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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房相知我名

越是临近过年,长安的天气越发寒冷。

不过最近长安却比往年要热闹许多,不少百姓为了多买两件羽绒服,走上街头,想尽一切办法多做点伙计,赚取通宝。

小商小贩也穿着羽绒服走街串巷,让市场活跃了不少。

最近官员上朝,都开始穿着羽绒服骑马去,据说还有一种特供给军方的棉服,更加暖和,只是那东西千金难求,只有军方才有机会接触。

当然,这个时候,在长安朋友颇多,号称散财童子的萧潇岳自然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好朋友,好伙伴了。

醉仙楼号称长安第一酒楼,不少豪门贵客都喜欢在这里戏耍。

而且自从木炭降价之后,掌柜的更加不吝惜点炭,给人一种四季如春的感觉。

“萧兄,我敬你一杯,你的棉衣可真是救了家父一条命。

你知道的,家父早年征战,受了不少伤,最怕的就是冬天的寒冷,你这棉衣穿在身上不仅御寒,而且比皮革还舒服很多,家父都跟我提了好几次想见见你了。”

一个身材修长,相貌俊逸的年轻人举起酒杯,一仰而尽,看向胖胖的萧潇岳一脸的敬意。

“怀玉,你跟岳岳还说这些废话?

不论是赛马,还是朱雀街掐架,都少不了你的帮衬的。”

说话的是程家的公子,程处默。

号称无双大铁牛,身高八尺,眼若铜铃,一等一的大汉。

不顾外面温暖如春的环境,身上死死的捂着千牛卫发的棉服,据说里面有铁丝网,还能做铠甲,他喜欢的紧,便是睡觉也要穿在身上。

打死他也不知道,他穿的这个棉服在未来,还有一个憋着的称呼,鸳鸯战甲,别名大红胖袄。

这二位都是萧潇岳拿钱砸出来的酒肉朋友。

有的人,见一面可以当凯子,因为他口袋里有钱。

有的人,见几面就要做兄弟了,因为他口袋里一直有钱。

萧潇岳就是这样,萧潇岳的豪横,在长安是出了名的。

哪怕是眨眼间花了数千贯,光着屁股被青楼的龟公扔到路上,这厮第二天也能腰缠万贯大摇大摆的走在坊市里。

这让家族里管得非常严格,口袋里总是没两个铜子的勋二代们非常羡慕。

当然,咱们的萧公子挑兄弟也是有条件的。

不能太爱装比。

不能太柔弱。

如今三个人号称长安少年三侠。

“罗家跟我家有些亲戚关系,只是婶娘不愿意见我爹,我爹也只能暗中帮衬一些,也不知道我那表弟怎么就那么厉害。”

这倒不是秦怀玉攀亲,他也是偶尔听父亲偷着醉酒的时候说过那么一两次。

“管那么多干什么?

人家云生兄现在已经是县男了,比咱们出息多了。”

萧潇岳道。

“确实出息多了,俺爹就因为羡慕罗铁锤生了个好娃,打了我们兄弟十几回了,说挺后悔当年没将我们打到墙上。”

程处默一脸不爽道:“岳岳,云生兄不愿意来长安,咱们改日去寻他饮酒也是可以的,你给安排下。”

萧潇岳表面笑着答应,心里却顿生警惕,“这些狗日的程家人,可都是鬼精鬼精的,他们是不是看上我兄弟这颗摇钱树了?”

程咬金露出了憨憨的笑容,心里却万分鄙视,“狗日的萧家人,怎么那么精细,一眼就看出老子的计划。”

秦怀玉看着二位兄弟虚伪的笑容,忽然觉得人生总是少那么几分意思,“怎么长安三侠,就莫名其妙的不铁了呢?

是因为钱吗?”

“不对啊,我们不是因为钱才走到一起的吗?”

……

房府。

房乔房玄龄坐在首位。

家里的两个孩子,房遗直和房遗爱正在温书。

房玄龄的态度是老夫虽然不能决定你们的德行,但是老夫可以监视你们学习。

这是房相的习惯,工作再忙,也要督促后辈学习。

“爹,能否与儿子弄一件棉服?”

房遗爱作为次子,得到的父母的爱总是多一些的,所以性子也活泼一些。

“羽绒服不够暖吗?”

房玄龄虽然疼爱小儿子,但是却总是少不了严肃,当然只限于家中。

“不是,最近孩儿的朋友们都以有一件棉服为荣,孩子因为瘦弱,融不进萧潇岳他们这群人的圈子。”

房遗爱心情不佳道。

这有点像是后世的贵族学堂,当大家都穿aj,就你没有的时候,内心总是不自觉的自卑。

房遗直是典型的书生,不待父亲开口,他便训斥道:“阿弟,你这想法不对,羽绒服已经非常暖了,再去追求昂最的棉服没有意义。”

房遗爱道:“有没有意义我不知道,我就知道,没有棉服,朋友们都跟我疏远了。

哪怕我这款羽绒服是贵族千緍款的。”

房遗直道:“这有啥?

人家魏征家连草民五百钱款的都买不起呢。

人家魏征喷粪的时候,依然火力十足,阿弟,我们身为读书人,要以忠君报国为己任,不要总是想着这些身外之物。”

房玄龄对于棉服和羽绒服哪个好,没有太大的概念,也不愿意跟孩子们争论这些。

反而问道:“你们关注过这位泾阳县男没有?”

房遗爱道:“孩儿倒是知晓一些,只知道他颇为神秘,从未来过长安。

陛下以军功授予他为泾阳县男,长安不少少年英杰都颇为仰慕他。”

房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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