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时禹侧眼看向思霜,语气波澜不惊:“姑娘对时禹的事情,好像很了解。”
她的嘴唇和舌尖动了一动。
思霜想起了,被迫离开君安城时看过去的最后一眼,重重纱帐后的病榻上,眼睛紧闭、昏迷不醒的贵族小公子那一张苍白的面孔。
瞬间,她的眼眶已经湿润。
当年天真的孩童已经成长到了她不敢相认的遥不可及。
说到底,是谁害的,思霜难道不清楚吗。
绿衫女子浑身开始颤抖,脖子上挂着开了孔的小金锁又开始微亮。
御官忽然靠近,指尖挑起金锁装饰。
思霜吓了一跳,本能地往后退缩,却被他牢牢握住了脖子上挂着的七面金锁。
“我早就注意到,姑娘这个饰物非常独特。”叶时禹用手指敲打了下太阳穴,淡淡回忆道,“金锁护身的人,我印象里还有一个。”
思霜立刻屏住了呼吸。
不好。他想起来了吗?
千万不要想起来!
御官松开了手。
“姑娘回去吧,不必在这里陪着时禹浪费时间了。使者发现我失踪,很可能查到凌香阁。如果追问起,姑娘只说什么都不知道即可。出海这事情,是时禹给姑娘添了麻烦,就算他日我被君安城擒拿了回去,也绝不会说出有姑娘再旁协助。如果最后兜不住败露了,一切推到我身上就行,姑娘完全是被我胁迫的。”
叶时禹用三言两语,划清跟思霜的界限。他在脑海中一遍遍过着海上礁石和岛屿的位置,计划以最短的路线找出海龙的踪迹,即便海上起雾,也不会迷失方向。
“公子怎么能这么说。”思霜不由垂泪,怀着对当年那个小公子犯下罪行的悔恨,十分想要尽全力弥补,“我也早已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助一臂之力,又怎会被使者大人逼迫说出公子的去向呢。”
叶时禹停顿一下,意识到一番言辞太过锋利了。可这也挺好,权当与她告别吧。
他抬脚要走。
“思霜姑娘,时禹是个已死之人,对姑娘不遗余力的协助确有感念。可人心已死,不能分你半点。对不住了。”
寥寥四字。
绿衫女子张口结舌,顿时间泪如雨下,忍不住叫到:“公子对任何人都是这样吗?还是只恨思霜?”
脚步短暂停留者即为过客。
“姑娘别多思了。”
他向海湾系着的船只走去,声音散落在风力,却说得十分明白。
“你离开君安城的时候不就知道了吗?”
“啊,公子你……”
不等思霜反应过来,叶时禹麻利地解开拴住小船的绳索,纵身跳上船,掂量了下早已藏好用于提振身体力量的魂烟,分量十足,二话不说就摇船起航。
此去东海,最不幸的情况下大约会葬身海龙之腹中,其实这个结果看似惨烈,却和正合他的心意。
要真说有什么遗憾,大概是没能在走之前给那个没有缘分的妻子好好安顿下后事吧。
他这样想着。
百灵是一个越活越胆小的人。
他尚且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这丫头刚刚逃了相亲宴,正躲在后院子里引来百鸟,一只只逗着玩儿。她就那么席地盘腿坐在地上,一把把撒小米,时而噘嘴吹吹口哨,完全没有君安城贵族小姐们刻板教养的模样。吸引他目光的,正是旭小姐的天真可爱。
那个时候的她,还会大大咧咧,跟一个陌生男人噘嘴抱怨被安排的相亲对象,是个可以当她父亲的七老八十。
他需要有一位“妻子”来挡回城主夫人热情的牵线搭桥,而她急需找个稳定的人家嫁了,早早逃离颠沛流离的苦日子。
两人一拍即合。
自称已死之人的他,当然不会对一个没见过几面的小丫头生出什么情愫。在叶时禹看来,这场大婚,是两人的各取所需。他也早就暗示过终有一天,他会离开君安这片扼死了他的坟场。
那个时候,叶时禹对新娶进门的小妻子,想法还算简单:叫她和弟弟挚儿在自己的庇护下过上好日子,等自己彻底断绝了跟君安叶家的关系,这丫头如果有心心念着忘不掉的人,或者日后遇上一个真心喜欢的,他很乐意推一把手,成全他们。
慢慢地,他意识到,旭小姐入戏太快太深,逐渐模糊了两人的界限。
大婚的当夜,他掀起了红艳艳的盖头。神情有些恍惚。
恍惚,不仅仅是因为他发现新嫁娘是几乎陌生的旭小姐,不是令他魂牵梦绕的另一张面孔。
恍惚,也是因为从那时开始,火烈鸟族遗孤旭小姐渐渐消失在了敷脂抹粉之后。
她开始在意那圈儿贵族夫人们的叽叽喳喳,尤其对“野鸟啄白菜”、“山菜野娃娃”之类的贬低之称特别难过。
她开始很努力想要配得上“御官夫人”该有的样子。尽管他说过,嫁给了叶家“败家子”,完全不需要有什么压力,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开心做她自己就好。
城主夫人对这桩亲事十分不满,嫌弃旭小姐母族灭亡,出身低微,举止粗野。旭小姐懵懵懂懂的,也就听从了城主夫人的调教,熟读背诵三从四德,一步步收敛了“夸张不端庄”的表情和举动,裙摆再大也坚持迈着小小的步子,夜以继日练习城主夫人发明并强行推广的“桃花醉”微笑。
她终究变得跟那些个贵妇们没有什么差别。旭小姐成为了百灵夫人,成功融入到了君安贵妇们的小圈子。
叶时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