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他看上了一位好胡娘,要是可以的话,准备就娶妻成家过日子了,这才恭州,距离开封府还远着呢,他不想去了。

“什么事,你说,只要有酒喝就行。”这把剑也是很好说话,向来都是有酒就行。

“当初你让我从墓园将你带出来,要到开封府去,可其中原委你亦未曾细细讲明。你为什么非要到开封府去,咱能不能不去了?”

“不行,啊~小胖子,不去了不成!”这个事儿就不是有酒就

行的了。

这怎么办?是,出发之前就说好了的,到开封,按理说就该把这剑送到开封,但是这一走,不就见不到小云了吗?

“呃……”胖子说,“我答应你了,半途又反悔了,是我对不住你,可现下我也实在是没心思做别的事了,咱这样吧……我花钱另外雇几个人,管他们酒饱饭足,让他们送你到开封,你看这样成不成?”

“不成,”剑说,“就只有你能带我去,换别人去,他们都得死半路上。”

我去就不死吗?!胖子一听,更不想去了。这真不能怪胖子不厚道,他现在有中意的姑娘,而且处得挺好,好到晚上都同睡一张床的程度了,娶妻生子过幸福生活不好么?好嘛这一切他都不要了,还想着不管路上多危险,都要带着这把剑到开封去,这不是疯了吗?这种情况下,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想再带着这把剑上路的。

胖子叹道:“你别跟我闹行不行?咱说真的,就算我对不起你了,反正我的钱也都是你给我的,我现在分文不要了,全给别人办这件事,实在不行咱就找镖局,不管怎样,我找人把你送到开封。你怪我也罢,怨我也行,我是不打算走了。”

剑说:“我没跟你闹,我就是在跟你说真的,镖局也不行,换谁来都得死,只有你能送我去。”

“既然路途如此艰难,你便实话告诉我,何由何故,你一定要去这一趟开封。”

附身于剑中的这一个冤魂,原姓魏名轩,人如其名,气宇轩昂,什么职业呢?乃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家有一妻柳氏。虽早已有妻,却因战事频繁,魏轩长年征战,无暇顾家,膝下并无育得一男半女。一日凯旋而归,路遇一个拾残羹而食,无家可归的小男孩,心生怜悯,将小孩领回府中,收养了这个孩子,取名魏璇。

魏轩待这个孩子,一句话形容亲生儿子,也不过如此!府中佣人但凡有在背后说这孩子半句闲话的,一律赶了出去,全府上下,只当这是老爷的亲生儿子来照料。柳氏也十分喜爱这个孩子,魏轩又长年在外,只有魏璇这个孩子常伴柳氏左右,柳氏夜里孤枕难眠,便抱着孩子睡觉。

几年的光景,魏璇长到了十七岁。原先在街边捡东西吃的时候,忍饥挨饿,营养不良,到了将军府可就不一样了,养了这么几年,如今魏璇已长成一个一表人才的美男子了。

小的时候,小小一个小孩,娘亲抱着睡,天经地义,如今再抱,不合适了。不合适是不合适,柳氏夜里仍留他在房中,同床共枕,下人们又敢说什么?那会儿的姑娘,十四五岁,就急着嫁人了,这位柳氏十五岁就嫁了进来,等到魏璇十七岁时,她也不过是二十几岁。

魏璇到了这个年纪,生理上已经有反应了;柳氏年龄也不大,长年孤寂,也甚是难耐。而且她知道他不是亲生儿子,他也知道她不是亲母,心理上没有多大的障碍。天天这么同床共枕,俩人最后就越了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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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提示:第59章 大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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