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重生搬砖工的小日子>第18章 寸寸青丝愁华年

季强果然比李四厉害多了,从钟良山家那栋三层小楼开始,到接近年关,季强总共做完九个大小工地,其中,钟良山帮忙介绍的有两家。

大半年下来,季强变化极大,沉稳了,自信了,开朗了,最重要的,终于不再是文盲了!

偶尔,跟包贝一起走在外面,整个人都显得高级了!

啥是高级?对男人来说,高级就是权力、财富、学识,当然,最终看的还是成就!你爬山爬到一半,掉下去了,那自然什么都没有了!

季强兜里有了钱,自然有底气,钱是男人胆,应该不光对男人如此。

至少,再次进入步行街,包贝不会再说,只买一套,这样的话了。

他俩最喜欢的还是衣纯,款式繁多,质量不差还便宜,运动休闲装,穿起来,那个合身舒适劲就甭提了,尤其,每次进门,迎宾美女一句甜甜的“欢迎光临衣纯!”总是很亲切,而不是像程式。

旁边有八匹狼,啄木鸟……之类,不少的店铺,季强现在不用包贝教,自己就能认出来,再跟店铺里面一对比,就明白了,哦,原来以前某人说过的什么什么牌子就是这个啊!光走走看看就能长三分见识!

如果,按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小学毕业大概能学会三千个汉字的话,季强现在大概相当于小学毕业的水平,自从认识的汉字增多,季强这粗人居然爱上了看书。

每天一到下工,请来帮忙的两个小工总会累得“呼哧呼哧”直喘气,在毛陈和满超眼中,季强这家伙就不是人,换别的工地,两人加点劲可以配四个大工,在这里,他喵的,老被季强摧,简直就是魔鬼,要老命了!

如果不是加了两块钱一天的工钱,他喵的,谁爱干谁干去,第一天的工资我都不要了,直接走人,说到做到!

而季强下工回到家,读书写字,雷打不动!

并且,最近,这个五大三粗的家伙读唐诗上瘾了。

卢中南的《小楷唐诗三百首》,一边习字,一边读诗,貌似老学究。可是,天知道这个半文盲,最喜欢的诗居然是……

有天晚上季强和包贝在一家小店门口看盗版影碟。

很多店门口,如果有点空地,是一定要摆上一台影碟机的,放映一些大家都爱看的影片,这样,店里能增加不少人气,谁如果在哪家店门口看得入迷了,或多或少,总会有一些消费。

天黑了,下班的员工吃完晚餐,成群结队出来,三五好友相邀,在简陋的点歌房唱个k,或是买支啤酒,来几串烧烤,唾沫星子横飞,天南海北的吹。

出来打工的人,节俭的占了绝大多数,这时候,每个店门口的影碟机就成了消磨时光的最好道具。人挤着人,前排蹲下,最后一排的站桌子上,如果有桌子的话。大家都是出来消遣的,自然会有一定秩序。

这天晚上,季强和包贝逛着街,一阵沧桑而动听的歌声把两人吸引住了。

“……人生里,美梦似路长……”

看看去?完全抵抗不了啊!

“哎~~~,包贝,那个小倩跟你一样漂亮欸!”周围人多,一边看碟,季强一边在包贝耳边说话。

这个时候包贝必需生气啊,居然有人跟本姑娘一样漂亮?哼,瞎说什么大实话!

“看电影,别说话!”包贝用粉拳教训季强专心看电影。

好,认真看电影!好羡慕宁采臣啊,可是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小倩马上要去qh县投胎了,两人连袂在小倩的画像上提诗。

“包贝,十里平湖是哪个湖啊?”态度端正,不懂就问,季强绝对是好学生的典范。

“……”不理你。

“包贝,什么是寸寸青丝啊?”主要是,不找点事情叉开思绪,季强怕自己的牛眼睛里面贝看见了不得丑死个人啊?

包贝正哭得不能自已,旁边一个烦人精,好讨厌呀!

不使绝招老娘还看不成电影了?腰间的肉肉很软,正好,食指和拇指掐住,左转九十度,不够?再加九十度!

“哎哟~~~,疼,疼……”

周围有人不满季强吵闹,瞥他一眼。

“哦豁,这么凶,眼睛都红了!”季强看到瞥他一眼的那小伙瞪着红红的牛眼睛。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绝美的诗句,唯美的意境,和艳冠三界的女鬼,其实……真的很好看啊!

“包贝,其实,这首诗比你买的唐诗好多了!”季强又忍不住感叹!

强爷并不自知,其实,以他的水平,谁家的诗如果用演出来的,演得最好看的绝对是最好的诗!

可惜,唐诗三百首没人演给他看过,所以,肯定不如这首诗好!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今晚回去把这首诗抄十遍!”居然打扰老娘看电影,哼!

“包贝,要不就算了吧?”我都困了,你看,“哈欠~~~!”

包贝抱着季强胳膊往回走,心底却把“只羡鸳鸯不羡仙”改成了“不羡鸳鸯不羡仙”!

现在这样就很好啊!

……

买房或是买地,这是根植在国人骨子里面的基因,固执到死板!

“强子,今天去哪里看房?”马上可以在这个城市有自己的家,包贝早早起床,准备完一切,摧着季强出门。

本来,包贝更倾向于再挣点钱,全款买房,就不用出那么多利息了,但是季强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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