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秦瑜顾瑾>第514章 为啥总当她是白痴?

第二天。

顾家所有的人都早起。

顾家老太爷生日,是年轻,所有顾家人最重视的事。

“媳妇,穿这件毛衣。”

顾瑾也很重视,一起床,就从柜子里选出一件淡蓝色羊绒毛衣,毛衣上有浅灰色不规则线条,让看起来没多少波澜起伏的毛衣增添了活泼色彩。

“哪里来的?”

秦瑜有些惊讶,这衣服并没在她印象中。

顾瑾这是什么时候给她买的毛衣?

他那双手好似有魔法一样,时不时就变出一套衣服。

“买的。”

顾瑾声音清淡道。

“啥时候买的?”

“出去的时候。”

“呃……”出去时候,总不让她跟着。

其中一个原因是,想偷偷给她买衣服?

这毛衣确实很暖和,一上身,身体就发热,特别扎实,关键一点都不臃肿。

加个围巾,加个外套,就可以了。

“好看吗?”

秦瑜将衣服穿上好之后,在顾瑾面前转了一圈。

顾瑾深遂的眼眸中闪烁着细碎的笑意,“好看。”

淡蓝色毛衣,红蓝相间的围巾,浅灰色外套,低调不张扬,却很显贵气,衣服不多,整个人亭亭玉立,苗条又优雅。

“只是这脸,怎么回事?

不是涂护肤霜了吗?”

顾瑾眸子落秦瑜脸上,这天天擦香香,怎么还冻伤了,脸上有一坨深红深红的,还有微微冻伤。

“没事。

我今天多涂点。”

秦瑜笑着答。

她这脸挑得很,不是特别锁水的护肤霜在寒冷的北方中,基本不管用。

来京都那天,就出现了水土不服,前天晚上,差不多哭了一个晚上,大雪中寒风吹刮,就更厉害。

好在这两天,香香她涂得多,不然更惨。

“其实就一点点。”

秦瑜拍了拍脸。

冻伤多的地方,就是眼睑下面,泪水会刺激皮肤,所以糟糕一点点。

顾瑾过来,往瓶子又挖了一大块香香,往秦瑜脸上温和划开,低沉声音里都是疼惜的道,“以后不要哭了。”

指尖温热,动作轻柔,秦瑜心细腻得开出花朵,道,“好。”

**姜绮丽一早起来就进了朱莉房间。

对她来说,今天朱莉,比打扮自己更重要。

为朱莉挑选了一套米白色袄子,一条水红色围巾,一件粉色羽绒服,一双黑色靴子。

朱莉头发披散着,轻点眉毛,略施粉黛,耳朵上带着一个流苏小耳环。

个子高,这一行头出来,苗条又精致。

姜绮丽越看朱莉越满意,她女儿继承了她的美貌。

朱莉也很满意,站在镜子面前,左看右看,都觉得自己特别美。

之前觉得秦瑜穿的那呢子大衣特别好看,可现在看自己穿的,也不差。

打开房门,刚好看到秦瑜从她和顾瑾屋里出来。

果然秦瑜穿的还是前几天来的那件呢子大衣,看起来和之前一点变化都没有。

可当她看到顾瑾出来的时候,脸上的完胜感完全没了。

秦瑜外头穿的是的呢子大衣,可里头的浅色毛衣和顾瑾穿的毛衣,颜色很近。

秦瑜系着的蓝红相间的围巾,和顾瑾的也差不多。

两人这一出去,不用问,都知道,他们是一对人。

这秦瑜真不要脸,为将顾瑾栓在身边,竟然从衣服上做手脚。

**“好了。

时间差不多,出发吧。”

顾威坐在客厅,站起来道。

今天顾家所有人打扮都很正式。

顾威穿着中山装,姜绮丽外套下面是长旗袍,做工精良,绣工精制。

顾励飞也穿得一本正经,后袄子外面是小长风衣,特别隆重。

昨天晚上虽和顾瑾差点吵翻天,可他今天依然在等他们。

顾瑾面无表情。

秦瑜牵了牵手,冲他笑了笑。

提醒他,既然是一家人出行,还是要有一家人的样子。

“哥哥,嫂嫂,你们衣服好看,好配啊。”

秦瑜和顾瑾一出来,顾励飞一双眼睛就叽里咕噜在他们两个身上转个不停。

“有眼光!”

顾瑾含颌,对顾励飞的赞美表示赞美。

秦瑜笑,这城里的孩子,和乡下的孩子,到底不太一样。

秦小江和李振宇从来不关注穿着,每天都在黄土泥巴里打滚,可顾励飞会。

“嫂嫂,我可以和你坐一起吗?”

顾励飞冲到秦瑜身边,拉起秦瑜手。

“好。”

秦瑜应道。

朱莉心中超酸,她的弟弟,为什么总和秦瑜亲?

本想发脾气,可今天日子不一样,看秦瑜脸颊的冻伤,在看她自己穿这么漂亮,她大人有大量,不想和她计较。

顾励飞亲她又怎么样?

还不是一个不服京都水土、脸被冻得又红又伤的乡下女人?

顾威有公派的汽车,他们去顾老太爷直接开车去就好。

顾瑾个子高,坐副驾驶。

只是坐过去之后,他和顾威没一点交流。

姜绮丽、朱莉、顾励飞、秦瑜依次做在后排位置。

“顾励飞,关车门。”

秦瑜上车之后,朱莉叫隔着秦瑜离车门有点远的顾励飞,“用点力。

你嫂嫂不会的。”

听说农村只有拖拉机,秦瑜从乡下来,第一次做小汽车,谁还能指望她会关门?

“……”秦瑜嘴角微扬,拉起车门,用力拉了一下。

门关了。

关牢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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