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千姿跟鹿鹿老师的相处模式很多时候都不像师生,而是朋友。
鹿鹿老师本来也不大,刚从师范学校毕业,也是真心喜欢和心疼沈千姿。
她接了沈千啄糖果,撇了撇嘴,“真有那么灵吗?”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吗?”
鹿鹿老师笑着瞪了果。
……
高三每个班派出一个代表跟校长一起去接老朋友。
沈千姿看到一班的阎晶晶,眼睛里闪过诧异。
沈茜是一中的活招牌,有露脸的事情,老师都会推荐沈茜。
她以为这次来的也是沈茜,没想到是阎晶晶,看来她跟薛爱琴的关系不错。
阎晶晶也看到了沈千姿,注意到她的目光,轻蔑地扫过,满是高傲。
沈千姿黑人问号脸。
高傲什么?
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学校门口,车门缓缓拉开,一位穿着深棕色西装的男人下车。
沈千姿扫过男饶脸,熟悉的感觉扑面而过,只是想不起来到底在哪儿见过了。
校长给了男人一个拥抱,操着一口流利的英文,“老同学,好久不见。”
“确实,有十五年没见了吧?”
“只多不少。”
几个人声议论:
“校长跟那个男人在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我只听见了校长的好久不见和那个男饶十五。”
“沈千姿,你听懂刚才那两句话是什么意思了吗?”
有人碰了碰沈千啄手臂,沈千姿回神,一脸茫然,“什么,我不知道啊!”
那人自讨没趣,“就知道你不会,我刚才就不应该问你。”
沈千姿:“……”
她招她惹她了?
校长介绍道:“这位就是我留学时的好友,约翰。”
约翰?
沈千姿猛地一震,盯着约翰看了好一会儿,总算想起来,她为什么看到他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了。
千姿活到了108岁,也收了几个徒弟,约翰就是其中一位。
跟其他因为兴趣想拜她为师不同,约翰是被逼无奈。
他们家是艺术世家,却偏偏除了一个喜欢做生意的约翰。
他父亲很清高,认为做生意的人满身铜臭味,便把约翰塞给了她。
千姿虽然是画家,但她是个爱钱的俗人,在知道约翰有做生意的赋之后,她借给他一笔钱作为创业资金,为此还惹得约翰的父亲不悦,跟她大吵了一架。
千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黑粉和敌人,哪怕约翰的父亲跟她绝交,她也没有放弃约翰,支持他想做的事情。
她不认识约翰就算了,她认识了就不会允许约翰的才华被埋没。
事实证明,约翰确实有经商的头脑。
他现在是一位很成功的商人。
校长:“我以前邀请过你好几次,都不肯来我们国家,这次怎么肯来了?”
约翰瞳孔里闪过一丝沉痛,“我这次回来主要是想看望一位故人。”
校长挑眉:“一定是一位很重要的故人吧?”
他在外留学四年,跟约翰是非常好的朋友,几次邀请他,他都无动于衷。
能请动他的,一定是对他很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