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科幻未来>这个女神可以退货吗>第三十二章 和尚都有当诗人的潜力

其实,英雄一直都觉得流觞是个神经病。

因为脑子正常的男人绝对不会随身携带小皇叔出门,但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流觞竟然不正常到了这样的地步。

这才过去几天?满打满算一个星期,这货就完成了泡妞,恋爱和洞房的全套流程,闪婚也不带这么闪的吧!

流觞被喊来了,身后还跟着他的小媳妇儿。

准确来讲,他的媳妇儿一点都不小,虽然年龄不大,才十六岁,也很漂亮,但身板儿却丰满的过头,用前世网上色批们的话来形容,就是坦克级的。

想起这姑娘是那位青牛大叔的侄女,英雄顿时释然了。

牛嘛!

只是流觞这口味,未免太重了些。

新媳妇捧了酒坛来,羞怯怯的向英雄敬了杯酒便回去了,流觞坐下来,帮着转动烤架上的鸡。

瞧着他多了许多烟火气的眼睛,英雄问:“认真的?”

流觞摸着光头笑,脸上竟然还露出了几分腼腆。

“不怕殿下笑话,自从白先生那里得知诸神已死的消息,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塌掉了,人生了无生趣,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追随神主而去。

我这么做了,然后就认识了兰兰。”

顿了顿,他的目光温柔下来,“当时我打算跳河,兰兰恰好在附近吃草,听见声音便跑来救我。可她根本不会游泳,只有一身蛮力,把我丢上岸之后,自己就沉了下去,所以我只好又跳进去将她救了上来。

我问她,为什么要用命救我。

她说,她当时只想着救人了,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会淹死。

那一刻,我感觉好像突然有光照在了她的身上。

是啊,人世间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

以前我信仰赤松神,发誓将自己的身心都奉献给他,他就是所有的美好,是我活着的唯一动力。

但在兰兰身上,我却看见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完全不同于神灵,却更加动人的美。

所以,自那时起,我重新拥有了信仰,然后立刻就向兰兰求婚。

很幸运,她答应了!嘿嘿……”

多么平凡又动人的故事啊!除了“吃草”这俩字儿有点违和之外。

听完流觞的话,英雄发现,和尚果然都很适合当诗人。

一番普普通通的讲述,居然让他既感动又羡慕。

流觞依然还是个虔诚的信徒,只不过不再信仰某一位神灵或符号,而是开始信仰生命,信仰爱情,信仰人间的所有美好。

这才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最应该拥有的信仰!

“我决定了!”拍拍流觞的肩膀,英雄说,“以后我再写了新书,第一版的第一本都送给你,不要钱。”

流觞一呆,继而慢慢瞪大了眼:“莫非殿下你……你就是……”

英雄矜持的点头:“嗯,老谁家那小谁就是我。”

“先生,终于见到您啦!”

流觞紧紧抓住英雄的手,激动的热情让他有点怀念这货以前装腔作势的模样。

“先生,您看鄙人蹉跎半生,一事无成,不懂耕田,也不会经商,如今已经成家,总要干点什么养活老婆和未来的孩子,所以……”

“你想要啥?”

“求先生收我为徒,教我写……”

“滚!”

英雄一脚将流觞踢开,他也不恼,爬起来嘿嘿一笑,说声媳妇儿怕黑,就告罪跑掉了。

“这秃驴……”

英雄笑着感慨半句,见烤鸡的火候差不多了,就又开始往上面刷料刷油,时不时还会亲亲怀里黄囡囡的脑袋,心情十分愉悦。

“就这样放弃,不觉得可惜吗?”白山君道,“如果让他回去,将来你要对付赤松神殿的时候,就会在内部有个天然助力。

而且,他的修炼资质不错,若是让我来调教,五年内晋升宗师不成问题。”

英雄摇头,喝口酒说:“你这人很没劲,应该学学流觞跳河,说不定也会碰到一个愿意用命救你的好姑娘。”

白山君眯起眼笑:“神主的眼光果然不是我能企及的,你很适合当一个神。”

“艹!”

英雄骂了一声,专心烤鸡。

不一会儿,鸡熟了,香气四溢。

英雄恶作剧的撕下一半给黄囡囡,想看这只没有手的小狐狸怎么抱着又烫又油的肥鸡啃。谁知人家小爪一抬,那半只鸡就浮在了半空,吃起来一滴油都沾不到毛上,比他还轻松。

“还没问你,这次出门是要去哪儿?”

“江右道,甘梁县。”

“可是霜州东南边境那里?”

“你也知道?”

白山君脸色严肃下来,沉声说:“送你一句话:千万不要靠近定胜山!”

英雄挑起眉:“为什么?”

定胜山是甘梁县城边上的一座山,恰好坐落在三州边界上,霜州、洛州和戎州各拥有它的一面山坡。

这也是当地匪患很难清剿干净的最大原因。

因为官兵一上山,人家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去另一面,追都没法追,还怎么剿?

但英雄这次明面上的任务就是剿匪,所以,定胜山是肯定且必须要上的。

“你知道它为什么被叫做定胜山吗?”

“知道。因为它是上次大战的转折战场。人类联军就是在那里一举击溃异兽大军,彻底奠定胜局的。”

“那你可知,当年异兽大军之所以会败,是因为它们掌握的一件神器在那里突然消失?”

英雄终于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沉声问:“什么神器?”<


状态提示:第三十二章 和尚都有当诗人的潜力--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