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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出状元!

当然啦,这会儿沈七七穿着一身军装,少数民族都很好客,有些家庭主妇看见了女孩,都在自家门口招呼着让她进屋来吃点东西,沈七七摆手拒绝,心里甜滋儿甜滋儿的,原来当军人这么受人尊敬呢!

前边还有几个扛着锄头的男人正走过来,一路上正摆着谈话,虽然说得是当地方言,但沈七七也能勉勉强强的听懂一些词汇。

“你说那事儿我知道,五天前的时候,我带着我婆娘去了趟县城,天黑的快,所以抄了小路,我听见枪声了咧!”

“我也知道,我也知道,我家那小兔崽子还和他几个同学去了,捡了不少的子弹壳儿回来,估计是警察在捉强盗!”

“这年代还有啥强盗啊,我看见的明明就是些穿绿军装的,不信你还可以去问我婆娘!”

“军装?难不成是打过来了?”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沈七七听到这里,脚下的步子不由停住,她想了一下,赶紧跑到那几位大叔跟前。

“叔叔们好,请问,那个……你们说的那个有子弹壳儿的地方,是在哪里啊?”她急忙问道,眼露希冀的望着极为老实忠厚的农民。

农民们看见眼前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军装姑娘,先是愣了几下,其中反应比较机敏的,连忙就开了口,转身指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开口就道:“瞅瞅,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大概一个多小时吧!”

“一个多小时!”沈七七瞪眼。

这山路可不比平常的泊油马路,极为难走,这些农民从小生活在这片山野之间,他们说要走一个多小时,对于沈七七来说,起码得乘以二!

“小姑娘,那边可是边境,一般人都不会过去的,你一个姑娘家家,不安全!”其中一位老伯开口,颇怀关切之意。

“边境?”沈七七皱皱眉,虽然心里有些打鼓,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她抬首,看向眼前的几位农民,诚心的道谢:“谢谢你们,我就先走了。”

说完,迈步就朝着那条蜿蜒的山间小路走去。

“唉唉唉。”其中一个年轻小伙子拉住了女孩的衣袖,但他很快又松开了手,似乎是有些腼腆。

沈七七顿脚,又扭过了脑袋:“怎么了?”

“那边、那边不安全,经常、经常出事情!”小伙子结结巴巴的开口,他的头上围着一根五色的绳子,他身上只穿了件白色的布褂子,中间并无衣扣,使得他露出了一片赤色的结实胸膛,下身是穿着一件麻色的裤子,裤管卷到小腿部分,脚上则是穿了双草鞋,非常典型的山野小伙,很健康阳光。

沈七七却笑了起来,一双眼睛微微弯起,跟那种在山头河沟边的小柳树似的,柳叶儿弯弯,特别的好看。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还是想去看看。”沈七七开口,很坚定:“凡事,都得试试才能知道结果,不是吗?”

小伙子并没有听懂女孩儿的话,他只知道这个漂亮的年轻小姑娘坚持要去山那头,他有些担忧,心里也跟着犹豫起来。

“玥笙,你就跟着这位姑娘过去吧,姑娘家一个人毕竟不安全,你照顾她,送她过去!”旁边一个扛着锄头的老汉开了口,黝黑的皮肤,嘴里还叼着一根老烟杆,慈眉善目。

“好咧,听爹的。”玥笙忽然笑了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他转头看着沈七七,连道:“姑娘,我送你过去吧,我、我认路!”

沈七七摇头,婉拒:“不用了,我自己也能过去的,不用劳烦,谢谢你们的好意!”

说完,转身已然走上那条小道儿。

黄土硬石,杂草丛生,幸好南宫越提前为沈七七准备好了一双合码子的军靴,虽然穿在脚上有些重,但是此刻走在这些硬石头堆儿里,却是半点也感觉不到疼的。

走了大概十多分钟的样子,沈七七觉得有些不对劲,转头一望,原来之前那小伙子正一直默默地跟在她后面呢。

“你怎么跟来了?不是说了不用吗?”沈七七不解,也许是在钢筋水泥的城市中呆久了,她见惯了大城市里人们惯有的冷漠和事不关心,所以根本无法理解这些质朴农民的善良心地,他们愿意帮助不认识的陌生人,从来就不是为了某种利益,很纯粹,只是因为他们愿意,打心里愿意!

“我、我担心你……”小伙子低着头,大概也就十**岁的模样吧,身子又高又瘦,不过给人的感觉却还是挺结实的一个大男孩!

沈七七闻言,很无奈,开口道:“我是去找人的。”

“我愿意陪你呀。”男孩抬起了脑袋,很纯澈的一双眼睛,棕眸黑发。

“好吧,随你了。”听到男孩这么说了,沈七七也不好再推辞,带着男孩一块上路。

有了一个人的陪伴,路程变得轻松愉快了很多,虽然两个人在很多问题上并不是能够谈拢,但是沈七七很愿意听玥笙讲诉他的故事。很多啼笑皆非的故事,比如什么下河沟里摸鱼,结果摸到了水蛇,把人吓得哭天喊地!还有,第一次和父母去城里,看见城里姑娘都穿着短裙子,盯着别人看,结果被骂sè_láng……

很多很多有趣的事情,沈七七被逗得哈哈直笑,她也会给玥笙将她的故事,不过很多东西玥笙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并不明白其中的笑点在哪里。

不过,幸好他们很快到达了目的地,是在一片处于两座大山的中央地带,葱葱郁郁的茂盛树林,天色已经大亮,丛林里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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