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若是在外面走还要小心一点,免得平地风起,把哪家郎君吹进了怀里,那真是一场无妄之灾。
泯泯用手扣住斗笠,免得被风缴去了,过了一会儿觉得吃力,于是拿下来放在手里,眼前清晰许多,街市上皆是异域风格的人,五官极为立体,眼睛有各种颜色,也有黑色的,多数人高马大壮实得很。
“烤馕要来一点不?”
泯泯停下脚步凑上去看,却被塞了一大块饼子,那人还乐呵呵的,“丫头尝尝脆不脆,好吃再买哈!”
这么一整个叫她尝?泯泯举着烤馕嚼了一口,觉得一般般,不过当干粮很合适,就买了许多,不敢明面上往置物囊里丢,毕竟这里没人修炼,没见过这些东西,怕引起不必要的骚乱,于是只好老老实实拎在手里。
在街上走走逛逛,浑然不觉已经成为街上的焦点的泯泯瞅见一家店铺,嘴角微微扬起,拎着斗笠和一大袋子烤馕就走了进去。
店里有很多成衣,衣服她倒是不缺了,少的就是个称心如意的帽子。其实要不是骑马不方便,她觉得打把伞更合她的意。
“丫头要看什么?来量一下。”老板娘是这里少见的黑眸,笑得格外灿烂,拿了布条做成的尺子就往她身上招呼,摸完肩摸胸口,最后还在臀部比划了一下,“丫头这么好看,穿我们家的衣裳肯定更好看,包管你的心上人看了立马动心。”
泯泯闹了个红脸,结结巴巴道,“有……有斗笠吗?这样的,小一点的。”举起手里的斗笠示意。
“害!早说呀!买斗笠还量啥!”老板娘嗔道,转身就往屋里走,“金月,你前几日做的那个斗笠呢!快拿出来给客人瞧瞧!”
一个袅娜女子走了出来,扶着门框道,“昨日里就给大哥了。”
老板娘一瞪眼,“那不是照着我的尺寸做的么!给他做什么!他那个大脑壳,能戴的上么!”
金月吃吃笑了几声,“大概是拿去讨好萝姑娘了嘛。”
“啊?”老板娘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那就算了,算这小子开窍!”
转身对泯泯说道,“不好意思,恐怕要等几天了,我这里有图纸,我给你看看先。”
泯泯拿着那张微黄的麻纸,的确是好看,只是要等几天,她有必要在这里待那么久吗?
正思索着,门被猛地推开,一年轻壮硕的男子两条裸露着的古铜色胳膊上满是血迹,身上只穿了一件里衣,衣裳破烂不堪,怀里搂着一个女子,裹在厚厚的大得不合身的毛皮衣裳之中。
“哎呀,哥怎么了?”金月在里间眼尖地看到,赶紧跑了出来,扶住男子。
男子说不出话来,只将怀中女子推向金月身上,自己一屁股坐在地上,显然是受伤不轻。
然而裹在衣服中的女子看不清面容,软软倒在金月怀中一动不动,毫无生息。
“银蛇那些人欺人太甚!”男子咬牙切齿,眼圈红得滴血,手握成拳狠狠捶打着地面。
“金刀,你在外面惹事了?”老板娘一脸担忧,任由十三岁的小女儿看着店铺,自己带着金刀金月以及昏迷不醒的女子进了里间。
“这怎么伤成这样!”打开包裹着的毛皮衣裳,里面露出一个女子,衣裳尽碎,浑身青紫,嘴角也有伤痕,看着十分凄惨。
作为过来人,她这一眼就知道在这姑娘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只是这是金刀从小一直爱慕的萝姑娘,她看金刀的表情,叹了口气。
好看的东西总是过于醒目,就是难以保护。
“阿萝,阿萝。”金刀扑到塌边,呼唤着女子,女子面容苍白,双眼紧闭,他内心痛苦,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他不断回想起那令他疯狂的一幕。
几个男人围在阿萝家的前厅,对她随意施为,而她的身下血流如注,已经失去了意识。
唯有那秀美的眉心,紧紧蹙起。
他放在心尖上十几年的爱人,他从来舍不得迈过雷池一步的人,居然被这一群银蛇派的畜生糟蹋了。
“金刀,你快去医馆把伤看了。”老板娘对金刀道,“萝姑娘我照料着。”
“药馆老先生前几日出远门了,他们那只剩一个学艺不久的弟子,抓药还可以,看病恐怕不行。”金月还算冷静,一边给萝姑娘擦拭一边说道。
金刀稳稳坐在床边,根本没有打算去药馆。只是老板娘担忧得不行,“那怎么办?你这伤!”
金刀肩上一道刀口,深一寸有余,拉开长长的血口,鲜红的血不断滴落,染湿了白色的衣裳。
门口一个软软的声音响起,“我会一点医术呀,我帮他看看吧。”
泯泯眨巴眨巴眼睛,她还没走呢,这一家子慌张得把她都忘记了,她听见一句“药馆老先生出门了”,便知道他们面临的窘境。
那金刀的伤她也瞥见一点,严重得很。冬天虽然不容易发炎,但是伤口也好得缓慢,不处理一下,只怕比较麻烦。
“丫头,你真的会?”老板娘擦了擦眼里一点急出来的泪花子,看向门口。
泯泯点头。
边塞人天真淳朴,没有心眼,听她说会医术,当下只有庆幸,根本不会怀疑一个小姑娘说的话到底是真是假。
泯泯蹲在地上,先把金刀的伤口用清水清洗,要来家家都有的烈酒消毒,随后上了自制的药膏。伤口其实需要缝针,但是没有消过毒的线,怕感染只好作罢。放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