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由而开放,这等于也对kgb敞开了大门。反过来,俄国人对国内的严加管制,让cia很难受,但反过来也遏制他们的经济发展以及损坏了自身的国际形象”威尔金斯法官在叹气,但神色倒是挺轻松,一副见得多了的样子。
“真是有点遗憾”爱德华挺恼火,这种背后被人阴的事情,换谁碰到都要骂街的。
“所以,我让你们去找‘米琪’,他年纪轻,但却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小家伙,和cia驻肯塔基办公室关系不错……有些事情总是要防备一下,自由的合众国,不应该成为俄国人乱来的天堂。”
“再次,感谢你”
不料,威尔金斯法官话锋一转“我相信以爱德华先生的能力,在纽约给你们找个房子应该是轻而易举的。”
“这……”爱德华寻思,眼前老头莫非是知道自己和艾尔玛的关系不正常?
他也只能讪讪的应承。
“开个玩笑而已,祝你们好运。接下来,我还有个听证会……”
爱德华与贝丝·哈蒙告辞,又回到了她家里。
大约一个小时后。
电话铃响了。
是法院打来的。
办事员以机械的声音通知他们,威尔金斯法官已经签署了一份裁决书,命令布鲁因院长立刻释放·艾尔玛出院,并且是无条件的“立即执行”。
裁决书上有如下文字“以提起诉讼相威胁并不是把原告作收监处理的合法理由,也不是继续开庭收集更多证据的理由。因此原告应该立刻被从精神病院中释放出来。我希望原告能从私人方面得到相关的帮助。”
最后一句话的意思其实是,艾尔玛最好离开列克星敦,至少短期内离开。
这对大家都好。
这也是威尔金斯法官能做的做大帮助的了。
爱德华想了想,干脆好人做到底吧。
于是让贝丝·哈蒙去接艾尔玛出院,自己则直奔州参议员办公室。
每个国会议员都在本州都有专门负责接待普通公民来访的办公室。
应该说这是米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也是优点。
众议员有,参议员老爷更有,区别是前者通常只在自己所在的国会选区里设立一个,而且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如后者,毕竟参议员多值钱啊。
而参议员老爷的办公室通常有好几个,分布在本州的几个大城市,其能量也大得多,全力以赴的话确实能推动不少事情,如果这些事情能给他带来选票和名声的话。
说起来这似乎有点类似生意,但把生意做到台面上总比暗中交易要好的多。
国会议员既然代表本州参加国会,那么自然要反映本州民情,同时也得替大伙干点实事什么的。
办公室里通常聘请有许多助理人员,他们会负责接待“访民”……不对,应该说是选民,将他们的诉求清晰完整的记录下来,然后分门别类汇总。
最终送到参议员老爷的案头。
参议员在这些诉求中挑挑拣拣,那些容易办到的且新闻效应巨大的,会优先处理。
其次是那些新闻效应巨大,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的,那就要延后,看看是不是能作为什么筹码去和别人完成一些利益交换。
至于没啥新闻效应的,咳咳……
对于参议员老爷而言,他们的政绩有两项,一就是给本州范围内的选民办了多少实事,比如给这个市增加多少就业岗位,给那个市增加多少税收,说服州议会拨款在两个县之间修建一条公路。
另一项就是在国会山里开会的时候,通过/阻止了多少法案,通过的肯定是对合众国有利的,而阻止的肯定是对合众国有害的。
当然实际上是,通过的都是本党提出的,阻止的都是敌党的。
总之,在州里,参议员和参议员办公室,是个非常超然的存在。
不在行政系统管辖之内,但能量巨大,能够推着或者阻拦行政系统做出相关决策。
所以,米国人民碰到问题时,更习惯去参议员或者众议员办公室寻求帮助,通常而言都会受到热情的接待,并且给出一个相对明确的答复。
而若是去相关行政部门,虽然看上去更加符合流程也是更加规范,但行政部门那是标准官衙门啊,自然也有官僚怕事的习气,各种内部流程和文件,通常足以劝退求助人。
马洛·库克是肯塔基州的新任参议员,他是个异类,肯塔基州中民主党势力略占上风,而且是新教徒的地盘,但他却是个信奉天主教的共和党人。
这使得他和这个州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要承认,他是个不错的参议员,勤勉认真,也不算太黑,日常算是做到了公私结合,两不耽搁。
这样的人雇佣的助手,显然也不会是庸才。
麦康奈尔是个年轻人,实际年龄应该在30上下,但看上去要显得年轻些。
他外形有些……有些,不符合正常的米国审美。
这一时期,米国乃至全世界的审美大致还在线,虽然基佬les异装癖已经开始合法的冒头,但总体来说,审美标准依然:男人像男人,女人像女人。
但麦康奈尔却是典型的男生女相,眼窝不深,眉骨不突,额头不后倾,地角也不方圆。
这让他的气质看上去阴柔。
“麦公公么?”某人心里恶毒的吐槽“看起来就是一把官僚好手,属于苟得住的老甲鱼人物,大概今后会成为政坛大人物吧……”
他去之前已经电话预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