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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来美国那几年,被白人挑衅过,被黑人攻击过。”
唐熠像被拖入无边的黑暗一般,声音愈加消沉:“一开始,我跟他们打架、硬拼,经常被打到浑身是伤。”
蒋凡晞捂住嘴巴,双眸蒙上湿意:“那你爸知道吗?他没有想办法保护你吗?”
“没有,”唐熠摇头,“他说——能永远保护你的,只有你自己。如果你无法在丛林里厮杀、建立属于自己的安全领地,那你干脆去死,因为只有死路一条。”
“天啊!”蒋凡晞哭了,“他怎么这样啊?!”
唐熠却笑了。一手操控着方向盘,另一手揉着她的脸,用指腹捻去她眼下的泪花。
“他说,要想不被欺负,要想好好活着,只有一个办法——成为强者,把那些欺负我、对我有威胁的人全都除掉。动手之前,先分析局势。对方如果单枪匹马、没有回击能力,直接做掉;对方如果有能力报复回来、如果有同伙,那就不要当场硬拼,来暗的,用手段逼到他自取灭亡。”
蒋凡晞傻眼,神色复杂地望着唐熠冷峻的侧脸。
“暴力行为一般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报警把那些坏人抓起来坐牢不就行了?为什么要……把人逼死?”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见到唐世明真人,会觉得害怕和瘆人了。
因为唐世明浑身散发着鬣狗一样的气质——鬣狗个头不大,却是除了狮子之外最强悍的动物。它能从狮子、猎豹手中夺走猎物,甚至杀了狮子。
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里,个头不大却拥有超强攻击力的动物,它对猎物的每一次捕杀、对同样凶狠的对手的掠夺,都是经过长久、耐心的等待,然后一招毙命。
在那些互相撕咬到血肉模糊的瞬间,它们仿佛忘记了自己会流血绽肉,疼痛并未使他们停下撕咬的步伐,因为不这样,它们只能成为其他动物的猎物,被撕开血肉,掏空内脏,最后成为一堆森森白骨,与丛林里的土壤化为一体。
如果唐世明是鬣狗,那唐熠……
蒋凡晞不敢深想,低头摆弄手机,掩饰自己的不安。
她想起唐焌提到的“北美投资圈开膛手ty”,大拇指移到搜索app上,点开,终究是没打出那几个字。
她不想因为网上乱七八糟的、并不客观的传闻而对ty有先入为主的印象。
她把手机屏幕熄了,踟躇半晌,问:“开膛手ty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是开膛手?”
唐熠似乎是已有心理准备,从容道:“开膛手杰克杀人之后,还要把被害者的内脏掏出来。他们给我取这么个外号,大概是觉得我不仅要那些企业死,还要掏空他们的内脏,认为我太绝了吧。”
车窗外,夜色正浓。
芝加哥的冬夜,狂风肆虐,一下一下拍打在车窗玻璃上,转化成一声声凄哀的鸣叫。
蒋凡晞不受控地发了个抖,心脏狂跳,久久都无法平息情绪。
她已没有心情再细问唐熠是如何掏空那些企业的内脏,更不想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唐熠的行为是否正确、是否人道。
丛林法则向来如此,优胜劣汰、弱肉强食,唐熠不拿“冷血”当武器,不用等到被丛林淘汰,便会先死在唐焌的拳头下。
如果可以选择,唐熠大概也不会想成为这样的“强者”。他的归宿,似乎在20年前那一场关于抚养权纠纷的审判里,就已经提前书写好了。
这20年来,他咬着牙、含着泪,带着对母亲、对故乡的思念,在美国这个丛林社会里踽踽独行着、厮杀着。他也许血肉模糊过,也许崩溃过,但他没有选择。
蒋凡晞吸了吸鼻子,扭头看窗外飞驰而过的霓虹灯。
她不想让眼泪流下来,不断往上转着眼睛:“我懂你。”
“是吗?”唐熠口气很淡,“说说看。”
“你父亲对你的影响应该挺深刻的。”蒋凡晞说,“我之前一直认为比较深沉,现在想来,我那些看法还是肤浅了。”
她吸着鼻子,咽了咽嗓子,继续说:“我现在想来,你身上有阴暗的特质,一旦刺激源出现,这种特质就会像猛兽一样,从你体内钻出来。比如你哥哥的事情,我相信你之所以能把他的股份吃下来,一定是很早就开始布局,他一步步踏入你的局,最终成为瓮中之鳖,任你宰割。”
唐熠回头看她一眼,竟然笑了。
“所以呢,你怕我吗?”他看回前路,“我有唐世明的基因,又经过他几年言传身教,也许我最后会成为他那样的人。”
蒋凡晞竟然从他声音里听出了绝望。
她握住他放在换挡杆上的手。他的手很冰很冰,像他的声音那样。
“我常常有一种割裂感,大概是因为14岁之前,我所受到的教育是与人为善;可14岁之后,这种观念被颠覆了。”
“哎,”蒋凡晞叹气,“你现在也不怎么和你爸接触,能不能把他教你的那些通通忘掉?”
唐熠苦笑:“大概不行吧。因为今天的我,是过去的经历造就的。过去的事已成既定事实,今天的我只能这样。”
蒋凡晞不知道该怎么劝他了。
每个人都在尝试着与自己身上的劣质基因对抗,与原生家庭和解,可哪有那么容易?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幸福的人。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难以对他人名状的痛,在无数龋龋独行的日子里,一边坚强着,一边自愈着。
这大概就是人生吧。
不要回头看,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