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
林浩宇扁着嘴,看了看得瑟的林初夏,再看了看一旁笑嘻嘻围观,却并不打算掺和进来的邓秀珍,最后,才将目光移向趴在林初夏身旁,却拿同情和怜悯目光瞅自己,毛绒绒的脸上写满“你是不是傻,挑衅谁不好,偏来挑衅我主人”的小黄,神情那叫一个哀怨憋屈。
“小白菜,地里黄啊……”
运气这东西,忒玄乎,作为一个屡战屡败的青铜级别输家,面对林初夏这个王者的时候,他除了躺平任嘲,还能做什么呢?
其实,也是可以的。比如说,一边洗涮碗筷,一边小声地哼唱着哀婉凄凉的曲调。
听力极好的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却并不打算说些什么。毕竟,人嘛,总是需要一个不被任何人,包括自己亲人打扰到,独属于自己特有的发泄情绪的渠道。
“我今天去市场的时候,看见有新省空运过来的哈密瓜,就买了两个回来,做饭前就切好摆冰箱里了,你去拿出来吃吧。”
邓秀珍坐在沙发一角,朝趴在林初夏身旁的小黄招了招手。发现小黄只是抬头,看了看自己,就又趴了回去,连尾巴都没摇晃一下,就更不用说站起身,凑上前来,一脸关切地问自己有什么事,再或者,由着自己抬手rua毛后,不由得摇头。
“这小……”
“白眼狼”三个字,都已经到嘴旁了,却依然被邓秀珍咽下肚。
不仅仅因为,小黄是只聪明,或者,应该说是成精的狗子,能听懂他们说什么,怕真这样吐槽,即便只是一句调侃打趣的话,却依然会伤了小黄的心,也因为这大半年来的精心照顾和陪伴,她待小黄的感情,那绝对不少于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
说句不好听的,她是真将小黄当成自己小儿子来疼爱的。而,按照“皇帝爱长子,百姓疼幺儿”的说法,小儿子嘛,身为普通老百姓中一员的邓秀珍,能不疼宠?
这种情况下,她又怎么可能像最初,才将小黄接过来时,遇到小黄那般亲近林初夏的场景时,忍不住吐槽“白眼狼”“养不熟”之类的话呢?
即便,眼下,在林初夏起身,走向冰箱,从冰箱里拿出冰镇的果盘期间,小黄也亦走亦趋,在经过自己身旁时,连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自己,邓秀珍也只是嘴角抽了抽,然后,在心里宽慰自己:这都是日常了,早就该习惯成自然了,有什么好揪心郁闷的?
再说了,等过几天,林初夏一回校,小黄粘着的人,不就变成了她?而,对比住校,大半个月才能回家一趟,和小黄只能相处一天时间,紧接着,就又要赶回学校的林初夏,能和小黄日夜相处的她,不是更幸运?
所以,有什么好醋的?
但是,还是好气啊!
“咦?”将果盘放在沙发上,让它散散凉气的林初夏,回到沙发上后,就顺手将小黄抱到了沙发上,还不忘记掂了掂重量,“妈,小黄这得有五十斤了吧?”
幸好,重生后的她,点亮了“大力士”的技能,否则,还不得被看着毛绒绒,沾水后就精瘦精瘦没二两肉的狗子给压趴在地上了?
“这都大半年了,每天好吃好喝地喂着,那身结实的肌肉,都是因为每天绕着院子跑,逗猫溜狗大半天时间才回家锻炼出来的。”
邓秀珍忍不住手痒,上前几步,rua了把小黄那竖起来,显得比脑袋大许多的耳朵,顺带着rua了把毛绒绒的狗头,感受着身下满满的肉,不由得露出浓浓的欣慰和满足来。
“听你爷说,这狗子喂得好,能长到**十斤。”
剩下的半年时间,再多喂些好东西,肯定能养出一只膘肥体壮,看着就威风凛凛,令人心惊胆战,不敢打什么坏主意不说,还被逼得只能绕道走的“雄赳赳,气昂昂”的大狗。
“哇塞!”
三下五除二,就将碗筷洗涮好,还顺带着收拾了厨房的林浩宇,恰好听到了这句话,忍不住上前几步,抬手,不由分说地将小黄从头rua到尾,连续rua了好几遍后,才在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那如出一辙的“适可而止”警告目光里,讪讪地收回手。
“再有半年,小黄都比我还要壮了!”
“重”字什么的,哪怕是狗子,也是不能用的,否则,万一,狗子跟人似的学着减肥,生生将自己还没长起来的身体给折腾得虚弱无力,就连根基都损伤到了,别说邓秀珍和林初夏会不会放过他,就是他自己,也过不了那一关!
“你这小身板……以后,还是多吃点饭,别再挑食了,否则,等下次你来找小黄玩的时候,别没扑倒小黄,反被小黄一蹭,就给蹭倒在地上了。”
邓秀珍嫌弃地收回视线,她就纳闷了,明明怀姐弟俩的时候,她的吃穿用度都一样。
偏偏,林初夏生下来后是白白胖胖,人见人爱,又特别好带,也就饿了拉了的时候叫一声,其它的时候,要么就安静地睡觉,要么就睁着乌溜溜的眼珠佯装沉思,让她坐了个特别舒袒的月子。
而,林浩宇呢?就跟被她在肚子里亏待似的,瘦不拉唧的不说,关键,不论高兴还是烦闷都喜欢扯着嗓子大声嚎叫,害得她连月子都没坐好,落下一身月子病不说,还被邻居们数次找上门,更在见了瘦削的林浩宇后,明里暗里地说她“重男轻女”。
可是,事实,真如此吗?
就如“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所说那般,这些年,她真正偏袒的,绝对不是林初夏,而是林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