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厨神万尚志>第一百三十四章 入王寨信物露身份 区域差距贫富分明

金人王寨倚靠着整个草原上唯一一条大河建立,大河顺地势行走流入郑国,为阻隔郑国南北的一条大江。

王寨并非单一的建筑,而是占据了方圆百公里的金人大型聚集地,外周为民籍兵员,中层是富商、大户,内层则是贵族高管,被这三层所护佑在最中心的,便是金国王庭,金国最高统治者狐丹所住的地方。

金国全民皆兵,等级森严,又没有完备的邢典作用,是以上层人士处理金字塔低层的兵丁,他们眼中的贱民,是可以毫无理由的。

但这并不影响王寨的富庶,金人穷困,国内大型聚集地分为一庭四寨,可四寨尽加一起也不如王庭一处富庶。

眼下,万尚志二人正通过一处破败围栏做阻挡的王寨边城,进城地队伍排的长长的,在草原上游走了好几天,万尚志突然看到这么多的人群,一时有些震撼。

队伍长长的,其中未免有心怀叵测之人,做着小偷小摸之事,还有些见了万尚志,看着他不同于金人的衣装,神情有些不怀好意。

凡是有不好的目光触及自己,万尚志都一一瞪了回去,金人好欺软怕硬,一见如此情况,纷纷慌张地收回了目光。

下层的贫民是没有资格碰水的,几乎从出生到现在也没洗过澡,是以队伍中散发出纷杂的恶臭,不过少会,万尚志已经闻不出自己身上的臭味,因为他的鼻子被熏的一时失灵。

莫耐尔徘徊了两步,脸色憋得通红似乎终于忍受不住,他冲万尚志说道:“走。”便勒了马头,从队伍中钻出,直奔前方入城口检查处。

走了十几米远到了城口,说是城口,其实也就是两瓣土墙中用木棍支着拦了块布,周围站了十几位懒散的金兵看守,金兵前有个土垛子,有个读过书的金人,身旁摞了许多册子,而手中拿着个册子对照着往来出入的金人,随后再指挥身后的士兵,掀布放行。

莫耐尔驭马上前,旁边排到入城的金人一时不敢上前,识趣地站定等候。能这样大摇大摆地插队的人,一般非富即贵,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

果然,泥土垛子上的登记官懒散地抬了眼皮,问道:“姓名,出入凭证。”

骑马那高大个从脖颈上掏了掏,掏出个微微泛黄的巨大牙齿,牙齿从末端被打穿个口子,藤条从中穿过,莫耐尔一直穿着长衫衣服,牙齿项链被贴身地安放里面,怪不得万尚志也从未见过。

“莫耐尔。”

牙齿项链在面前晃了晃,登记官有一瞬愕然,随后他猛翻了那摞册子,拿出一本较薄的,翻了翻只有三页。

“莫耐尔,王子,年二七,通九年未归。”

书页上简单的几行字,和其下盖着的相国大印,说明了项链的真伪。狼牙是大王狐丹年幼时独自一人所猎,乃是白狼王之牙,大王亦是凭借独自击杀白狼王此事,而为先王倾爱,最终登顶王位。

白狼王尖牙,大王心爱不已,却亲自制作成两项链,分别赐予公主蜜沐儿,以及王子莫耐尔,大王膝下只一子,虽说王子不受王庭大臣喜爱,可谁都知道,将来这王座是要落到莫耐尔头上的,低层兵丁可不敢得罪。

是以登记官猛然起身,就要跪地叩拜。

莫耐尔收回了狼牙项链带回脖子上,平淡而迅速地说道:“不必了,赶时间进城。”

登记官心有玲珑,知道王子这是不想让人认出,遂忙止住了动作,快速挥手示意身后兵士掀布放行,一边殷勤讨好道:“请,大人请。”

同时跟随在其身后的万尚志,也遭受了登记官狂热地眼神。

走进城池,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泥土房、草屋棚,莫耐尔皱着眉看了半天,最终回了城门,叫登记官安排了位士兵带路。

莫耐尔已经九年没有回到王寨,眼下王寨已经大变样,单说领域就扩大了原有的三倍,不怪莫耐尔不认得路。

登记官特意选了个聪明的士兵,递了几两银钱,耳语一番,士兵震惊地得知自己即将要为王子带路,登记官再三叮嘱,一路上尽好职责,只需听王子的命令便好。

是以士兵浑身颤抖地走到莫耐尔身前,声音都打着哆嗦:“王、王子想要去哪。”

好久没有人这样叫自己,莫耐尔怔了一下,才说道:“香料市场你知道在哪吗。”

“小的知道,香料市场在东极方,若骑马去也要走上大半天,王子要去吗?”士兵小心地说道。

莫耐尔回头看了看万尚志,后者摇了摇头说道:“王子回到王庭,想必大王很快就会知道,做儿子的不先去见父亲,做臣下的不先去见大王,这都说不过去。”

听着万尚志换了称呼,莫耐尔心底一阵怪异,随后听了他的话语,虽然深以为然,嘴上却硬着说道:“做父亲的九年也没想过儿,难道儿还要尽儿的责任吗?”

“王子自有抉择。”万尚志淡淡说道。

莫耐尔一顿,扭头对士兵说道:“带路,王庭。”

“是。”

按照士兵所说,从此处到王庭仍要走一天多的路程,由此可见王寨范围之大。

路上多是穿着破烂衣服的金人,街道上也没什么商贩营生,倒是不少人在路边铺了些皮料便当作家来住,而这种情况还不少。

周遭的房屋,大多是泥草搭建,最好的也不过是在外铺了层灰狼皮,足以彰显主人强力的打猎能力。

士兵解释着此处是穷丁区,是王寨最大的区域,这里没有可借宿的楼阁,所以要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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