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小黄……小黄……”
就有人率先,抢在几人前面,上前几步,将手递到了狗子面前。
狗子看了眼面前这个笑得一脸傻样的年轻人,再低头,嗅嗅他的手,就再次抬头,毫不犹豫地无视了年轻人。
接着呢?狗子就感觉到了,这个年轻人,不仅拿手摸了自己,还很是贪婪地一摸再摸,只恨不能从它的脑袋往下,一路rua到尾巴尖!
这就很过分了啊!
狗子抬头,用“再敢动,就咬你”的威胁警告目光,瞪着年轻人。
然而,眼下,摸到大狗的年轻人,却兴奋得跟摸到美女似的双眼放光,大喘着粗气,身上每一根汗毛都彰显着兴奋和激动。
“咳。”
林初夏差点就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了,虽然,她早就知道,这世上,有那么一类人是典型的“猫狗等小伙伴,才是可以相伴一生”,就像将汽车手表等昂贵物件当成老婆来看待,特别珍惜爱护,不容其它人碰触般,但是,她是真没料到,这么快,就发现了一例!
本着“珍稀动物,人人爱护”的想法,林初夏拍拍狗子的脑袋,在狗子抬头,看向自己的时候,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来。
狗子:“……”说好的“一生一世一起走”的小伙伴呢?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你的小伙伴,被一个男人上下其手,你的良心,就不痛嘛?!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不用特意抬头,就发现另外几个年轻人,也仿佛被刚才那幕给刺激到了似的,一窝蜂地跑上前来。
然后呢?狗子就将遭受狗生中最可怕的摧残?并且,因为林初夏这个主人的安抚和劝慰,还不能冲这帮在自己身上肆意而为的人龇牙咧嘴,发出“嗷呜”的警告威胁声?
可惜,这种情况,只存在于几位年轻人的幻想里。
事实上,在他们冲上前时,林初夏就一拍狗子脊背,以看似柔弱,实则不容狗子拒绝的力道,将狗子推到了身后。
在众人那茫然、疑惑又懵圈的神情里,林初夏笑着解释道:“小黄不喜欢太多人围着它。”
“哦哦……”
年轻人异口同声地应道,一脸的恍然大悟,并没有丝毫不该有的怨怼和牵怒等情绪。显然,这帮年轻人,不仅性情挺好的,素质也很不错,并非那种“无事也要掀起三分浪”的搅事精。
对此,林初夏并不意外。
毕竟,她重生而来,拥有两世的阅历和经验,即使披了张嫩皮,内里却是久经沙场的老狐狸,“识人辩人”之术,虽没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却也分分钟就能碾压许多三四十岁的中年人。
等到年轻人排着队,一个个上来摸了狗子后,林初夏就又带着狗子离开了。
当然,这期间,终于摸到狗子的几个年轻人,在原地目送林初夏离开后,不止一个人出声感叹“如果不是有事情,真想继续跟着”,更有人忍不住补充:“艹,等我搬出去住了,我也一定要养一条大狗,太tm帅了!”
带着狗子出门,那是瞬间,就荣升为“整条街最靓的崽”。
别说林初夏,就连邓秀珍,在回家后,听到林初夏的感慨,也忍不住笑着说:“我自己出去,都没人认识我。带小黄出去,大家就都上前和我打招呼,看向我的目光里就满满的羡慕嫉妒。可见,虽然很多人害怕大狗,不太愿意养大狗,但是,大狗确实威风,带出去就跟个保镖似的,那些流里流气的小年轻看见了,远远地就避开了,都不用担心出门的安全问题。”
“还有人提醒我,小心偷狗的,我说不会,小黄不是一般的狗。倒是他们家里养的那些抱在怀里的宠物狗,太亲人了,才容易被人偷走贩卖掉。”
“那是,我们家小黄,可是最厉害的猎狗呢!”
林初夏挺胸抬头,并不打算告诉邓秀珍:其实,据林爷爷所说,那家猎户训练猎狗的时候,为了保证它们的野性,会喂它们活食,更会训练它们捕猎的方法。也就是说,别说野鸡和野兔这些动物,就是真狼来了,猎狗也有一拼之力,绝不会出现“不战而逃”的场景。
不过,该叮嘱的,还是要再次叮嘱一二的。
“妈,你带小黄出门的话,一定要将它看好。”
想了想,林初夏还是将到了喉咙的“买个口套”的话咽下肚。并不是因为市里治安不好,而是邓秀珍一忙起来,经常十一二点才到回家。
想想看,不论夏天,还是冬天,在住户们七点多就宅在家里,商家八点多就关门,九点过后,大街小巷就一片寂静,只余阴碜碜路灯的情况下,走夜路回家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尤其,那种整条街,从头到尾,都只有自己一个人,耳里除了风声外,只能听到自己脚步声的感觉。
都说“夜路走多了,总会撞到鬼”,而,这里的鬼,与其说是封建迷信的说法,倒不如说是那些混迹于街头巷尾,时刻准备着捞一笔的渣渣们。当他们见到一个夜归的路人,即使原本并没有生出恶意,但是,在发现对方是一个虽然有些胖,却没多少力气,穿着打扮却很是富态,看着就特别有钱的中年妇女后,真不会恶念横生?
林初夏从不敢去赌所谓的“人心”。
邓秀珍并不知道林初夏的这些担忧,否则,一定会笑着打趣林初夏太过杞人忧天。
就如此刻,她只是单纯地以为林初夏是担忧,一旦小黄张嘴咬了人,那么,即使被咬的是小偷,在激起它凶性的情况下,就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