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翰横穿马路,身体摇晃的厉害,看得小饭馆里的众人心惊肉跳。好在这时雨势大,来往车辆根本不能视物,全部都在停车避雨。马路上空荡的很,他才得以安然涉水,一路蹒跚走到了街道的另一面。
饭馆老板看的直摇头,嘴里恨恨的道:“作死!这就是作死!这种人这样作法,活不了几天!”殊不知还真被他言中,林翰作死倒是未必,活不过几天却是事实。
急雨瞬息之间就把林翰浇了个透心凉,全身的衣服尽数湿透。他抹了一把满脸的水珠,张开双手向天哈哈狂笑:“好雨啊,好雨!再下得大点吧,老子看看你到底有多大的本事!”声嘶力竭,嚷到最后险些一口气没接上来。
林翰踉跄的转过街角,远远地看见前面的胡同口好像围了三四个人,地下也好像躺着一个人在来回翻滚,屈膝抱头蜷缩在一起,那三四个人拳打脚踢,不停的痛殴倒下的人。其中一个,猛然间自腰间掏出了一把匕首,恰好这时天空一道闪电划过,强光反射在匕首纯钢的刀身上,耀人眼目。
尼玛这得是多大的仇怨啊?下着这么大的雨,三四个人围殴一个手无寸铁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的弱者,不但出手十分重,这还不解恨,还掏出了家伙,难道还想杀人不成?
林翰自从张栋和自己都被吴哥的利刃偷袭以后,对刀具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哪个混账王八蛋发明的刀具啊,实在是坑人不浅。血肉之躯被锋利之极的刀刃碰到,无论是扎、捅、割、划,哪样都会惹出无穷后患。
“孙子!把刀放下!”林翰摇摇摆摆的走到了那几个人前几米处,指着手持匕首的男子大咧咧嚷道。
持刀男子穿着牛仔裤,白t恤,几乎齐肩的长发被大雨淋湿成一缕缕散落在脑后,闻听林翰的这一声吼叫,猛的斜着头盯了过来,眼中凶光大现,嘴角处闪过一丝冷笑。
其他的几个人也纷纷停止了动作,用手抹了把水珠,把目光投了过来。一个身体健硕的大汉,一脚踩在了地下躺倒男子的后背上,防止他溜掉,跟着看向林翰,眼睛瞪得溜圆,满口的大金牙光芒闪耀,眼里却全是凶残的煞气。
地下的男子似乎是没有了力气,脑袋无力的扎在泥水中,由于呼吸受阻,又侧头而立,满脸的血水加雨水,面目狰狞,呼吸急促。林翰只瞄了他侧脸一下,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这个人似曾相识,在哪里见过。但是大雨中辩物本就不清,再加上那人是侧脸躺倒,一时之间叫他无从仔细端详。
长发男子狞笑一声,对林翰的突然出现一点也不感到惊讶,高声喊道:“相好的,你要是喝醉了的大酒鬼,爷就当你刚才放屁了,算你捡到了便宜,有多远快你妈滚多远;如果你要是真想管这档子闲事,先报上名号来,免得我捅完了人不知道去哪里给你交医药费。”
林翰酒意弥漫周身,滂沱大雨也未曾浇灭他兴奋的神经,马上就喊了回去:“听好了,爷就是来管这档子闲事的,爷姓草,叫草尼玛!”
长发男子和另外几个人对视了一眼,脸上露出了杀机。不怒反笑道:“好好好,欢迎欢迎!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有几条命,敢管这档子闲事。”紧了紧裤袋,像身边的两个人喏喏嘴,一起慢慢走了过来,成包围状把林翰困在了中间。
这个时候,地下的男子突然声音嘶哑着喊道:“林翰,你快点走吧,这档子浑水你蹚不起,他们的后台硬,不是你能应付得来的……好意我心领了。”
大金牙闻言使劲一脚又跺在了男子后背上,骂道:“死到临头少放狗屁!你还是先想想你自己吧,一会收拾了这小子,跟着就挑断你的脚筋,你不是厉害吗,不是腿上的功夫无人能敌吗?老子让你坐在轮椅上厉害下半辈子!”
那地下的男子受这一脚,声音马上弱了下去,连疼痛喊叫的力气仿佛都没有了,一头彻底埋进泥坑中,没了声息。
林翰大是惊奇,酒意也好像醒了不少。这个人能叫出自己的名字,还高声示警,原来是认识自己的?果然刚才看他面熟,应该是有过一面之缘。可是究竟是谁呢,一时间努力回忆,就是想不起躺倒在地的男子是谁。有心再端详他的面貌,那人整张脸都已扎进泥水中,无从辨认。
大雨依然不歇,漫天雨雾中,长发男子以及另外两个人将林翰团团围住,每个人的眸子里,都散发出了野兽般的凶猛气息。
长发男子把匕首在裤子上抹了抹,抬头道:“小子,铁拳堂莫三,带着哥几个执行家法,帮里的叛徒不听老大的话,做出了背信弃义的勾当,必须得到他应有的惩罚。你要是条汉子,好好报上名字来,过后咱们都能找到正当香主。”
长发男莫三,还是低估了林翰。他按照自己的想法,觉得林翰一定是有些来头的。
寻常的老百姓,小青年,谁见到这大雨中群殴之事,不是避而远之?借给他们几个胆子,也不可能大刺刺的来找茬。敢来大刺刺找茬的主,就一定不是寻常人。
其实莫三的这个理论倒也算行得通,林翰当然不是寻常人,只不过不是他能想象的到那种“寻常人”罢了。因此莫三除了自报家门以外,还抬出“铁拳堂”的名号,以为对方既然也是江湖上混的,就不可能不知道“铁拳堂”的威名,搞清了他们的身份,看看这小子接下来会有什么反应。要说怕,莫三还是没有什么可怕的,他绝对的相信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