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芳本以为,他得等上一阵了。对于女人的磨叽他可是深有体会,他那妹子就是最好的例子,每次她与闺蜜聚在一起,都能聊到天昏地暗,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的话题,没想到无羡是个例外。
“都什么时辰了?再不出发,今日就要在野外露宿了。”强烈的催促意味,将嫌弃表露得异常明显。如此刻意,反倒是显得心口不一。
无羡以催促,回应催促,“上车吧!”
马厩里的车一早就拉到门口候着了,简略到几近粗糙的式样,令舒芳很是嫌弃。
几块木板拼在一起,就能算是车厢了吗?而且用的全是素木,都不知道雕些花草虫鸟装饰一下。
边陲小地方来的莽夫之后,即便侥幸得了个长公主的名头,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还能指望她能有文士的风雅?
舒芳撇了撇嘴,踏上脚凳,下一脚就要进入车厢了,身后的无羡却没跟上来,脚步声反而与他背道而驰,越来越远。舒芳扭头回望,她竟是往前面的马匹走去了。
就她置办的那辆破马车,连她自己都不愿坐,他凭什么坐啊?
“本官也要骑马!”
“你一酸丁也要骑马?”狗蛋不是看不起他,而是他确实没什么可让人看得起的,“就你这腿肚子上的赘肉,别说是去南赣了,就连昌平怕也骑不到。到时候乏了、病了,还不得耽误行程?”
嘿!敢瞧不起他?
“昔日本官被钦点为状元,也曾骑马游街的。”舒芳少年得志,几时受过这般的辱蔑,不觉与他杠上了,“今日这马,本官还就骑定了!”
“哟!状元公要骑马,自然得挑最好的。”狗蛋嘿嘿一笑,对手下道,“将前阵子咱们得的那匹宝马牵来。”
马即刻就被牵来了,体格健壮,身姿矫健,每块肌肉都彰显出了力量感。
果然是一匹好马!
舒芳一看就喜欢上了,他不知道这马的来历,胡勒根却是了解的。这原是主子从西域弄来的马种,在贺兰山圈了一块地放养。
山间地势陡峭,将马养得同羚羊似的,性子野得很,可不是一个坐惯了轿子的读书人能驯服得了的。
这是狗蛋故意在使坏呢!
胡勒根扯了扯他的衣袖,“换一匹马吧,若是伤了舒大人,还得怪到咱家主子头上。”
狗蛋有些犹豫,“要不,换匹拉车的母马来?”
舒芳才看不上那些矮脚马呢,比他这一匹整整矮了半个脑袋,长得像是被人压过的泥塑似的,又粗又壮,怎么配得上他?
“本官就看中这一匹了,不换了!”舒芳一把拽住缰绳,不松手了。
既然有人想要自找苦吃,狗蛋何必拦着,抱起双臂,等着看好戏。
胡勒根还想再劝,被马哲拍了下肩膀,附耳道,“去南赣的路还长的呢,不能次次都由着他折腾。总得让他撞上南墙,才能彻底死心,不是?”
“若是伤了呢?”
马哲一点都不担心,“不是有柴胡吗?若是能让他残伤一路,之后也能安生些。”
一劳永逸。
果然,舒芳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试了两次,连马都没爬上。
这马实在是太高了,够上马镫就很吃力了,更别说是爬上马背了。
舒芳就不信了,连一匹马都搞不定。
左手抓紧桩头,右脚用力蹬地,真是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终于能够上马鞍了,哪成想,这马故意同他作对似的,不好好站着,竟然动起来了,而且还抬起了前腿,直立起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舒芳根本没有防备,就被它给甩下了马背,要命的是,他的右脚还挂在了马镫上!
马儿感到身上有个拖累,极力想要甩脱他,扬起马蹄跑了起来。可怜挂在它马镫上的舒芳,似个拖把拖着走了。
“哈哈哈!”狗蛋带着一群人哄笑起来,“舒大人,您这是骑马,还是拖地啊?”
收到了无羡瞥来的目光,他方才收起笑容,对手下道,“快把舒大人给救下来。”
一群人手忙脚乱的,终于将舒芳的脚,从马镫上解了下来。
惊魂未定的舒芳,发丝散乱,发簪也歪了,新置办的官袍上染满了尘土,被人从地上狼狈地提了起来。
人刚刚站定,一声哀嚎随即出口,自脚腕传来的疼痛钻心刺骨,让他难以忍受,人一崴,差点又要倒下来了。
“哈哈哈!”又引来一阵哄笑。
舒芳臊得满脸通红,气得跺了跺脚,哎呦,他真是被气晕了,居然踹的是受伤的那只脚。一脚踹到了伤口上,真是伤上撒盐,疼得他脸都抽筋了。
狗蛋啧了两声,“看舒大人这样子,连站都站不稳了,怕是去不了南赣了,还是回家好好修养吧!”
“谁说本官站不稳的?”丢了差事不打紧,但是丢差事的理由,让舒芳丢不起这个脸。
一把推开扶着他的小厮,强装镇定地向前走去。甩开双臂,阔步而行的样子,真像是无事一般,然而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真他娘的疼啊!!!
愤愤地瞪了傻站着的小厮一眼,“一点眼力劲都没有,还不快给本官备上脚蹬,本官要坐车!”
“之前不是还说,不要坐车的吗?怎么才一会儿就变卦了?变脸变得比女人还快……”这话小厮只敢在心里嘀咕,可不敢大声说出来,憋着委屈,忙不迭将脚凳给搬了过去。
舒芳不敢动伤了的左腿,只能抬起另一只脚。踏上脚凳是没事了,但是下一脚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