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网络游戏>佛系Dota魔王>第236章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3000字半大章)

我之所以会问同同这个问题,一来是想再试探下她现在是否单身。

二来也可以试探下她对我的态度。

而第三嘛,就是想知道她对电竞怎么看。

“我男友啊~”同同一副玩味的表情,“如果他喜欢的话我当然支持啦,不过,你看过《月亮与六便士》那本书吗?我虽然敬佩里面的思特里克兰德,但可不想做这样人的妻子。”

“同意。”这本书还是因为上一世同同喜欢,我特意去看过的,书里的男主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个衣食无忧的证劵经纪人,但却为了追逐艺术而抛弃妻子,四处流浪,最终贫困潦倒,病重而死——虽然他算是做到了灵魂自由吧,但我可不会学他。

里面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所以我赶紧补充:“我当然也不是盲目追梦,我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规划的,对自己的实力也是有绝对的自信的,而且放心,我也有其他的途径(比特币)挣钱!”

“哦~不过,不是说我男友吗?”同同眨眨眼,笑道。

“哦,对对对,口误口误,我是说如果你男友这些都考虑过了,想去打职业电竞的话,你会不会阻止呢?”想了想,我又补充两句,“不过搞电竞,绝对不是最来钱的方式,高强度的训练也势必会减少他和你的相处时间,而且估计你家里人也会觉得你男友不务正业吧。”

“不会啊,这样很酷,我爱的人追求自己的梦想,我当然也会全力支持咯。”同同的回答并不出我的意料,但还是让我非常感动,“不过,‘他’不会一辈子都保持这个状态吧?我希望‘他’在玩够之后,能跳出这个圈子,和我一起去探索更广阔多彩的世界。”

“这个嘛,好吧,呃,我意思是说你男友肯定不能一直打下去,毕竟电竞选手的职业生涯本来就不会太长,短的两三年,长的也很难超过十年……”我内心盘算着,据我所知,媳妇虽然会支持我打职业,但她对游戏之类的是真的不太感兴趣,所以等打几年过够瘾了,我就早点退役陪她去环球旅行好了,“啊,对了,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去演唱会吧。”

“好啊。”

原来我经常不能理解看个演唱会而已,为什么那些观众能把嗓子喊哑,而且后劲贼大,散场半天都不能从那个状态里出来。

直到今天亲身体验一次,才算有点理解了——

毕竟当你置身于一群超嗨的粉丝中间,

又听着五月天激情澎湃的歌声,

再加上设计精巧,环环相扣,能将人情绪层层推进的曲间串联,

想不跟着嗨都不太可能,于是演唱会全程基本没人坐着,全员挥着荧光棒、应援牌又蹦又跳又唱。

甚至曲间同同坐下歇会喝口水,旁边一个妹子还不乐意了:“站起来,阿信让你坐下了吗?”

同同:“←_←”

我也是无语,这哪家绳子没拴好,放出来条奇葩啊?秒顶回去:“用你管?大姐看清楚这tm是舞台不是讲台,上面那是阿信不是你们高中的班主任,他又不会指着我们说——那个谁谁谁啊,刚才那首歌就看你跟不上应援节奏,明明知道今天要听演唱会,昨天怎么不做好预习?……”

我这一通吧啦吧啦的把刚才烦人的妹子直接说傻了,而同同听我这一通比比,扑哧一笑,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来。

按我对她的了解,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分明在说:“你怎么那么贫啊?不过我喜欢~( ̄v ̄)”

这时,下一首歌也开始了,《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我会是在哪里?

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

不存在这首歌曲。

每秒都活着,每秒都死去,

每秒都问着自己,

谁不曾找寻?谁不曾怀疑?

茫茫人生奔向何地?”

听着这歌词,我不由看向身旁的同同,是啊,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我们都会怎么样呢?

也许照样可以活的很好吧,但——

“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

你出现在我生命!

从此后,从人生,重新定义。

从我故事里苏醒。”

在遇到同同前,如果说问我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友,我的回答可能看似花里胡哨,但心里也就是想划拉个眼媚胸翘,长腿细腰的女妖精吧。

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自己喜欢——

外貌怎样还是其次,关键带到外面落落大方,私下小嘴叭叭的能聊能闹——当然这身材,这颜值嘛,嘿嘿,简直是美丽的外表和有趣的灵魂在她身上达到了一种奇妙结合。

而且记得第一次七夕,本来说好我下班去接同同,奈何我正好赶上了大堵车,让她下班后生生多等了近两个小时。

我心说完了,这换我我肯定也得不开心啊,但不成想,见面后同同第一句,不是埋怨,而是宽慰,并表示堵在路上好几个小时辛苦了——懂得心疼人,才配叫可心啊。

还有一次,我陪她布置新租的房子,这事要换我,心想反正是一个人住,反正是租的别人家房子,还布置个啥?干净能住就得了。

但她却从架子到窗帘,从墙上贴纸到糊窗子的海报,一点一点自己挑,自己收拾,自己布置——也正是这次,让我对“生活的仪式感”这个词有了正面的感受。

以及仍记得在普吉岛的沙滩上,与我这种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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