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身穿白衣的女人,蓬头跣足,形状如鬼,两眼发白,浑身很脏的,好像在泥水中滚过一般,露出峰利的牙齿,歇斯底里地尖叫着,朝君主的喉咙咬去:“你竟敢杀我儿子!?”
王富贵认识这个女人。
应该是那个用哭声,把他招引到邰远村万人坑下,结果差一点点导致他葬身坑底的疯女人。
只是,她怎么会陡地出现,扑翻了君主,又说出那句话?
谁是她儿子?
王富贵迷惘中,也觉得脖子一松了,随着那君主让疯女人撞翻,他也可以轻松的呼吸了,那股就要吐出来的黑血,也倏地缩了回去,重新化作恶龙的样子,发出一声凌厉的嚎叫,一头拱进了身体深处。
“拦了她,给我杀了她!”
被女人撞翻的君主,一边一拳拳狠狠打在她脸上,一边大声咆哮着。
看傻眼了的带甲武士们,这才如梦方醒,一起厉喝着举起手中的斧钺,狠狠地朝疯女人刺着砍着。
一篷火团,陡地从天而降,把君主、女人,宫女武士还有王富贵,统统席卷起来了。
“救命,救命!”
感觉自己在飞速燃烧的王富贵,凄声咆哮中,那头纸牛陡地冲了过来……哞!
腾的一声,王富贵从床上一骨碌翻身坐起来,眼前大火顷刻间消失,可纸牛的叫声,却好像还在耳边回响。
窗外艳阳高照,没乌云没大雨更没君主,疯女人。
还是一场梦。
梦中梦。
倒是白色的床单,被他不知道怎么地,就拧成了一股,缠在自己的脖子上。
比豆粒还要大的冷汗,在额头滚落,呼吸粗重的好像在要死老赵牛在喘气,心跳的更像从喉咙里蹦出来。
手机在响,郝平安的名字,在上面不断闪动着。
“王总怎么不接电话啊?”
老郝急得手一抬抹了一下汗,开门冲出了传达室。
富贵集团的门外,新来的保安大耳朵几个,手持棍棒正在跟十数名小混混僵持,个个嘴上,脑门都带伤了,这是刚才那轮厮杀留下的。
门口左侧那个大牌子,也被对方用铁棍捣了个稀巴烂。
大耳朵几个,是程咬锦带来的小兄弟,只因是在街上混的,富贵集团没几个人能瞧得起他们,但谁也没想到,当小混混前来闹事时,就是他们几个拼死挡住了对方。
嗡,嗡嗡!
随着轰鸣声,一辆黑色的大摩托,从北边飞驰而来,就像那天王富贵开车冲向大马棒手下那样,带着要撞烂一切的凶狠。
只是那天王富贵没有伤到人,这辆大摩托却在小混混们的惊叫声中,狠狠撞在了人群里。
今天中午时候,程咬锦接到妹妹程咬银的电话,让他快速到校门口去,说有七个坏小子正在欺负她呢,要是现在还不当做大舅子,那就快马加鞭地死过去!
谁他么的敢招惹程咬银那好孩子?
程咬锦一听就炸了,骑上那辆他刚买不久的三手大摩托,真个快马加鞭赶去。
他也想带着大耳朵等人,可又想到几个兄弟已是有饭碗的人了,是富贵公司的保安了,要是在上班期间和他去干私活,本来就瞧不起他们的老张等人,肯定会在大侠面前打小报告。
再说几个坏小子而已,号称混世霸王的程咬锦,一个人就能搞得定的。
等程咬锦急急忙忙跑过去后……什么坏小子呀,天气晴朗的不得了,身穿校服,雪白干净的小脸、爆蓬头的程咬银,就神气十足站在校门外,倒背着两手,调皮的看着他。
原来这小丫头使诈,骗程咬锦的。
“程咬银,你搞什么飞机?要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非把你小细腿打……”
程咬锦单脚撑地,两只眼瞪的滚圆看着程咬银,狮子般的咆哮到这里时,渐渐转换成了狮子狗的模样,呆逼似的看着程咬银伸过来的盒子,问这是什么好东西,盒子怎么这么精美的。
这是一块程咬锦最喜欢的手表,春节前程咬锦带着程咬银上街玩耍时,曾在某时尚品店里看过这块表,售价二万八。
程咬锦记的非常清楚,那时候他还对程咬银大发感慨来着,等以后有钱了,就买这样的手表戴,和那些成功人士装逼的站到一起,装逼。
前段时间,程咬锦曾贩卖沈茜演唱会的门票,大赚了一笔,可还没有舍得买这手表呢,大耳朵就把人打折了腰,赚的那些钱全部赔进去了。
程咬银啊程咬银,他这个不学无术的小妹,今天竟把这块自己舍不得买的手表给买来了。
“买手表的钱,哪里来的?”
“在商业街上,摸奖得来的。”
“放屁。”
“要,就戴上,不要,就扔了,你妹我反正现在还是个正宗的‘黄花之身’,没偷也没有抢。”
程咬银把盒子放在油箱上,不待程咬锦再讲什么,蹦蹦癫癫的回学校了。
程咬锦正拿着那块手表端详,一脸令人恶心的样子,心中想着银银现在长大了,知道心疼哥哥时,郝平安打电话来了,说有强敌来犯,公司需要强力支援!
是哪个没眼色的,敢到我混世霸王守护的厂里闹事?
程咬锦一听就炸了……火速调转车头,风驰电掣往回奔。
大耳朵等人都是鼻塌嘴歪的,才勉强堵住了小混混的第一轮进攻,就在小混混们要进行第二轮进攻时,程咬锦骑大摩托赶到了。
时速高达九十迈的大摩托,撞到身后,很可能把人一下子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