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屋内,叶老汉还在抽焊烟,那烟杆子里本就没多少烟丝,过了嘴瘾也就没了,可他仍然叼着没舍得放下来。
边上,周氏将事情仔仔细细说了一遍,着重点在张巧儿偷钱一事上,她看向大儿子,恨铁不成钢,“当初就跟你说过,张巧儿这女人不行,长得太瘦没福相,屁月殳不大不好生养。你看看你看看,生的两个女儿就跟她娘一模一样,那模样一看就是没福气的,还有那儿子,一生下来就是个病秧子,也不知道……”
“娘!”
叶大山眉头一紧,事关自己儿子的事情,他难得会反驳几句,“今儿去镇上给大夫瞧了,大夫说了孝礼会好的,只要好生养着,没几年就能和孝义一样活蹦乱跳的。”
二弟家的儿子一出生就壮实,从小就好动,叶大山实在是羡慕。他不求自己儿子将来能读书考中秀才当官老爷,只希望他平平安安的活得长久些就行。
叶大山觉得,儿子做个庄稼人最好,像他,干活干的一身结实。
“以后等孝礼好了,让他跟着我下地,多做些农活身体自然就结实了。”叶大山这么想就这么说了。
周氏一听,忍不住翻白眼,这大儿子还真是个傻的,哪有盼着儿子种田的,简直没出息。
不过,小儿子要读书,每年束脩是笔不小的花费,明年这个时候还要参加乡试,乡试得去晋栈等等,周氏这么一算,顿时觉得这个钱是个无底洞,怎么都凑不起来。
这么一想,周氏想把叶菀嫁出去的心思更重了。
想要嫁大孙女,她作为奶奶,在叶家自然是说一不二,可是周氏想做好人,不想落一个卖孙女这么不好听的名声,这就需要大儿子和大儿媳的支持。
即便不支持,也得让他们默认。所以这个节骨眼儿上,不能将人骂得狠了。
四十文钱被偷了,那……且忍忍,等叶菀嫁出去,她可是可以收二两银子呢!
“大山啊,不是娘说你,实在是你这媳妇儿太不乖顺,一天天的活没干多少,净想着钻这么旁门歪道,这四十文钱,是拿了给叶菀看病用的,叶菀也是我孙女,她和我说一声,我还能不拿出钱来给孙女看病不成!”
“就孝礼这病,每个月得花多少钱啊,我照样不是每个月都给你钱让你带着人去镇上,张巧儿坏就坏在,自己偷拿……”
周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的叶大山满面愧疚。
想到自己每个月从亲娘这里拿了这么多钱去给儿子看病买药,这个钱,可以说是家里一大笔花费了。
叶大山觉得他娘说的没错,他们大房这边,花费的确实比二房要厉害,和读书的弟弟差不多了。也是因为这个,叶大山平日里从来不会为自己妻子女儿们向亲娘讨要什么。
弟媳和侄女侄子们有的那些东西,无论是布匹还是吃的,那都是他们该得的。
他们大房的钱都用在给孝礼看病上了,怎敢再要求太多?
叶大山只想着自己儿子花费太多,几乎成了家里的负累,却不想,在这个家中,出力最多最辛苦的也是他们大房一家子,除了他们夫妻俩,就是两个女儿也是每天干最多最累的活,细算下来,其实是亏的。
“娘,您说的是,我会和巧儿说的,您别生气,四十文钱……”叶大山一顿,细细琢磨,最后想了个法子,“您到秋收的时候,少分我们些零花,权当是抵了这四十文吧。”
叶家周氏当家,但是每个月也会给一点儿零花给两个儿子,尤其是秋收之后,心情好,给的自然也多一些。
但是这个多也就是周氏自己认为的,和每个月源源不断给小儿子的,那是绝对不能比。
原本因为叶菀的事情,周氏已经不打算计较了,可是大儿子蠢笨的又提出来拿秋收之后的零花抵,周氏自然乐得答应。
大儿子一家都是蠢的,一辈子到头也就只是庄稼汉了,哪里有小儿子日后有出息,能剩下四十文,那就可以多要是最紧要的头等大事。
“那成,这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可别怨娘。”
叶大山点头,还一脸感激亲娘不计较。
“那娘,咱吃午饭?”
叶大山一说,周氏肚子咕噜噜直叫唤,刚才一顿闹腾和追打,倒是消耗了她不少力气。
厨房里的饭香浓郁,周氏大手一挥,说了开饭。
叶大山就兴冲冲的转身回了西厢房,拉了张巧儿说了会儿话,带着一大家子去厨房吃午饭了。
饭是周氏盛的,她拿了勺子,每个人碗里盛上,然后递给每个人。
一贯的偏心,给两个孙女和大儿媳张巧儿,碗里盛的都是米汤多饭粒少,就是地瓜块也是能够数的清楚的,这样的一碗,吃完也就只是个半饱。
可即便是这样,将盛好的一碗递过去时,周氏还是忍不住念叨着“饿死鬼投胎”之类的粗鄙的话。
等轮到大儿子,周氏倒还是心疼,满满的一碗地瓜,米汤也就一点,基本山是干的。
而最后是自己和叶老汉,那就是剩下的全部清一色的浓粥了,白糯的粥在碗底沉淀着,看上去特别的莹润发亮。最后还剩下一点米粥,周氏算大方,盛出来有半碗,给了小孙子。
“吃饭。”叶老汉将焊烟一收,说了声开饭。
七个人围着一个破旧的圆桌,就着桌上的两碗清水煮菜,吃的挺香。
叶菀只是安静的喝米汤,她现在胃口不大,喝了一点就喝不下去了,碗里的几块地瓜都被她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