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掂量下兜里的钱,叶菀放弃了,她买不起这么多。
“老板,给包起来这支吧。”叶菀转回来原先的位置,要了第一眼看重的那支毛笔。
那老板一眼惊讶,问“确定买?这笔可不便宜。”
叶菀点头,却道“读书得用好笔,一支好笔只要保养得当,能写好几年呢,花的值得。”
“小姑娘好眼光,这话不错,买回去好好用,三年内不用换都行。”
叶菀拿了笔,使用墨绿色的锦盒装的,看上去挺高端大气,她给出去的一两银子也不心疼了。
这可是毛笔啊,得拿来读书写字的,小不点的第一支笔,值得。
遂又想到叶蕊,那丫头不爱学习,估计写字念书是不可能静下来心来的,可她也不能厚此薄彼,于是叶菀在书店里挑了挑,找到一本简单的话本子,算是神话故事的那种,准备买了带回去给叶蕊。
至于叶蕊看不看得懂,那就是她的事情了。
“看不懂就得识字,识字的话就得跟着小不点一起背《三字经》和《千字文》,等字都学会了,目的也就达到了。”
叶菀将东西全部放进空间里,终于舍得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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