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给县官老爷站班和充当仪仗队的,审案时也能兼任行刑手和帮同吓唬人犯。
其次称快班,就是方才说的捕快,这群人的职权类似于后世的警察,一般有拿贼、破案和催租税。
第三是壮班,属于临时召集的民工,危机状况时协助守城,因而地方上又设有专门统领民壮的民壮官。
显然,对于地方州、府、县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
但是,捕快却是贱民身份,三班衙役,除了临时征募的那些壮班之外,都是贱民。
捕快每天的工资只有三文钱,还不是官府的正式工,随时都可能被直接裁撤,也就根本不敢认真办什么案子去得罪人。
其每天拿到手的薪资,也就相当于出去普普通通吃一顿饭,还不敢说是吃什么好的,可以说完全不够日常开销。
如此低下的待遇,再加上衙役属“贱籍”,社会地位垫底,也就不会有什么人去想当“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