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李元芳的胸部倏地伏起,吐出了一口浊气
真的活过来了
京师之中与狼煞军有关的,只有李霸父女二人,从年龄判断,“你是李姑娘”
无羡的身份早已公开,能被猜到并不令她惊奇,“你来自山西,或许该对我的另一个称号更熟悉无羡公子。”
怪不得她与西域使臣的关系如此密切,怪不得她几次牵扯到商贾的纠纷中,原来她就是无羡公子
如此便说得过去了
西北一带,谁没听过无羡的声名
马驰千里射百中,浩歌击筑喧高楼。
一曲拜将军荡气回肠。
一首不谓侠放逸不羁。
活成了他最渴望的样子
简直就是他崇拜的偶像啊
无羡公子成名颇早,他一直以为,她至少与他同龄,怎会如此之小
而且还是个姑娘
太让他震撼了
一双眼珠子简直要黏在她的身上,从上到下,对她细细打量起来。
如刀削般分明的棱角,眉宇之间流露的英气,极易让人混淆她的性别,沉稳的气度也易让人忘了她的年龄
常伦投射的热切目光,直接被无羡给无视了,此刻,她关心的只有李元芳一人。
“我究竟是死是活”他刚刚苏醒过来,双眼还带着几分茫然。
“若是还能喘气,就快些起来吧”无羡的口气淡漠得几近无情,但对李元芳来说,却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因为,这声音真真切切地向他宣告着:
他还活着
心中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俗套地道了一句,“多谢李姑娘的救命之恩。”
“是你运气好,我原先是打算敲登闻鼓,召集三司会审的,可惜没人理会我。”
“之前那登闻鼓,原来是无羡”常伦习惯性地就要将“公子”喊出口,意识到不对,立刻改口道,“姑娘敲的啊”
无羡对这个半路跳出来的倒霉蛋没多大兴趣,目光从未离开过李元芳。
“是啊,所以临时改变了主意,打算带李大人一起上金銮殿自辩。李大人刚逃过一劫,就得随我要去鬼门关走一遭了。”
无羡对他有救命之恩,李元芳义不容辞,更何况,“这本就是李某的职责所在。”
“大人客气了。此案若非关系甚大,我会选择袖手旁观。”
李元芳自然明白,两人的交情淡薄如水。她此番出手,真正打算相帮的,另有人在。
“姑娘乃人中龙凤,太监张永值得你如此鼎力相助”他有些为她不值。
无羡嘴角的笑意耐人寻味,“大人当真觉得,太监张永真敢肆无忌惮地纵容我,对上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建昌侯”
难道说,真被他的吏目说中了
张永如今的地位,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比他身份更高的还能有谁
只有圣上
即便李元芳心中早有准备,脸色依旧古怪起来,幸好他长得黑,看着并不显眼。
在他看来,圣上还不如张永靠谱些,至少张永这些年积累了不少军功。
圣上有什么
连朝会都不上,经筵都不开,纨绔子弟会的,他一样不少,而且更胜一筹
人家斗鸡遛狗,他搏虎饲豹
人家调戏民女,他扮cǎi_huā大盗
真真是荒唐得很
无羡明白,众人对朱寿的误解根深蒂固,她没时间在此辩解,“时间紧急,必须赶在退朝前上殿。”
常伦见他俩急急往外走,忙不迭追了上去,“将常某一起带去吧”
金銮殿自辩耶,想想就振奋人心。若不能近距离旁观,他会后悔一生的
他怕无羡反对,理由找得很充分,“常某对李大人的案子还是很熟悉的,或许能帮上些忙。”
无羡这才将视线转向了常伦,正眼打量起他来,“在大理寺,都有人敢杀了李大人灭口,常大人难道不怕吗”
凌厉的目光逼射而来,让常伦生出几分怯意,最终被心中的浩然之气占了上风,梗着脖子道,“见义不为,无勇也。”
无羡正权衡着利弊,狗蛋忽然叫嚷起来,“行凶者死了”
怎么会
不是用鞋堵住他的嘴了吗
无羡一个箭步来到尸体边,拔去了他口中塞着的鞋子,只见他脸色发青,唇边留有不少秽物,恶臭中夹杂着一股熟悉的味道。
狗蛋很自责,“小的见他一直在挣扎,以为他不老实,想跑,还踹了他两脚,想不到他居然翻白眼了”
是他疏忽了
“行凶之前,他已服用了鸩毒,对方早就做好了灭口的准备。”
“能救回来吗”常伦问道。
中毒引起了呕吐,可惜他的嘴被鞋子堵上,无法顺利将秽物吐出,反而呛入了气管,加速了他的死亡。
“你可以照着之前的样子,给他做心肺复苏,等他恢复气息,再用清粪汁,给他催吐,或许有两成希望,将他救回来。”
常伦狐疑地望向无羡,“你既然知道如何解救,为何不立刻动手”
“他的秽物中含有剧毒,若让我的人给他做心肺复苏,有中毒的危险。”她可舍不得。
“可他是重要的人证,就这么让他死了,线索岂不是断了”
“人会说谎,尸体不会,从他的服饰上看,应该是天牢的杂役。马哲,派人查查他的身份,最近是否缺钱,或是陷入难处,又与何人往来甚密。”
“是”
常伦看着她的目光更为灼热,“想不到你还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