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聊斋皇太孙>第十二章:胭脂落泪

黄衣女子见周错生是这般不耐烦,也不想自讨没趣,就离开了。

这落寞的表情被那孙子楚看在了眼里,忍不住的身体发抖。要知道他对女生是有恐惧症的,对这林希瑶自然也是恐惧,但是唯有对那赵阿宝的时候才是如常人一般,这恐怕是天定的缘分。

周错生去了第三轮候考区,明显感觉这里与之前的两个区域待遇就不同了,这里不仅仅提供休息的位置,还有各式各样的山珍海味,相应的有几十位二八妙龄女子在一旁侍候,实在是至尊vip才能享受得起的待遇啊。

他拿着碗筷在那里胡天海地的吃喝起来,这些饭菜无一幸免都被周错生尝过了一片。

那些侍女看到这第一个进来的参赛士子是这般的好吃,实在是憋不住笑,个个花枝乱颤的。在侍女之中,有一位曾经与周错生有过一面之缘的胭脂,更是殷勤地频频劝酒。

“你是?”

周错生记起以前的记忆后又犯了老毛病,也就是一部分不重要的记忆丢失了。所以他第一眼没有认出这女子是胭脂。

“嘻嘻,公子当日还是个书童的时候就撞了人家,人家还扭伤了脚裸,你莫不是忘记了?”胭脂说话的声音总是那么的温柔,如同冬日的阳光,给人带来温暖的爱抚。

“我想想。”

周错生仔细想了想,然后记起来了他几天前与眼前这位红衣女子发生过了些许肢体冲突,当时的感觉就是,好大,好软......

他的两只眼睛不由得偏离了轨道,从手中的羊腿偏离到了胭脂身上,但是眼神里的那种对于食物地渴求却是没变,都是想要吃下去的。

“这位姑娘好生眼熟,我倒像是见过,不知姑娘可否还原一下当日的事情经过?”周错生的脸上露出那种玩味的态度。

“公子说笑了,当日的事情过于羞耻,让奴家一介女流怎敢当众说出口呢。公子若是不记得奴家了,奴家这就离开便是了。”

胭脂的脸色略显发白,好像一种病态美,有种娇弱的林黛玉地感觉,就是那个病娇美人类型的。

“别别别!说实话,我当初第一感觉你的名字就与众不同,怎么可能就把你遗忘了呢?胭脂,胭脂对吧?”

周错生仿佛是花痴一样,嘴里都快流着哈利子了,“本公子虎躯一震,你是不是感到自己芳心大乱了呢?是不是被本公子的魅力所折服了呢?是不是快爱上了本公子了呢?”

“噗嗤!”

胭脂忍不住地笑了笑,这笑起来的模样可真是只有当初的李茉依才能相提并论了,清澈的眼神里面是那么的柔和,带着三分柔情和七分淡然。

她没有刻意贴在周错生的身子上,反而使周错生对她意乱情迷了。

“你就这么好色吗?一点也不像个正人君子。”

胭脂似乎不像个寻常女子,倒是不在意周错生这些失礼行为。

“本公子是个好色之人,但也不是什么普普通通的好色之人,只对绝世美女才会提起好色的yù_wàng,其他女人那有胭脂你的万分之一呢?”

周错生说着说着,就已经上升到了谈婚论嫁和子孙满堂的层面上了,甚至还许下了什么海誓山盟,海枯石烂。说出了他自己都感觉恶心的酸臭恋爱之词,让周围的侍女都为这胭脂的爱情而羡慕。

那句句爱慕之词,比如“你的眼睛真的是好亮,在我陷入黑夜的迷茫中,是你那明媚的光芒指引我回到了正确的方向。”“世上女子在我眼里如同草芥,但你在我眼里却是唯一!”等,在这些普通的青春烂漫的小女孩的心里播下了一个渴望爱情的种子。

周错生一点也不在意他说出去的这些话,因为他发现在暗中林希瑶在关注着他,他果断就演了一场戏,想要存心气一下她罢了。

只不过这胭脂是怎么回事呢?

居然这么配合周错生,这明显就是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逻辑的。莫非是周错生作为主角人物拥有“猪脚光环”?还是这周错生渣的一塌糊涂,作者也脑抽风了越写越渣?

都不是,这还要从那天周错生撞了胭脂说起。

胭脂因为摔倒,脚裸的筋脉错位了,所以这个时候需要人来帮她正位。后来虽然是赵阿宝脱下了她的鞋袜,帮她恢复了原位。

可这不代表周错生是眼瞎呀,他可是光明正大地看到了胭脂的脚裸以及完整的脚了,按照这个时代的道德观念,未出阁的女子被陌生男子看到了脚,那么就只能选择嫁给这个陌生男子或者选择自杀。

胭脂仔细观察了一下周错生,然后感觉他长相不算太坏,一脸正气(标准的国字脸),然后是个书童,社会地位差不多,胭脂是牛医的女儿,所以她已经在心里暗下决定要嫁给周错生了。

(是不是很狗血?周错生要是知道了,绝对要把这个作者往死里打。)

“公子你这些话,让奴家......让奴家好生感动。”

胭脂哭了,带有幸福的泪水沾满了她那清纯的脸蛋,冲花了她那简陋的妆容。显得更加的如邻家小女孩一样。

“莫哭,莫哭。本公子如此肺腑之言,就是想博得胭脂姑娘的些许笑颜,姑娘一笑,扫除小生心中愁苦,若是日后结为良缘,可不想看见姑娘哭泣呀!”

周错生刮了刮她的鼻子,似乎很熟稔地抚了抚她的青丝,一套下来行云流水,看来这几千年来他没少干这种忽悠小女孩的事情。

“嗯嗯。”

胭脂激动地扑在了周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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