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到独孤兰台,高老爷就直接跪在他的面前,一口一个活神仙的叫着,并且千恩万谢的,那神情,绝对是发自肺腑。
高老爷亲眼见识了独孤兰台那如同神仙般的手段,又按照他的指点亲自去报官,并且带着一帮官兵抓获了那个害死自己三个儿子的幕后黑手。
这,怎能不让高老爷感到佩服,怎能不让他对独孤兰台感激万分!
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独孤兰台赶紧扶高老爷起来,说道:“高老爷,你不要动不动就下跪了,弄得兰台怪不好意思的,再说,我们既然遇上了也算是一种缘分,再说,若是我没有这个能力也就罢了,既然有这个能力,又怎么会袖手旁观呢?用江湖中的话来说‘行侠仗义,锄强扶弱是我辈之本分’!用我们玄术界的话来说‘斩妖除魔,匡扶正义是我辈之本分’!因此,高老爷不必如此客气。”
这句话,独孤兰台说的铿锵有力,振振有词,不仅是高老爷,就连九妹和诸葛启航也是感到佩服无比,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高老爷,一挥手,只见一个小厮端着一个盘子走了上来,盘子上盖着一块红布,看起来神神秘秘的样子。
不过,独孤兰台稍微用神魂之力一探测就知道盘子里面什么了,他脸上不仅有些苦笑啊。
高老爷一把掀开红布,三人只见盘子里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三十根黄橙橙的金条。
独孤兰台早就知道了,所以神色显得很平静,但是诸葛启航和九妹就被震撼到了。
要知道,这三十根金条相当于近千两白银,一般的商户可是绝对拿不出这么多钱来的。
由此可见,这高老爷在药材生意方面的确算的上是大商。
高老爷道:“一点儿心意,不成敬意,希望独孤公子能够笑纳。”
独孤兰台摆手推辞道:“高老爷真的是客气了,这钱你还是收回去吧,兰台是万万不能要的。”
高老爷道:“要不是独孤公子,我高家恐怕就要家破人亡了,就更别说给我那三个可怜的儿子报仇了,公子的大恩大德,我高某人无以为报,只能以这些黄白俗物来报答了,希望公子不要推辞。”
独孤兰台再三推辞不过,只好拿起一根金条道:“也罢,那我就只拿一根,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是不会再多拿的,还请高老爷把剩下的都收回去吧。”
高老爷见此,也只好无奈的答应了。
接着,独孤兰台又说道:“高老爷,今天是头七,按风俗,亡灵是要回家探望一眼的,你们准备一点儿饭食,放在亡灵的供桌前让他们享用,然后你们就早点儿休息,今晚上谁也不要去灵堂了,待到天光放亮后,你就立马出丧他们安葬了吧,时间越久,尸体不易存放,也对死者不敬。”
高老爷道:“一切都按公子说的办,我这就叫人去安排。”
自从见识了独孤兰台那如同神仙般的手段,高老爷如今已经把独孤兰台看成了神仙一般的存在,对于他所说的话更是深信不疑。
高老爷随即叫过来一个小厮,把所有事情均交代了下去。
此时,已是深夜了,天空中繁星满天,一弯月牙显得各位明亮,这就所谓的‘月明星稀’吧。
几人的心情也随着邪猫的死亡变得非常舒爽,怪不得有人经常说‘做好事儿会让人觉得非常开心’。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
反正独孤兰台三人现在就是这么想的。
好事儿做完了,自然也就是离开的时候了,独孤兰台向高老爷道了一声别,然后就潇洒的带着九妹和诸葛启航离开了高府。
高老爷子也竭力的挽留了,他想留三人多住些日子,可惜独孤兰台三人去意已决,他怎么留都没有留住,只好默默的看着三人渐行渐远,慢慢消失在了自己眼前。
在一处浓雾缭绕的大山深处,这里四面环山,而且大部分地方地方都是茂密浓郁的森林,更甚者,山中时常有猛兽出没。
这样一个地方,本应该是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但是今天,却有几百人在这里结伴穿行而过。
领头的两人好像非常熟悉这里的地形,带着身后的的一帮人在这深山丛林中左拐右拐的,非但没有迷路,而且也没有遇到任何的毒虫猛兽。
这帮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在‘一线天’被独孤兰台放走的那帮毛贼们,领头的两人就是他们那两个头领。
而现在虽然是深夜,可他们手里均拿着一个火把,所以对脚下的路也看的非常清楚。
深更半夜的,他们一帮人穿行于这危机重重的深山老林里,这是要去哪儿呢?
其实,他们去的不是别处,正是已经被独孤兰台杀死的那位红发男子所在地隐世家族!
没错!那个隐世家族就隐藏在这深山老林之中,正好那两个毛贼头子以前就出自这个家族,也来过这里,所以对这里的地形比较熟悉。
要是陌生人进入这里的话,早就迷失在迷雾重重的森林之中,或者是成为了那些毒虫猛兽的口中之餐了。
两个毛贼头子大可以带着一众毛贼们远走高飞的,可是他们非常清楚这个隐世家族的恐怖之处。
这个家族因为某种原因,一直隐世不出,但如果外人一旦招惹到他们头上的话,那么天下还没有多少势力能够承受得住他们的怒火。
他们如果想要杀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就算是逃到天涯海角也休想活命!
那个红发男子是这个隐世家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