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暗黑破坏神之毁灭》,第七重奏01,5级作者。
分类:游戏-游戏异界。
【简介】
百族亲王的奇幻暗黑大陆战(jie)斗(cao)毁灭史。
【黄金十章】
第一章,无题。主角吴凡是一名待业青年,除了玩游戏,一事无成。游戏玩得也是渣渣。dota被虐之后,他卸载了魔兽争霸,翻出来暗黑,修改编辑器,结果自己进入到游戏世界中。
第二章,无题。主角苏醒过来,周围是陌生的环境,还飘着小雨。他以为自己还在梦中,想再次睡着返回原来的世界。可是根本就不可能。思考了半天他冲了出去,走了好大一会儿,遇到的第一个生物竟然是腐尸。
第三章,无题。主角被人救了下来,这是一个来血色荒原探险的小队,有野蛮人、圣骑士,以及主角这个刚刚转职没多久的德鲁伊。没错,他终于确定自己进入了游戏世界中。
第四章,无题。主角四人前进一段距离,遭遇到沉沦魔营地,这是一伙经常出现的怪物,其中还有一只精英怪。玩游戏很多时候都要刷怪的,他们四人准备偷袭,却被对方发现了,还没熟悉自己有什么技能的主角,对其中的沉沦魔法师有着咬牙切齿的恨意。
第五章,无题。几人齐心协力无比顺利地解决了这群沉沦魔,还爆出了一枚戒指,分配给了最为适合的野蛮战士。主角向队友询问如何学习技能,查看面板之后才知道自己只是0级,除了属性啥也没有。
第六章,是个好消息,起码晚上值夜的时候,多了一个人。不过,队伍里的拉尔人挺好的,好得就像现实中的人。这让作者有些分不清这里到底是现实还是游戏。拉尔不但让主角值夜的时候早点换班休息,还将打怪时爆出的白板武器送给了主角。这款游戏,白板武器也是非常难爆的装备。
第七章,无题。主角有了武器,就需要参加战斗,与腐尸作战。性格谨慎又懦弱的他,每次与腐尸战斗都十分鸡贼,一点转职者的觉悟都没有。其实拉尔气得不行,骂了他好几次。慢慢的,主角也意识到在这个世界,转职者与平民的不同,肩负着某种神圣的责任。他也一改之前的猥琐流,开始认真刷怪。
第八章,无题。主角的战斗技巧还是让拉尔不太满意,于是拉尔把身上的白板皮甲丢给主角穿,然后把主角丢进了沉沦魔的队伍中。这是敏捷型的怪,用来练习挨打是最好的选择。主角无奈,但是只能适应,并不断提高自己的抗击打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以后的战斗中,哪怕受了伤也有好的应对办法。
第九章,无题。他们终于赶回了罗格营地,这是拉尔他们在这里的据点,尽管有沉沦魔小队的误入,却被营地的战士们杀退。主角新晋德鲁伊的身份,也得到了营地的欢迎和认可。主角稀里糊涂,总是问些很难回答的无聊问题,比如假如**oss安达利尔率兵冲来了,营地是否能够抵抗得了。
第十章,无题。罗格营地规模很大,人数众多,就像一个小型城镇。主角像一个土包子似的,小心打量着这里的一切。在拉尔约他一起回家时,却明确拒绝了。毕竟拉尔离家三个月了,妻子肯定十分想念。这说明主角知道自己如果跟着过去,肯定立刻变身为大灯泡。
【简评】
该作者名下就这一本书。
这本书从2008年7月写到现在,已经更新了1660万字,还在连载。目前起点收藏13万,书城收藏332万,粉丝数34万,2018年11月盟主破百,还有一个白银盟。
从字数来看,这本书在起点也是排得上名的存在。
从类型来看,暗黑游戏文,写得比较少。
从叙述方式来看,使用第一人称进行写作,在那个年代也是比较流行的一种。
只是没想到,这位作者居然连续写了12年!
先不说这款游戏现在还有没有人玩,但是他写作的毅力,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而更新速度,他也不算特别快,毕竟有老鹰这一类神奇的触手怪存在。
令人感慨的是,老鹰应该不会一本书写12年。目前估计只有《赘婿》可以在持久度方面,与本书正面硬刚。
因为年代久远,本书的内容、设定、风格等等,与现在都不太适宜了。如果不是这类游戏的铁杆粉丝,看这本书的时候,代入起来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因为,阅读体验不是特别美好,文笔方面也比较小白。
所以,如果你是一位怀旧型的读者,可以去简单看看这本书,找找青春的回忆。
【总结】
写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仓一卫,我为《仓氏呓语》带盐!
欢迎来到,书评乐园。
【仓氏呓语】
第一人称的作品,以前有很多。现在没人敢这么写了。
书中前期剧情有些拖沓,主角进入游戏世界,结识骑士拉尔等人,一路打怪打怪,直到抵达罗格营地。
简单的剧情,搭配稍显简单的游戏设定,简化的打怪过程,不太舒适的道理说教等等,都十分容易劝退现在的年轻读者。
有读者反映,本书当年和《希灵帝国》一起,是三大神书。
被各类无良自媒体作者们玩坏了的所谓“神书”,其实都过分夸大了某些书的历史地位。
主要原因还是那个年代,写书的人太少,可供参考的题材不多。
一旦出了本成绩不错的作品,就会老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