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霞漫天,但霞光的边缘处,又有一层灰暗,空气中也带着一股雨腥气,预示着将有一场暴风雨来临。
叶清晏驾着马车,行驶在一片荒野之地。她要赶紧找一个落脚的地方才行,自和明伯分别后,她已经连着四天都露宿荒野,更重要的是,她车上最后一个烧饼,早上的时候就已经吃完了,现在饥肠辘辘。
风雨急催,马车紧赶,又走了小半个时辰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而此刻风声已经几近咆哮,骇人不安。
叶清晏觉得自己是不是已经走迷路了,走到了脱离人生存的地方。
最后她不会饿死在这里吧……
人在困境中,就容易胡思乱想,一会儿的功夫,她都已经想到,如果真饿死了该怎么办?会不会抛尸荒野中,喂了野兽鹰鹫……
蓦地,一点灯光跳入眼帘中。
叶清晏忙用力揉揉眼睛,不会是她太想看到有人烟,所以出现的幻觉吧?
可就算是幻觉,她也要!紧忙赶车冲着灯光处跑去。
离得近了,越发能看清,那是一个客栈!
再揉揉眼睛,定睛细瞧……确实是客栈,在一盏气死风灯的照明下,能看到客栈的牌子——六里坡客栈。
不消片刻,到了客栈前。是一座高两层的土楼,看着十分简陋。但在这荒野之地,有个能遮风大雨,还吃口热乎食物的地方,实在是很不容易,也没什么可挑剔的。
客栈伙计在看到叶清晏的马车后,早早的迎了上来。
“客官,您往里走,里面有马棚,上好的精饲料已经备好了。”
“多谢小兄弟,这个赏你。”叶清晏从兜里掏出几枚铜币,递给伙计。
伙计立刻开心的接了,“谢谢客官,您马车给小的伺候,先请进里面吃茶喝酒。”
“好。”叶清晏把马缰绳给伙计,自己先进了客栈门。迎面就是一股酒肉香气,大堂里有几个客人正在喝酒吃菜。
见叶清晏进来,立刻一个老板娘模样的人,扭腰摆臀的过来了,上下打量叶清晏,“好俊俏的公子啊,打尖还是住店?”
“都这时候,当然是住店。”叶清晏回道。这一路扮作男人,倒是也十有九分像了,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
“好咧,您来的巧,就剩一间空房了,先付定金?”老板娘搓搓手,笑容更灿烂了。
“这是自然。”叶清晏掏出一两银子,给老板娘。
老板娘接了银子,在账本上登记了叶清晏的住店信息,“客官贵姓?”
“明。”
“好,明公子。您的房间在二层最里边的十号房。”老板娘把一把铁钥匙递给叶清晏。
叶清晏伸手,掌心向上,露出冰雪似的极白,纤雅如玉,漂亮极了。她能给脸贴上面具,这手却是真的,没有做伪装。
老板娘瞧着她的手,笑道:“明公子的手好啊,一看就是一个富贵人。”
“老板娘真会说话。”叶清晏寒暄道,接过钥匙,并不急着上楼,而是找了一处桌椅坐下,“我先来一碗鸡蛋热汤面。”饿极了,先吃些热汤食让肚子舒服些。
老板娘道:“要不要来壶酒,今儿下午刚宰了一头地羊,卤了一大锅香肉,好吃的很。”
“先吃了面再说。”
“好咧,明公子稍等啊。”老板娘进了厨房,吩咐厨子煮面。
这时,给叶清晏停马车的伙计从外面回来了,身后还带了一行人。
是四名衙差。
这四名衙差腰间配着刀,脸色很是难看。先是扫看了一圈大堂里的人,最后在看到叶清晏这个清灵毓秀的少年时,还格外多看了一眼。毕竟这乡野之地,多是山野粗民,难见皮相好的。
老板娘端着一大碗冒着热气的鸡蛋汤面,放在了叶清晏的面前,还送了一碟子辣椒腌野菜,“明公子吃着,有什么需要招呼一声。”
“谢老板娘。”叶清晏二话不说,拿起汤勺先喝了一口热汤。
几乎看不到油花子,味道也寡淡的很,但是在饿欲下,这一碗热汤面却是美味至极的食物。
老板娘看到几位衙差来了,更是热情的招呼着,“是牛捕头啊,这是哪儿出事了,劳您带着兄弟们兴师动众的?”
被唤作牛捕头的人,是个长着牛鼻子的衙差,一拍桌子,似发泄道:“来两坛烧酒,今儿可是出大事了。”
“出大事了?什么大事?”老板娘最是喜闻八卦,立刻拿了酒和酒碗,放在了桌上。
牛捕头先倒了一碗酒,一口气喝了,又打了个酒嗝儿后,才道:“甜水村出大事了。”
“甜水村?五里地外的那个甜水村吗?”
“就是那个村子。整整一村子的人,全死了!没有一个活的!哥几个,差点儿没吓死在那里。”
也难怪脸色不好看了,任谁看到一村子死人,脸色都好看不了。
客栈大堂的气氛,被牛捕头的话给镇住了。
叶清晏刚吃了一口鸡蛋,听到牛捕头的话,咀嚼动作也慢了些。
外面开始下雨,落雨的滴答声,清晰无比的传进了客栈里,给凝重的大堂气氛,更添了一丝阴凄。
‘吱呀~’客栈门,突然被推开了。
一个裹风携雨的人进了门。而他的出现,令所有人都下意识的看过去。
是一个青年男人。穿一身淋了些雨的青色流云纹斜襟长袍,腰束玉带,黑色长发被玉冠高高挽起,露出修长的脖颈。五官乍一看很普通,但细品或者久看,另有一番惊绝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