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当初和全族一起被斩首就好了。
要是没生出来过,或者没动过心思,就更好了。
可是我还活着。
既然重伤都没死,我想,大概老天也不喜欢我,所以不肯收了我去。
那就活着罢。
还能听听他的声音不是么。
只是往后,行事得小心再小心了啊。
想想自己昨天还能看到他最后一面,我会记一辈子的。
三天后回家的少爷,发现了我的异常。
因为我摸索着缝纫时,似乎记错了颜色排列,拿错了线?
他又狠狠扇我一耳光。
也算,他还肯碰我。
而且,虽然他骂得很难听,那些混话,也不会比我在烟花馆听到的更难听。
重要的是,拒打了骂了,最后他也没不要我。
我真的能做事,真的。
我还没聋,至少还能走路,至少还能做事。
于是我学会了掂一掂物件判别轻重,学会嗅一嗅味道辨别物品。少爷的这所宅子,反复行走和触摸,通过触碰墙壁和立柱,我能在三息之内分辨出身在何处。
第二次学会生火,依靠灶里木柴劈啪作响声。
第二次学会烧水,依靠锅里水泡咕嘟破裂声。
第二次学会做饭做菜。
面食好办,不过被蒸汽烫几下手而已。
烧菜则很不容易判断火候。
没有钱,买不了太多食材供我练手糟蹋,我在后院凭借记忆和手感,拔了些草,先试着把生的弄成熟的,熟练以后才开始正式烧菜。
洗衣倒还好,多用力,多搓洗,不放过任何边角就好。
我担心衣裳脱色混色,少爷的衣物,从来都是彻彻底底洗完一件,换过了水,再去洗另一件。累点又如何,不过多换几次水罢了。
……
本来以为我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后来有一天,少爷惹了事,受了伤,伤好以后,仿佛换了一个人。
我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珍宝。
再后来,我……
“……再后来,没想到……能像现在这般……”越陌斜斜倚靠美人榻,双颊酡红,醉眼朦胧,别有一番风|情。
案头是绛色烛,樽里有杏花酒,榻上人似玉,口中言如针。
“我错了!”王大夫主动检讨,脑袋一直低到胸前,“年少不懂事,伤害也不能凭一句抱歉就抹了去,天涯你只要能消气,打也打得,骂也骂得,给我留条性命也就是了。”
越陌鲜少醉酒,偶尔喝多了,借着酒意,会溜出一两句前尘往事,举止也比往日大胆许多。
“打?好呀……”他笑嘻嘻回应,“你脸……凑过来些,好让我打……”
王谢一来十分内疚,二来也有了些酒意,泼皮光棍气概重新附体,闻言果然靠近了些,微微侧着头道:“你打罢!”
越陌扬起手,依然笑嘻嘻地:“你……嗝……闭上眼睛……不然我……嗝……下不去手……”
王谢依言合目,面上就是一阵……微风。
越陌四指在他面皮轻轻拂过,叹口气:“唉。”
“怎么了?”王谢诧异睁眼。
只见越陌双目水润,可怜巴巴道:“可是,我,我舍不得。”
王谢也叹口气:“傻子。”
说着话,便凑上去,揽人入怀。
越陌重重点头:“是啊……好傻……”脑袋抵着王谢肩膀,径直将手探入对方衣内,贴身搂腰,一路往下,口中还低声嘟囔,“为什么我就喜欢你了……”
“……我也想知道。”王谢亦探手入对方衣内,回报之。
又良宵苦短。
一度春风之后,喘息声减止。
酒也醒了大半,相拥而卧,絮絮私语。
“天涯,当年的事和人……可有下落?”王谢不相信越陌会不查。
医者最怕的不是病人得了绝症,而是病人绝望的心思。有些病人即使身患绝症,也能开开心心活上十几年。有些病人不过小病小灾,但精神受创一蹶不振,小小的一尺热也能化成大彩去。
有心结,先解了心结再治病,往往事半功倍,甚至能不药而愈。
即使没有生病,心结不去,对人身体也是一种压力,早晚出事。
是以王大夫非常关心,他想跟枕边人长长久久过日子,哪能不在意对方的心结。况且调查并报复的事儿,他上辈子做过一次了,这次再做,轻车熟路得很。
越陌靠着王谢,翻了个身,懒洋洋地道:“嗯。”他手指很随意地在对方胸口画着圈圈,“我伤好以后,便着手调查当年的事,颇有些眉目,也作了处理。”他一醒过来就惦着“千里追夫”,成功拿下王谢后,放下心来,这才借着职务之便,查了当年柳家灭族之缘由。
“天涯高见。”王谢胸前被画得发痒,大手一张,捉过越陌双手,“你受累了。”
越陌叹道:“是啊。世事无常。后面的回忆,阿小可还要听?”
他面上浮起淡淡绯红,微微懊恼:“原本想今日好好跟你念叨念叨,却被打断。”
王谢连忙道:“自是要听的。”说着,又斟了杯酒,送到对方唇边,“润润喉?”
醉后吐真言,能一次说完也好,早一日解了心结,早一日快活。
省得他的人心里不舒服,导致他自己更不舒服。
越陌便一口饮尽美酒,继续慢慢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