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蜀地大族,自也想办法对抗,甚至很多采取了分家的把戏。
原本多是嫡长子继承家业,现今,其余儿子,成亲者,便分家,另立户,如此,最起码田产还是自己子孙名下,田地多者,能多留千亩、几千亩不等。
对此,中枢有臣子提出该当惩治,户口之数,以赎田归公令颁布前计数,赎田归公令发布后分家者不作数。
陆宁驳回了此说,也不好太过分,豪族土地分拆就好,而且渐渐的,土地会更分散,只要遏制土地兼并的态势就好,倒不是非不要土地集中,一些土地集中的庄园,本来生产效率也更高不是。
当然,这个分家,也仅限于亲子,如此,很多豪族土地,终究还是要被收为公有,有将分家更进一步弄虚作假的,比如什么分给女儿女婿,更甚者,搞出什么私生子之类把戏乃至折价分给亲属的,则以违反“归公令”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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