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奴选择是。
墨奴回到大明世界后,一醒来,自己已经合衣倒在了兰姐软绵绵的床上大睡,兰姐坐在旁边笑着的瞅着他。
见他醒来,便嘻嘻笑道:“弟弟,你睡了好久呀!我怕你着凉,才扶你到床上…”
墨奴感激的道:“谢谢你了,兰姐,饿了吧?想要吃些什么?弟弟都给你做?”
兰姑笑道:“随便吧!看你自信满满的样子,肯定这道菜有些名堂吧!”
墨奴微笑道:“小弟新研制出了一种馄饨吃法,不如下午就让大家尝尝我的新手艺吧?”
墨奴这间小房还连通着一间小厨房,以致于空间显得十分狭小,平时操劳之余,收工回家,墨奴会去市集买些喜欢吃的小菜于小厨房小炒。
盖因老朋居是栋木制高楼,小厨房的
兰姑问他‘大家’的意思。
墨奴便向他介绍了房东巩丽及老朋四友。
后争取得兰姑同意,两人便一同出门在离他们不远的杂货店购买了‘小七馄饨’的原料,当然也顺便买了一些兰姑喜欢吃的食物。
墨奴亲自去付缘等老朋四友开工的店内邀请他们来尝尝自己的手艺,巩丽几乎是终日未离开过老朋居,去请她也最不花时间。
当墨奴去鸿福酒庄邀请陈丰时,却遭到崔老板责辱,说是墨奴这几天接二连三的让陈丰帮他请假,以致影响酒庄运运行等语,最后还将墨奴解雇。
陈丰到是有些惭愧,墨奴到是并不怎么在乎,与崔老板算好工钱后,便返回老朋居。
不过如此来来回回,回到老朋居时已经是响午时分了。
自己便开始忙碌起来,兰姑也在旁为他搭手。
两人有说有笑的忙活着,那欢快的气氛似乎充满了整个房间。
这就是两个互无芥蒂的人,相处的乐趣。
若是两人已经是夫妻,虽然或许更为甜蜜,但其欢乐程度,未必能达到这种效果!
这就是友情区别于爱情的地方。
这也是友情高于爱情的体现。
过多久,今日的五位贵客便陆续来临。
首先来的是一个矮胖滚圆的青年,他圆脸圆眼晴圆柱一般的身材,是的,他站在任何一个地方,就像一根黑黝黝的小圆柱。
但唯一不足的是那两双圆圆的眼里总会时不时的迸射两道冷电似的过于自信的狠劲。
这人本来就很有肉感,却又偏偏爱穿紧身短打。
这人就是五友之一的阵丰,没上过学堂,是个永不言输却又充满幻想的苦工,别看他身板不高,周身却有使不完的力气。
他面上本来是悠闲而又欢快的,但一踏入房间,看见身材曼妙,一举一动散发出无穷惑力的兰姑时,眼里在涌现无穷的同时又挟杂了些微的时隐时现的醋意。心空暗骂:“妈的,这娘们儿的身材真是老子生平仅见,比那些什么高档青楼里的妞儿都要好上百倍!若是这样的女人能陪老子睡一晚上,老子就算是立即死掉也值了…唉!小墨子一个傻不愣登的穷鬼,居然走了这么好的狗屎运啊!居然还与她同睡一屋?哼!还弄张地铺来混淆视听!谁不知道你小子那虚伪而龌蹉的心思?”
于是陈丰干笑道:“哈哈!小墨子,又煮什么好吃的?干么不早叫我呢?我的厨艺向来是老朋居第一呢?”说着一屁股便重重坐在床沿,他那浑身肥肉的身子分明让木床颤了一颤,险些垮掉。沉浸在床上兰姐淡淡的余香里。
墨奴笑道:“是老陈啊,不用了,不过吃馄饨而已,况且已经快出锅了,你先等等吧!”
陈丰脸现失望之色,哦了一声,便不再多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