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姹手里提着把刀,一把锋利的刀,刀身遍是好看的花纹,这应当是把杀人利器,但现在阿姹却拿着刀在切菜。
这是一把菜刀。
阿姹一边切菜,一边暗叹着是暴殄天物。
一只长毛小狗跟着儿子的脚步在追逐,九岁的儿子秦存贤被逗的哈哈大笑,“小狗子真笨,来追我啊。”
这只颜色雪白却毛极长的小狗是秦琅所赠,据说是来自泰西拂菻国的品种,俗名狮子狗,说的就是这狗的毛极长,倒像是只小狮子。
不过阿姹可没觉得这狗子哪里像只狮子,她见过狮子,那是百兽之王,能与老虎一争高下的猛兽,哪像是这只小狗,傻傻的蠢蠢的,倒是挺可爱的,不像是她们乌蒙部落里的狗,那些高大挺健的蓝舌头,他们称为獢獢,一种能够帮他们打猎看家的好帮手。
看到儿子抱着这狗子亲,阿姹忍不住道,“存贤,别亲它,脏。”
叫了几声,儿子似乎才想到是在叫他,扭过头来对他笑了下,然后把狗子放下了,“娘,我想家里的大黄了,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
大黄也有一条蓝舌头,是一只体形高大的獢獢,它的血统高贵,一胎的同胞姐弟,还有送去了长安皇帝的宫里驯养。
“我们就呆在广州,这多好啊。”阿姹对儿子道,“你看这条狮子狗多可爱啊,这可是你父亲送你的。”
“那不是我父亲,我父亲在南中昆州。”
阿姹停下刀,正色对儿子道,“你记住了,你以后姓秦,叫秦存贤,是大唐卫国公秦琅之子。”
“我姓爨····”
“闭嘴,你不姓爨,姓爨的早就抛弃我们娘俩了,你从今往后姓秦,秦琅便是你父亲!”
少年怔在那,嘴唇颤抖着,似乎要哭,“阿娘你真的嫁给姓秦的了吗?”
阿姹提起刀继续切菜,“没错,所以你以后要改姓秦,你看你爹很喜欢你,特意送你这只小狗,这只小狗可是来自万里之遥泰西拂菻国的品种,还有,你爹还给你拿来许多书,以后你就好好读书,将来去长安也考个进士。”
“娘,我们真不回昆州了吗?”
“不回,永远都不回!”
“阿娘也不回乌蒙部了吗?”
阿姹停顿了下,然后继续切菜,“这里挺好的。去洗手吧,马上吃饭了,吃完饭,我带你去你爹那,他给你找了位先生,你跟着这位先生读书,明年,就正式送你以广州的州学里去读书。”
“那我的伴当阿木和木果呢?他们也跟着读书吗?”
阿木是蛮语老大的意思,木果是老五,阿木和木果其实姓吉乃,来自乌蒙部莫俄惹古家族的,他们是一对亲兄弟,他们的父亲是阿姹的家丁队长,后来战死,她便收留了这两兄弟,让兄弟俩做了第三子的伴当。
蛮族里部落头人家的孩子,一般都会选几个同龄的伴当,这些伴当就是伙伴,打小一起生活成长,会结成深厚的友谊,将来长大了,这些伴当也会是他们最好的助手。
“嗯,他们也跟你一起读书,以后阿木叫秦超,木果叫秦越。”
阿姹把铁锅架到炉子上,熟练的倒油,下菜,翻炒,她的适应性很强,来到广州后,秦琅安排她住进了府衙后院,但单独住一个小院子,本来也给她们母子拔了下人等。
可她却还是喜欢自己操持,洗衣做菜,她都自己做,不会就学。她早已经适应了穿汉人的衣饰,也学着说官话,甚至是开始适应炒菜等。
刚开始,她喜欢在厅里架个火塘,喜欢把新鲜的肉拿到火上熏烤后再弄,她不习惯汉人的坐榻桌椅,不喜欢碗碟筷子,但如今都在慢慢的适应。
她现在穿着一件紫色的襦裙,披一件半臂,还挽了条披帛,头上的长发也挽起梳了一个坠马髻,插着一支金钗和一把小象牙梳子。
细长的脖子上挂了一条珍珠项链,这条项链是秦琅送她的,不知道是何意思,可阿姹收下了,并马上戴上了。
这衣服没有蛮族的服装来的贴身干练,但却很舒适,尤其是这些料子都是极上乘的,裁减的也十分贴身,本就是在交州时,秦琅特意找有名的裁缝给她量身定制的。穿着这汉装,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有时她照着镜子,若不是那半张脸啵她都要认不出自己来了。
饭刚做好。
秦琅来了。
“吃了没?”
“还没呢,这不饭点吗,就打算跟你们一起吃点。”
“没做你的饭菜,不知你要来。”阿姹也直接。
“没事,添双筷子的事。”秦琅更加不客气,直接就坐到了廊下桌边。阿姹便对儿子道,“存贤,去给你爹拿碗筷装饭。”
秦琅瞧着那个似乎有些畏惧他的孩子,呵呵一笑,这又是喜当爹啊。
“一直跟你身边那孩子呢?”
“你说存恩啊?他今个旬休,天天读书看他也累,便放他一天假,让他去港口码头逛街去了。”
“你挺喜欢那孩子的?左溪蛮?”
“挺懂事的一个孩子,也很勤奋努力。”秦琅道。
阿姹给秦琅添了一碗汤,“牛尾汤,炖了一上午,你尝尝。”
“看着就不错呢。”
“存贤这孩子刚来这边,总是有些不太适应,要不你让存恩带着存贤一起读书如何,也有个伴?”
秦琅瞧了眼去打饭的少年,“你真让他认我当爹?他愿意吗?”
“他才这么大,有什么愿不愿意的,既然随我出来了,那我跟了你,他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