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回到三国当暴君>第三十章 不是怕死,是去了真的会死

“本刺史都懒得嘲讽你,混得比个女人还不如,没劲。看你也是个单身的命,身边没个女人,算了算了。不提钱粮,说说操练精兵吧,这事就更容易了。广阳郡的兵马一时不够,那你就不会带着广阳的兵马去附近扫扫贼寇,将那些占山为王的贼寇收编了,充实人数,实在不行,那你就去别的郡抢一些兵马就是了。错了,幽州都是本刺史的,是借,借点兵马凑凑,区区五万精兵,能算是个事儿?”

刘备还以为程远志有多高招呢,原来解决钱粮问题,大手大脚就是靠富婆包养,当小白脸吃软饭啊。

练兵就更扯咸淡了,围剿山贼,荡尽流寇,还有点可取,可去抢别的郡城兵马,说白了就是攻打,抓了对方为俘虏,再劝降成为自家兵马,这种事是友军能做得出来的吗?

不过,现在程远志已经拿到大汉天子任命刺史的诏书,幽州的确是自家园地了,想征兵就征兵,想调用就调用。一道军令下去,凑齐幽州各郡兵马,五万之数还是有的。

当然,前提是各郡的郡守认程远志这个刺史,服从军令。

在幽州各郡眼里,广阳郡现在就是个贼窝,黄巾反贼的贼窝。和落草为寇,占山为王的贼寇没什么区别。

“末将受教了。这就下去筹备,定当尽快完成刺史的要求。”刘备也不管了,自己只是个讨虏将军,内政治理的事情,又不归自己管。既然程远志给了解决方案,那就听程远志的咯。

找女人要钱要粮,也亏程远志想得出来。照办就是咯,程远志刚掳回来的夫人拿不拿得出钱粮,到时便知。

兵马的事情,程远志回来了,打着刺史的名头,去幽州各郡征用一些兵马,还是有点可能的,可以一试。

感受到刘备的不耐烦,程远志气得五官冒火,身为刺史,礼贤下士地教导你们,居然不认真听讲,还想‘逃课’,顿时暴躁起来,决定出兵,吼道:

“本刺史看着你们就烦,做什么事情都要筹备,筹备到来,黄花菜都凉了。都说了,就不能学学本刺史是怎么做的?不要有拖延症,身体力行。说要买官,立马就买官,说要抢兵,那就去抢兵,还非要拖拖拉拉筹备些什么?”

“当官就要有当官的样,不要尸位素餐,得讲究点效率,全城的百姓都看着你们呢,本刺史的官职可不是养你们这些蛀虫的。明天,就定在明天。你们三个将军,每人点起五百兵马,兵分三路,给本刺史齐攻涿郡,十天之内拿下涿郡,本刺史要把郡守府移到涿郡去。广阳郡,好是好,始终太小了,发挥不出本刺史逆天的才能。”

程远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刚刚封官,就给刘备、关羽和张飞带兵,每人五百,完全没有因为三人是杂号将军,就架空了三人。

英雄惜英雄,重用是实打实的,有所行动的,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之前的刘备只是感到心头好苦,倍感委屈,现在的刘备,血压飙升,一口老血堵住胸口,气都快喘不上来了。

每人五百兵马,还兵分三路?

这是给涿郡送菜呢,哪怕要寻死,也不能这样寻死方式,太惨了。

程远志不了解涿郡,刘备可对涿郡的情况和底细,相当清楚。涿郡能成为幽州的核心,不是因为位置极佳,而是本来就很强大,民风尚武,几乎人人皆兵。

最为主要的是涿郡的郡守也是能人,实力不俗,整个涿郡少说也有二三万兵马。

当时,听闻广阳郡告急,有黄巾反贼进犯,那涿郡郡守是浑然不在意的,不然也不会派出半截身子快入黄土的邹靖前来围剿。

就连兵马,加上刘备、关羽和张飞的乡勇,也就五百兵马。涿郡有兵,除了兵马要镇守涿郡之外,还有觉得黄巾反贼只是乌合之众,不值得出手罢了。

不行,不能下去了,刘备觉得还是得劝劝程远志,好好在广阳郡苟着发育,等到涿郡真正出兵来攻的时候,不要阻止人家平叛,直接投降,就算刺史的官职保不住,杂号将军的职位还是稳的。

刘备酝酿着怎么浇冷水,眼看程远志已是连连呵欠,只好直言相告,希望打消程远志的决定,劝道:

“刺史,广阳郡刚经过数番大战,兵疲马乏,勉强凑出一千五百兵马,那太劳民伤财了。再说了,涿郡可不好攻打。要是涿郡郡守能听从刺史的命令,出城而降,那还好。倘若对方不听,真动起手来,涿郡的兵马足足有二三万呢。”

“涿郡易守难攻,兵强马壮,粮草充足,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涿郡的郡守,名唤为公孙瓒,乃是末将的同学,此人有极强的统兵能力,手下有一支骑兵,称为白马义从,皆白马白甲,来去如风,个个弓马娴熟,末将等人不是怕死,是去了真的会死。”

为了挽救自己的性命,刘备不惜将涿郡郡守的老底透露给了程远志。

其实,刘备常常自称出身为汉室宗亲,但那是远亲,没几个人认可,而公孙瓒却是根正苗红的公孙家嫡子。公孙家盘踞幽州多年,是实力雄厚的豪强世家。

刘备的运气很背,一生除了走运遇到关羽和张飞之外,就没遇到什么好事。比如,求书的时候,拜师卢植,可卢植却不认刘备的身份,还嫌刘备是纳履卖鞋的,不给刘备进门听课,只能站在门外旁听。

当然了,公孙瓒同样也进不了大儒卢植的大门。但是公孙瓒却走运得到了上一任涿郡郡守的青睐,成了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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