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最后的猎魔人>第八百三十四章 丢过钱包

想了半晌儿,何二抬起头来,瞪着丫那本就不大的眼睛很认真的对我回答道:“最坏的结果就是崔判官老爷派人抓住你以后,让你永生永世在地狱内游荡。”

何二说得很认真,我却报以轻蔑的微笑。不是自己过于高傲,而是真心对这种事情没有恐惧感。

我依稀的记得在自己考英语四级那会儿发生的事情。在帝都那阵子为了应聘成为一名黑导游,手中有一张英语四级证书就是必要的了。

那会儿图书馆就是我每天必去的地方。曾经的我还年少,也非常的张狂。试想一个大二的学生,每天兜里揣着几千元钱的上货钱,坐在图书馆内,面对眼前这些戴着眼镜,一门心思念书的学生,是一种什么感觉?

当然,这几千元钱也是我的全部身家,之所以揣出来,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放在寝室内怕丢,因为我所在的那个宿舍楼里,穷人真的是太多了;还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每次在校内买东西的时候,从自己鼓鼓的钱包内,很潇洒的掏出一张钞票,蔑视着周围的一切,交到收银员手中的那一刹那,自己那小小的虚荣心,收获到了极大的满足。

可是某一天从图书馆离开后没多久,我发现自己的钱包君不见了。

我先是翻遍了寝室内的每一处角落,都未能发现自己丢失的钱包。然后,我颓然的一屁股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努力的回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一切。

不得不说,那会儿自己的脑袋就如同电脑一般,能够记起近几个月来,每天发生的每一件琐事儿,年轻真好啊。然后我想起来在图书馆温书的时间段内,自己曾经几次起身去寻找所需要的书籍。对,没错,就是起身的时候,鼓鼓囊囊的钱包被挤出了自己的裤兜。

我得赶紧去将钱包找回来。想到这里,我快速的从地上跳了起来,全身如同打了鸡血一般,风一般的冲到了图书馆内。

只不过在我原本坐着的地方,除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外,我没能看到自己那更为漂亮的钱包。

是啊,谁能傻到在这个年代里还做活雷锋。那是粉嘟嘟的毛爷爷,足足有八千元之多,不但有我上货的钱,更是我这个学期内衣食住行的全部开销,甚至连我的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各种银行卡,都放在了钱包内。

钱丢了我可以想办法问老三等人借,这不是最糟糕的,但身份证我该如何补办呢?要知道自己跟父母还没有缓和关系,回家取户口本然后去当地所在的派出所内补办身份证,算了!那样还不如做一张假身份证呢!

对啊,有假的谁用真的!我忒他妈聪明了。我可以联系做假证的,将自己身份证号码告知给对方,再用自己本人的照片,那么做出来的身份证不就是真的了嘛。反正这个年代办假证的电话号码满天飞,大街上,厕所内,甚至是公安局大楼的墙壁上,到处贴满了这种性质的小广告。有些人曾经戏谑的称这种东西为:都市牛皮癣。但就是这种顽疾,却难倒了号称战无不胜的泱泱大城管以及戴着红袖箍的都市大妈们。

就在我为自己的聪明而感到高兴的工夫,坐在我位置的那个妹子忽然抬起头来,死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弱弱的问道:“你是叫贾亮吗?”

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自己跟眼前的这个妹子没有任何的交集。原因有三,第一,在校期间,我这种穷**丝多如牛毛,不会引起任何一个妹子的关注,这点我很清楚;第二,跟我关系铁的哥们儿,都喊我族谱上的名字贾树,而不会喊我身份证上的名字贾亮;第三,说话的妹子长得很纯,这种级别的妹子,除了老三那种公子哥外,是轮不到我等矮矬穷来勾引滴。综合以上三点,我绝对有理由相信对方不认识我。

看到我疑惑而又呆呆傻傻的样子后,那个妹子扑哧一声笑了。笑得真好看,尤其是对方那两颗虎牙,一笑起来全都露了出来,而且左脸颊还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这个钱包是你的吧?”女孩从随内掏出了我那撑得快要裂开了的钱包,放到了书桌上,然后轻盈的从里面抽出我的身份证,比对着我跟身份证上面的照片。

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真的很爽!就好比炎炎夏日内,自己又热又渴,猛然间遇到了自己多年未见的好友开着车喊自己上车,等自己进入温度适宜的车内后,对方又递给我一瓶冰镇雪碧一般。

我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然后摆出一副我自认为最有范儿的姿势来(当时真傻逼),生怕跟照片上的自己不像似的。

女孩笑着将钱包和她手中的身份证还给我,接钱包的同时,由于钱包太鼓,我还无意之中碰到了妹子的芊芊玉指。很滑,很嫩,手感真好。

我当时曾经想过,一旦对方不还我钱包,我该如何是好?结论只有一个:必须整回来,不择手段的整回来。软磨硬泡,好话说尽,威逼利诱,甚至动手明抢,大不了去警察局内说清情况。惟独没想到对方会那么痛快的就将钱包还给我。

我手中掐着失而复得的钱包,心情激动万分,要不是碍于那妹子在自己眼前,我绝对能将钱包放到嘴上狠狠的亲上一口,来缓解我内心压抑已久的颓废之心。

而且此刻,我发现眼前这个妹子真的好美,身上仿佛洋溢着炫目的光芒,如果在脑袋上面顶个圆环儿的话,绝对就是来自天使之国的哈利路亚!

“那个,那个,太感谢了!”我兴奋得都不会说话了,鬼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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