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当初唐梦龙也想过这个问题,不过当时他的想法是,kaa并不是由他培养出来的,最起码现在他还没出什么力,而loen看重和自己的合作签下了她们,还支付了她们的转社的费用,唐梦龙自然是很满意了,也就没有多想什么。
但是唐梦龙想,要是自己培养这崔智娜的话。还是直接丢到loen吗?然后自己占据一个音乐方面的分成,这很不符合他的风格。
简单的说,就是我虽然不是很看重钱,但是绝对不想做冤大头,哪怕把赚的钱捐了。也不想给这些吸血鬼虽然不是吸血鬼,但那只是它没有机会而已。
“公司、公司……”
唐梦龙突然不说话了,口中小声的叨念了起来,崔智娜也不插话了,她知道唐梦龙好像在考虑什么,所以也没有打扰他。而一旁的金亚荣就更别说了。
时间慢慢的过去,很快时间已经快要到十点了,金亚荣已经再次趴在毛毯上,举起了望远镜。而崔智娜倒是很有耐心的坐在唐梦龙的旁边,毕竟唐梦龙先前说的话,的确拨动了她心里一根弦。
“对了~~三.p模式!”唐梦龙突然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了十分开心的笑容。
他不想把所有的钱都拿给吸血鬼赚。但只靠想像是没有办法的,所以唐梦龙刚才一直在考虑。但是从虎口夺食,哪里是那么简单的事。
但是此刻唐梦龙突然想到3p,好纯洁一点说,就是三方合作模式,有一点寄养的味道,或者说寄养模式也可以。
简单的说,就比如像崔智娜这样的情况,若是唐梦龙铁了心要培养她,并把她从jyp弄过来的话,就把她签到自己的公司,这公司随便注册一个皮包公司就可以了,然后和崔智娜签订专属合约。
接着再寄养到loen,等到规划出道的时候,需要loen重新接手崔智娜的专属合约,还要全方位的和loen讨论利益的分配问题,就算其他的方面,仍由loen拿大头,也绝不能颗粒无收,而且唐梦龙考虑中唯一毒辣的一点,就是优先续约的权利,还留给自己的皮包公司,这就是唐梦龙所想的寄养模式。
而且这种合作甚至可以和其他公司开展,反正loen不愿意的话,不是还有其他经纪公司吗,当然loen自然是最好的合作对象,因为loen的发行系统,可以为他们节约更多的成本,而唐梦龙自然也有底气在谈判的时候,数字叫大一点。
当然这样来看的话,经纪公司的收益会稍微削弱一些,而且很有可能不会同意唐梦龙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招数。
但唐梦龙自然不是单纯的小孩,这样的要求和做法,自然没有几个娱乐公司会同意。
但是……若唐梦龙成功的打造了一对吸jing……吸金利器呢?
有了成功的例案,才会有与人谈判的底气,此刻唐梦龙想的就是,先帮助kaa获得成功,只要能获得真正的成功尝到了甜头,那么等到唐梦龙吐出自己的寄养模式时就会好好的考虑了。
只要唐梦龙不要价太狠,那么等到唐梦龙成功后,自然会有公司心动。
其实如果现实点来说的话,这样的模式,按照唐梦龙计划中的分成方式,不过是将新人的收入提高大到了一线艺人而已。
就比如新人的专辑销售分成一般2成,甚至更低,而一线的艺人自然会达到3成,甚至是4成,那么唐梦龙那皮包公司就索取这中间的部分,甚至更高一点。
像是通告这些东西,新人分成也差不多2-3成,而一线艺人4-5,唐梦龙皮包公司索取的比利,自然还是中间部分提高一点。
当然除开这些,若是唐梦龙自己担当制作人的话,自然不会把自己应得的收入也算在这里面。
而这样算起来,娱乐公司也没有真正的伤筋动骨,但是唯一要承担的就是艺人出道失败的风险,而这对于出道的歌手能否成功,自然又要牵扯到唐梦龙这个制作人的身上了。
当然最好的方法还是创建自己的娱乐公司,其实唐梦龙倒不是怕创建公司,而是他不知道把公司交给谁管理,或许炒作、策划、宣传之类的东西,他有些天赋,但是商业上的天赋的确不高,甚至完全不知道一个公司正常的运作机制是怎么样的,就算他知道一个娱乐公司要必被那些部门,但是这东西是个人都可以查到。
因为不认识什么运营管理方面的人才,唐梦龙自然不会凭着一腔热血去组建什么娱乐公司。
当然若是有了合适的人员后,那么组建娱乐公司也不无不可。
不过唐梦龙并不知道,就在未来的几天里,他的3.p模式就被自己给否决了。
而此刻唐梦龙心中的想法就只是‘kaa必须火!!!’,然后先玩玩皮包公司3.p策略,至于崔智娜嘛?
“你和jyp现在签的是什么合约?”唐梦龙想了想突然开口对着崔智娜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