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楚地了解一下桂永星的履历,就会发现,这人是个矛盾体。
小时候,他是好孩子,品学兼优。
多年后他的小学老师还对他赞不绝口,说这孩子懂事,讲礼貌,学习成绩好,嘴巴特别甜,很会讨老师欢心,尤其难得的是,打小就表现出很强的管理能力。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到小学毕业,一直都是当班长。
老师对他寄予厚望,觉得将来自己的学生中最出息的,肯定是这个外表帅气的小家伙。
升入初中之后,桂永星继续得到老师的好评。
这种好评,一直持续到初二。
然后,就出事了。
一个初中二年级的小男孩,能出多大事呢?
事还不小!桂永星小朋友,直接把人肚子给搞大了!那一年,桂永星十三岁,还差四个月满十四周岁。
被他祸害的那个女孩,比他大一岁多点,不到十六岁。
是他的同学。
这件事,当年在那个学校造成了巨大的轰动,也彻底改变了桂永星的人生轨迹。
如果不出这档子事,桂永星按部就班地走下去,确实很有希望,活成他小学老师憧憬中的那个样子——妥妥的成功人士。
原本,这件事也是可以妥善处理的。
毕竟当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尤其是桂永星,甚至都没满十四周岁,犯杀人罪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关键是,桂永星惹了一个不该惹的女孩。
他那个女同学的老爹,乃是一位“大哥”!他们那一带好几条街,都是“大哥”的地盘,从来都只有大哥欺负别人家的女儿,哪里有别人欺负大哥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