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比较沉默的金钟,绝不能依据他沉稳的外表便认为他一个好脾气的人。他除了在玫缇斯监牢隐忍的几天外,何时受到过如此待遇?一群小鸡仔般的人类,骑在他头上拉屎拉尿?管他去死!
金钟吼完,又顺势对身边的墙板砸了一拳,一个巨大的孔洞立刻应声破开,破洞对面,一酒吧的人对着他面面相觑。
他喊完了,又有些心虚地看了一眼梁小夏,会不会太过鲁莽,破坏了她的计划?
梁小夏摘掉塞在耳朵里的棉花,笑着对金钟扬了扬,表示无事。
“你们别得意。”樱桃小姐仿佛想找回几分场子:“不仅是丰收商会,诺蕾娜别的商会,也将拒绝和你们…”
“够了!斯图尔斯,你还没闹够吗?!”
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男子从场后走出。他脸型刚毅,鹰钩鼻,额头宽阔,一头光亮棕发,一身昂贵的衬衣长裤,镶着金边,胸口别着一枚小小的丰收商会标志,一看就是非常有主见的人。
ps:
这章引用的名言,木有节操。发现小熊维尼有时候还挺治愈系的,不排除偶尔也会重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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