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乖儿将包袱绑在身上系好,叫上还在一楼的少女和掌柜的,还有小二三人跑出客栈。
果然,他们前脚刚跨出大门,这个不大的客栈直接坍塌了。
掌柜的看着眼前的一幕,神色呆滞,口中呢喃:“我的房子啊…”
小二叹了口气道:“我的工作啊…”
古乖儿和马玲玲对视了一眼,同时道:“我的马!”
两人前去马厩牵马,留下掌柜的和小二深深注视着前方浓烟散尽,只见废墟,不见人影。
“这可如何是好?”掌柜的欲哭无泪,连个赔钱的人影都看不到。
没多久,古乖儿和马玲玲各自牵着马走过来,“丁零当啷”,引起了掌柜的目光。
打量了少年少女两眼,掌柜的暗自摇头,只能苦中作乐的想着两人倒是挺般配的。
“掌柜的,这是我们的饭钱,天色这么晚了,你们也赶紧找个住处吧,我们就先告辞了!”
古乖儿从怀里掏出十两银子递给掌柜的,然后转身离去。
掌柜的望着他们的背影大喊道:“谢谢!祝你们一路顺风!”
“有缘再见!掌柜的!”
……
“你去哪啊?”
古乖儿问向身旁的少女,此时两人都骑上了马,只不过速度很慢,相当于散步。
夜里无火,视线难以远眺,借着月光,道路还算看得清。
马玲玲沉吟良久,按理说她是出来找帮主的,不过却连帮主的影子都没见着。
出来这么久,再不回去就要挨打了,反正认识了这么一个俊美男子,也不算亏,
“我要回枯木城,你呢?”
“我回陇城,既然顺路,那便一起吧?”
“好。”
马玲玲欣然接受,主动挑起话题:“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古乖儿,你呢?”
古乖儿…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
心中好奇,她就问了出来:“我叫马玲玲,你为什么取这个名字?”
古乖儿陷入回忆,长话短说:“这是我干爹给我取得名字。”
“呀!你也有干爹啊!”马玲玲惊呼出声。
“额…你也是无父无母吗?”无父无母之人,古乖儿在丐帮见得多了。
但还有干爹的,就只有旁边的马玲玲了,这让他多少有了点同病相怜之感。
这次轮到马玲玲陷入回忆,神情低落的说道:“我原本叫马冬梅,和我爹我娘一起住在神龙湖南区西南那片的一个村子里。
可是十年前,地龙翻身,村子没了,我爹娘也没了,整个村子就剩下我和几个人…”
说到这,马玲玲顿了一下,觉得气氛有点压抑,就略过了大部分,挑重要的说。
“后来我们一路乞讨,他们都很照顾我,当我觉得自己也快要死去的时候,是干爹救了我,还给我换了个名字。”
“我是从小就被我干爹收养着…你一晚上不休息没事吧?我记得这一路好像没有客栈了。”
古乖儿和马玲玲谈不上谁比谁更惨,只是差不多的身世让两人相互间有了些认同感。
马玲玲努力想了想,后面的一段路确实没有住宿的地方,村子倒是有一个,不过到了那估摸着都要天亮了。
“我们还是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夜里也走不了多少路的…”
听了马玲玲的提议,古乖儿应声同意,随后两人离开官道,进入山间,希望找到野兽洞穴之类的,可以暂住一晚。
山间树木丛生,骑马不得,于是只能步行,还没走多久,好巧不巧的,马玲玲受伤了。
“哎呀!”
“怎么了?”古乖儿出声询问。
“没什么,就是腿被刺伤了…”
“那我背你吧。”
马玲玲内心欢喜,表面娇羞道:“那…麻烦你了!谢谢!”
“没事儿!”
古乖儿将包袱移到胸前,背起马玲玲,左手牵着灰鸡,右手托着背后的马玲玲,两人自然不可避免的有了些心照不宣的身体接触。
马玲玲心里是这样想的:哎呀!好羞人啊!
而古乖儿的心里是这样想的:这怕不是个傻子吧!衣服买不起就算了,鞋也不穿!
“你为什么不穿鞋啊?”古乖儿出声问向背后的马玲玲。
马玲玲右手摇晃着缰绳,缓缓说道:“这是我们那里的习俗!
传说在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善良,大方的少女,她还很勤劳,每天帮家里的爹娘做事。
有一天,一位去都城赶考的书生在她家里借住了一晚。
第二天,书生走了,但却忘记带走他前夜里读的书。
善良,美丽,大方的少女自然要还给人家,于是就带上书一路追赶。
她的爹娘怕她走丢,就给她的脚踝上戴了一串铃铛。
连天的赶路让她身心疲惫,就算脚上的鞋破了,也没有放弃。
最终,她光着脚追上了那个书生,把书还给了他。
可是书生急着赶考,只能把这份恩情放在心里。
一个月后,少女的村里来了许多人,一个个穿得大红大紫,跟官老爷一样!
有人说这是状元郎来了!少女也跟着去看了,这时候她发现状元郎竟然是那个书生。
接着,令人惊讶的事情出现了,书生找到了少女的爹娘,说他是来提亲的!
而彩礼是天底下最美丽,最漂亮的一双鞋子!
少女的爹娘很高兴的同意了,最后,少女和书生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所以,你们那里的人都不穿鞋子吗?”古乖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