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言情总裁>芳草觅天涯>第一百零九章 传说中的提亲?
直出了烟花巷,跑到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衡城是个大城,人来人往,相当热闹,林虎峰溜溜达达,看见卖小玩意儿的,凑上去找找新鲜物件,又溜达到点心铺,买几块糕饼,顺便打听衡城有什么热闹去处,比如杂耍之类。至于听书,最少得等中午以后,他相当有经验。

关于怎么想明白,据话本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中了药,或者喝多了酒,然后在迷迷糊糊的时候,把人按倒,把事儿给办了——现在他已经知道“把事儿办了”是什么意思以及该怎样办了——第二天醒来要是双方都很高兴,或者就算嘴上说不高兴,也不把人推开,这就是事儿成了。要是不成……王谢便是不劈了他,大哥也先大义灭亲了吧,万万使不得。

另一种方法是英雄救美,他跟裴回还说过,经历大难,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之类。但似乎……裴回没什么要他救的?又不是行走江湖刀头舔血,况且裴回平时小心谨慎,确实很困难。

啊他想起来有种最保险的法子,叫做朝夕相对日久生情。可是……他和裴回朝夕相对了不少时间,为什么还没有日久生情呢?

坏了坏了,当初和裴回约法三章,两个人要做好兄弟的,这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裴回说过好兄弟和良人不一样,那自己岂不是得先不做好兄弟,才能做良人?这个约法三章可怎么办?

林虎峰根本忘记了,王谢让他缓缓的目的,在于给他时间想想自己究竟是不是断袖,而他直接跳过这一步,满脑子想的是:自己该怎么追求裴回。

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等到察觉气氛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斜刺里忽然伸过一只手将他拉了过去,随即怀里被塞进一个软乎乎的小身体!

有人挡在身前,看背影很是陌生,但看自己怀里——“这不是小康么?!”

林虎峰错愕抬头,反应过来遇上高手了。以他的身手,即使心不在焉,也断没有被个普通人一把抓过,还能塞个东西入怀的道理。

小康还扑腾着在空中抓来抓去,口中叫着“叶七叔叔”。

面前这人明显是保护的姿势,警惕之余不忘回手拍拍小康脑袋,意思明显是安抚。

虽然换了一个怀抱,但是气息熟悉,小康并不挣扎,摸到林虎峰的脖子,两只手就挂了上去:“林叔叔?”

“小康康。”林虎峰回答着,亲了口小康,侧头往外张望,他现在身处一条无人经过的巷子里,对面七个男人,散开成一个半圆,正冲着自己这两大一小,缓步靠近。看年纪,在二十至四十之间,看衣着,身着便服各式各样,看步法整齐,看眼神锐利,听呼吸绵长,各个身怀武功,绝非等闲之辈。

居中的那一个被众星拱月、气势非凡的,显是为首之人。五十多岁,身着石青色便服,生得魁梧,面上一片暗黄,五官平平,双鬓有些花白,短髯也有些花白,然而两刀浓眉如墨,眼神锐利如鹰,一瞬不瞬盯着自己面前的人:“这是你同伙?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拐带小孩,还负隅顽抗?你可知道我是谁?”

那人摇头,只摆出了防卫的起手式。

“等等!”林虎峰刚才是心乱走神,听到对方的话立刻叫道,“这是我家的小孩儿,何来拐带一说?”

中年男子挑眉冷笑:“行走之际偷偷摸摸,一语不发,目光闪烁,你家带孩子上街这么走路?拿出证据,否则休怪我无情。”

“证据?小爷还没过问你们什么人,凭什么管我家务事?”林虎峰皱眉,“我还说是你们把小康偷走,还好中途被人救下来呢!”

中年男子闻言冷哼,怀里掏出一块令牌,在他二人眼前一晃:“我等乃是衡城巡护,锄奸铲恶义不容辞,你还有什么好说?”

作者有话要说:原谅手残的作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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