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竹并没有专门学过烹饪,她只是在闲下来的时候自己试着打发时间。
十八岁以前,不管多么辛苦,好歹还能听到方素歇斯底里的怨怼,那时的闲暇还不至于太过孤寂。
方素死后,沈清竹忽然感受到房子的空旷,闲暇时便只能找事情来充实自己。
看书看剧或是做一桌子菜然后自己吃上好几天,这样的日子持续十年,任谁都不会做得太差。
但说实话,她和真正的大厨根本不能比,可一些新奇的花样拿到这个时代,哪怕她做不到最好,也能哄得人开心。
沈清竹的“烤肉”很受家里人的喜爱,卢致风趁着她和江恒在厨房忙,没少趁机吃甜口的肉。
等忙得差不多两个人上桌时,老爷子又一脸矜持的光顾别的菜。
桌子上的其他人都不说话,毕竟除了沈清竹,没谁能逆着他来。
今天这顿饭是给绵亿过生辰,大家也都尽力给他准备了礼物。
卢致风是土豪型的,他从宝贝里选了个最贵的,放在了随便找的盒子里。
绵亿打开,一颗又大又圆又亮的珠子躺在盒子里。
“哇——好好看啊。”
绵亿拿着盒子给丛睿看,珠子会发光,两个孩子瞧着都喜欢。
“我在府里见过,只是没有这个大。”
丛睿回忆曾经在库房见过的宝贝,发现家里有类似的东西。
不过比这个小。
别说是还不到七岁的丛睿,就是楚王也鲜少看到这么大这么上乘的夜明珠。
卢致风能有这种品质的夜明珠并不是什么值得意外的事情,但他能随手送明绵亿在他心中的位置。
只是……
给一个六岁的孩子这么大颗夜明珠真的好吗。
沈清竹扶额,这东西要是被外人看到了,会不得了的,还等到晚些时候她收过来吧。
卢致风好似扔碎银子似的给了夜明珠,楚王也拿出了礼物。
他准备的是一套上好的笔墨纸砚,这东西是他让陈裕晖专门买来的。
这一套对于王爷来说根本不够格,但条件特殊,他也只能如此。
况且这东西花了陈裕晖两千两银子——王爷赊账的。
不管礼物值不值钱,楚王赏的,那就是价值连城,在这个时代,王爷能坐在这里同桌吃饭就已经是江家的荣幸了。
楚王拿出两千两的礼物,按理来说夏梓容就不用准备了,可她喜欢绵亿,便做了个袋子给他。
袋子不大,也就能装一装小玩具。东西不是稀奇玩意,但夏梓容手巧,上面的图案与家里三只狗一模一样。
“是大黄小黄和双黄!”绵亿接过来,双眼发光,“谢谢姑姑,姑姑真厉害,比娘亲绣得还要好看!”
太过高兴,绵亿不小心说了实话,他赶紧捂嘴,然后用无辜的眼神看向沈清竹。
他说的这大实话沈清竹并不在意,她绣活不行是事实,不需要无脑吹。
不过看孩子这个样子,几个大人都忍不住笑了。
江恒偏头看向沈清竹,他记得她说过不会绣活,但听绵亿的意思,似乎是发生了些他不知道的事情。
等众人的笑收敛一些,江恒才把给绵亿新作的玩具拿出来,至于沈清竹是早就定好的新衣服。
他们是父母,不需要去那些有多少意义的礼物,只要孩子开心且东西实用就足够了。
等到最后的玉书,他送的就是小孩子之间的礼物了,那个盒子沈清竹没看出来什么门道,但看绵亿的样子很开心。
比收到夜明珠还开心。
礼物全都送完了,江恒把东西都给绵亿放到屋里,然后才回来开始吃饭。
这一大家子,也就沈清竹和夏梓容比较青睐素食,剩下的男性都喜欢肉。
丛睿本来在府上不爱吃饭的,可在这里待了一个月,现在吃肉吃得可以比上绵亿了。
本来逃亡一次受了罪该消瘦的,偏偏他圆润了不少。
夏梓容看着儿子脸上肉眼可见的肉,即便他还不如绵亿瓷实,但也足够她开心的了。
“我看睿儿很喜欢,等回去了,姐姐也可以给他做,只是不能总吃肉,太挑食对身体不好。”
沈清竹用菜包了肉递给孩子,绵亿不挑食,自然是给就吃,反倒是丛睿有些不喜欢。
不过他是个懂礼的好孩子,长辈赐不可辞,即便不喜欢吃菜也接过来了。
小孩子爱吃肉不爱吃菜是很常见的问题,绵亿就是早几年饿得多了,跟着宋莲花能吃饱就不错了,自然不可能挑食了。
光是劝孩子吃菜或用几口菜一口肉的方法是不够的,这样确实能让他吃菜,但很可能会让孩子更加厌恶蔬菜。
倒不如把菜以他能接受的形式呈现在他面前,并不强求要让孩子多么的爱吃,只要不讨厌就行了。
很显然,这样的吃法丛睿还是能接受的,于是夏梓容便间或给他卷几个,免得只吃肉腻到。
一顿饭都吃得有些撑,沈清竹和江恒收拾桌子的时候玉书也来帮忙。他现在除了畏冷便没别的问题了,所以便不愿意闲着。
绵亿也想来帮忙,但他今天是小寿星,沈清竹就让他去跟丛睿玩儿。
毕竟明天他们就要走了。
离开的事情还没和孩子们说过,毕竟今天这么开心,说了难免扫兴。
而且两个孩子似乎已经察觉到了。
他们明明还这么小,却懂事得让人心疼。
收拾完餐具,也就各自回屋,楚王一家并没有要收拾的行李,明天一早陈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