱的时候,那信用卡刷的,作为一个ceo都有点心疼。
看样子,以后要是运动装备卖不下去了,就来卖海鲜吧。
多点李良这样的客人,半年回本,一年血赚,三年买房,三十年还贷。
李良摸了摸肚皮,咋了咋嘴,感觉差不多了,饱了。
回去的路上,李良开着他的福特,朱姝在一旁问:“感觉你就是去蹭饭的,怎么好像你一点都不在乎呢。”
李良道:“我在乎啊,只是我在乎的东西,和一般人不太一样。”
“比如呢?”朱姝问。
“我在乎你啊。”
“…又胡说八道…”朱姝撇了撇嘴,嘴角却抑制不住的往上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