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他这几两肉,对上正义联盟。
随便来个超英一线队队员,都能将他剁了喂狗。
好吧,金肆就是看不起他。
特别是对上百特曼。
别说赢了,女儿都被骗走。
还生了个外孙给他。
然后辛辛苦苦把外孙培养起来。
外孙又被骗走了。
你说惨不惨。
每次眼瞅着要弄死布鲁斯.韦恩了。
塔利亚就跑过来,快叫岳父。
然后拉尔斯又犯浑了。
拉尔斯的人生就是在刷牙。
一手拿着杯具,一手拿着洗具。
一会悲剧一会喜剧。
两人在沙漠里摸索了十几天的时间。
在这种恶劣环境下。
即便是拉尔斯自己都感觉到艰难。
只有金肆一脸无所谓。
就算是沙尘暴都堵不住金肆的嘴。
拉尔斯觉得,自己如果死在沙漠里。
肯定不是死于恶劣的环境。
而是死于烦躁。
就在这时候,金肆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
在风沙中,金肆看到了一头白鹿。
白鹿?金肆看着黄沙弥漫的空气:“你看到那头白鹿了吗?”
“在哪里?”拉尔斯立刻激动了起来:“当年我在沙漠中迷失,就是遇到了一头白鹿,而后才找到了拉撒路之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