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妹妹,你做个见证,我要娶他。”安伊伊对尖叫的女孩说,然后手指靳逸。

靳逸:“……”心跳得跟鼓点一样是肿么回事?

女孩兴奋的连连扯男朋友的袖子,“啊啊啊!听到没?这位男士答应了姐姐的求婚,啊啊啊,爱情啊!比蜜糖还甜的爱情啊!”

一旁的男朋友嘴角微抽:好似人家真是你亲姐似的。

扶额,不过,更宠溺了,心想这么个傻大妞,他不娶回家护着怕是要挨欺负。

“好好好,我做见证人。不,我和我男朋友做你们的证婚人,你们就原地结婚吧。”指着那边的霓虹灯牌,“那里有酒店,等会儿你们的新房就去那吧。”

靳逸嘴角狠狠一抽: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新潮?

咳咳,妹子,大可不必,我们是老夫老妻了。

不过,也照样可以每一天都是新婚。

“太好了,我可以娶逸哥你了,我要娶回去,藏一辈子。”

然后,闪烁的霓虹下,某个颜好的男人笑得比他手里的红玫瑰还摇曳,迷得路过的女孩一阵尖叫。

安伊伊赶紧把人拉着跑路:已经答应嫁她了,自然不能让人瞧了去。

在那位男朋友看着同类抹把同情泪时,安伊伊已经把人带到一个幽静的巷子口,灯光下,仰头看男人,好看,怎么样看都好看,突的,衣领被人揪着,靳逸低头,人被摁到了灯柱上亲了。

靳逸心欢喜,小东西许久没主动了,如今这小模样,怪带感的,表明清隽高冷的某人,此时内心巴不得把风雨来得更猛烈些,果然啊,没有电灯泡的世间是如此美好。

此时的靳逸,巴不得家里那两只电灯泡赶紧长大去烦别人,千万别来他面前坏事。

靳逸不知道的是,连续好几天,电灯泡中的一只——阿轩,每天都找借口要单独出去图书馆,阿辰收软饭爹的影响,也喜欢看书,自然是要跟去,但奇怪的是,从小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二人,其中一个竟然嫌弃另外一个了。ps

比如:“我去的地方狭小脏乱差,那不符合你身份,否则到时候被姐姐怪罪我遭殃,所以,你还是乖乖待家里吧,我回来给你带几本书就是。”

阿辰被阿轩随便就打发了,虽然气,但他也不是那种老脸皮厚的人,人家明显要甩开他,他何必热恋贴人家冷屁股?

于是,一个生闷气的去自家软饭爹书房一泡就是一整天,而阿轩呢,带着心里沉重的负罪感,还是按照书信上的地址,坐上公交寻了过去。

还好他方向感好,否则这弯弯绕绕,东西南北都让人分不清,转了几趟车,终于到了信封上说的地址。

东交民巷

就是这里了。

七拐八弯,总算到了最里边的一个院子,对了,屋内一棵柿子树,抬头从围墙那边能看到,柿子树此时挂果丰硕,就连叶子也还在郁郁葱葱,只等几个月后叶凋零,柿子橙黄了。

有些腐朽的老木门,此时上了锁,预示着这家主人并不在家。

阿轩恍然想起今儿个是上班时间,而他这一大早坐车过来,生生错过,只是小七月不是也放假了吗?怎么不见人影?

阿轩傻傻的站着等,站累了就蹲在墙根角,这一蹲就是一整天,可房主人像是多年未曾来此住一样,压根不见人影,阿轩便也只得在华灯初上时拖着疲惫的小短腿回家。

这一天可谓天翻地覆,梁惜霜四处找阿轩,找到后面连阿辰也慌了,小表舅不会是赴笔友约上了贼船,被人给拐走了吧?

他看电视知道像阿轩这么大的小孩,人家一般是不要的,只有一种人要,就是那种砍断小孩双脚,让他逃跑不能,上街组织乞讨的坏人,阿辰越想越心惊,吓得赶紧报警,妈妈说她若不在的时候,就打报警电话,这样来的更快。

可是人家一听,同学,好好找找,这得二十四小时后才能……

抱歉!

气得阿辰差点打舅妈的电话,可想想还是没有去打扰舅妈工作,舅妈现在忙得跟陀螺,手里都是整个云滇的大案要案,他这个貌似还达不到。

阿辰苦恼啊,头发都快揪秃了,跟着梁阿姨出去找人,本来想兵分两路,梁阿姨却死活不让他单独行动,这样找了一个下午,终于还是在家附近的公交站看到了低着头,毫无生机的阿轩。

唔!想把人揍死的心在那一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回来就好!

“呜呜呜……死表舅,你去哪了?怎么去一整天?呜呜呜,梁阿姨以为你遇上坏人了,找了你一整天,着急得连晚饭都还没吃,我还报警呢!”

委屈啊委屈!说着说着就蹲地上哇哇大哭了。

阿轩那颗没有找到小七月失落的心,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愧疚、自责、心疼……各种情绪像是喷涌的山泉,一股脑儿涌出来。

两个小孩抱到了一起,“对不起!我,我错了。我还是告诉你吧,我去找小七月,但没找到,她好像搬家了。你打我吧,是我不对……忘了时间。”跟赌徒一样,总想着再等等,也许下一刻他转身人就回来了。

这一连说服自己,便成了今天这幅模样。

“小七月?你去找她了?那你干嘛单独行动?我可以陪你去的?妈妈还说几家人约在一起吃个饭呢,到时候你就能见到小七月了,何必那么急?”

是啊,何必那么急?

可他也不知道啊!

虽然今天这样了,可第二天醒来,阿轩毛病又犯了,仿佛昨天


状态提示:第1094章 醉了醉了--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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