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网络游戏>我给DNF指条明路>第228章劝人向恶

臭味相同?

亦或者说,似曾相识。

帕丽丝和鬼剑士的对视,凝视了很久,两个明明该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却在这一刻似乎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彼此的影子,那种久久呆在社会最底层摸打滚爬的影子。

陋巷的屋檐上,一滴水珠落了下来,滴落在梵风后背的梵天剑剑柄上,水珠彭的破碎在梵风后脑勺,凉凉的。

梵风回过了神,呵呵笑道,“真是很幸运,能够在天帷巨兽的背上看到虚祖的格斗家。”

“虚祖?”帕丽丝白了梵风一眼,转身去把地上的杠铃踹开,“我可没去过虚祖,我也不知道我学的是什么虚祖的格斗术,我只是想不被欺负。”

梵风道,“不被欺负,没意思,欺负人才爽。”

帕丽丝没去看梵风,而是道,“如果你只是想来找我一起欺负人,对不起,没兴趣,回去吧,我不会和鬼剑士去做哪些烧杀劫掠的事情!我要吃饭了,我只有一盒饭,我可不管你的!”

帕丽丝拿出了一盒饭,一股散发着淡淡馊味的炒饭,还有一些辛辣的佐料,吃的香甜。

梵风看着身材火辣的帕丽丝,这个下水沟公主,即使都混成这样了,还如此的善良,这真的是我曾经认识的帕丽丝吗?

以她的美丽,应该和科纳洛?罗莉安一样,穿上漂亮的公主裙,然后过上人上人的优雅贵族生活。

以她一脚踹开三百斤杠铃的力量,应该过上和勒格恩一样让人敬仰的英雄待遇,最起码走到哪儿都该是一片恭敬和赞美。

梵风之前准备了很多措辞,很多的言语,不管是卑鄙还是高尚,不管是张良计还是苦肉计,梵风都有把握让帕丽丝出手帮自己。

但是现在,看到人家宁静的生活和良善本性,梵风觉得自己如果把自己那套烧杀劫掠的冒险家话语说出来,也许有点过分。

这就好像是劝人为妓一样,自己岂不是成了江湖老鸹吗?

梵风终于还是没有说什么,抬起的手放了下来,回身道,“这个世上好人那么多,如果每个人都和gbl教一样宣扬自己是救世主,那么恶魔岂不是很寂寞?我要去陪一陪恶魔,去衬托圣光的璀璨。”

帕丽丝看着梵风离开的背影,玉手轻轻挑着勺子,“我是好人吗?”

“应该不算吧!”

“最起码那些gbl教的大人们提起我的时候,很少把我当好人。”

“错!”一个笑声传来,“他们是根本没有把你们当成人!”

帕丽丝抬起头来,一个黝黑肤色的粗犷剑士,一手提着把红宝石大剑,一手提着一个三米多高的魁梧黑大个,正看着自己。

帕丽丝眼神扫过粗犷剑士手上的红宝石大剑剑徽,雄鹰狮鹫徽很是显眼,帕丽丝道,“帝国人?”

加百利道,“准确的说,帝国大剑师!”

帕丽丝哦了一声继续吃炒饭。

加百利把那昏厥的憨大个丢了一边,靠着墙壁道,“你应该没离开过天帷巨兽吧。”

帕丽丝没说话。

加百利道,“在我的家乡,你这个容貌可以去参加贵族舞会,然后凭借漂亮的外表,去当一个贵族夫人,荣华富贵一生,走到哪儿都是吃最好的,穿最漂亮的。”

帕丽丝道,“这个容貌让我容易在打架的时候被针对,如果不是毁容太疼,我真想不要这张漂亮的脸。”

加百利摊开手道,“好吧,容颜这种事情,说实话,并不是很重要,人么,最重要的就是理想!你知道什么是理想吗?就是那种一直希冀的事情,像我年轻的时候,我就想成为一名帝国骑士团团员,后来我加入了骑士团,可惜帝国挎了,就连我的团长都去投奔皇帝的敌人了,我就悲剧了,愿望实现了不到一个月,我当了他吗的一个月不到的骑士,又变成了光杆剑士。”

“我从骑士变成了普通的剑士后,就对帝国,对团长,所有人失去了信心,我开始喜欢看这个阿拉德,看看每个地方的人是怎么生活。”

“我去过天界,安特鲁大峡谷知道吗?那个地方是天界人的战场,大峡谷靠外就是神之都根特,那个地方高达漫天,枪火如雨,我见过无法地带刚刚学会说话的天界小孩,说的第一个单词就是开火,我见过神之都根特的小孩他们说的第一个单词是糖。”

“我去过暗黑城,暗黑城外的暗精灵墓地,一个守坟的老精灵给我说,曾经的时候,精灵王还在的时候,暗黑城是如何得了得,可惜了,邪龙入侵,精灵王与其同归于尽,尘归尘土归土,我离开的时候有一个叫克伦特的帅小子找我买花,他要买天界最漂亮的玻璃花,给他的意中人表白,我没要他的钱,还告诉他,如果可以,以后还我一百朵花,也许那个时候,我也要给我的意中人表白了,这些花就当存在你这了……”

“我还去过……”

咣当一声,饭盒落在地上,帕丽丝抹着薄唇,挑衅道,“你的废话可真多!”

加百利看此,耸了耸肩,回身嘀咕着,“果然是个不开窍的,怎么说也不会走,算了,也不差她一个,反正我们只要找到奥菲利亚,一切都好办了。”

然而,加百利没有走出太远,背后地方传来了御姐腔的磁感声,“没有我,你们是找不到奥菲利亚的。”

加百利回身看去,帕丽丝一袭白色gbl教长袍,正朝着自己走来。

加百利微微一怔,“你不是不参合欺负人的事儿吗?”

帕丽丝走过加百利身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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