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也想不到的是,法兰沙会真的付诸于行动。
乘着夜黑风高众人酣睡的时候,法兰沙悄悄叫来了一名地牢里面较为高阶的地精,脱下了几十年未曾换过的魔法长袍,郑重地将它递到地精的手中,最后指向悬吊在中央的大铁箱子。
地精傻瞪着眼,口大大地张开,可略为粗糙的双手紧紧拽住魔法长袍。
两人指手画脚地交流了半天,地精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第二天一大早,就叫手下的地精搬来了许多木材,堆在大铁箱子的下面。当一队全副武装的地精闯进牢门,正准备押送他们进大铁箱子的时候,马尼异常神勇地击倒两名地精战士。他大脚重重地踏在一个地精的脑袋上,正要大喊振威的时候,一根毒针忽的一声从侧面插进了马尼的脖子里面。不到半分钟,马尼就幡然倒地,不省人事。胖胖的法兰沙和懦弱的埃迪拉子爵没有反抗地就乖乖束手就擒。三个哈克塞迁徙队伍里的大人物就被押进了被吊得高高的大铁箱子下面。
半天后,马尼才悠悠地醒过来。想了半天,才知道是被卑鄙的地精们用毒针麻醉了他。马尼一边破口大骂,一边用双手用力地敲打铁箱子,擂得咚咚响。等到他的肚子叫得比人还厉害的时候,才悠悠又掏出几块藏在鞋底的金币跟一个满脸横肉的地精换了几个小得可怜的麦饼。
待马尼吃饱后,又扯开嗓子骂起来。
马尼就这样对着大箱子上的小窗口骂了三四天,终于也感到厌烦了。一屁股就坐了下来,对着法兰沙瞪着眼睛,责备道:“你不是说我们能出去吗?!现在倒好,窝在这里。”
法兰沙一脸无辜。
沿途是一些蘑菇形的巨石,和一些被草原的风沙刮得光滑的小巨石堆,里面有一些人住过的痕迹。一些绑着石块上乞求平安的破碎的布条也在风中飘荡。
连续两日,地精头领红将军领着十二号魔法师和易沙斯一路穿过沼泽,灌木丛林和光秃草地,由草原的一头走到另一头,来到沙漠与草原接壤的茫茫隔壁上。高空的秃鹫与雄鹰展开着健壮的翅膀翱翔在时而黄沙迷漫时而蔚蓝如海的天空中。
易沙斯骑在一匹粟红色的马上,神情忧虑。他不时看向前面的十二号魔法师,魔法师还是穿着灰黑色的魔法长袍,这两日也没说过一句话,就像一个在修道院里的哑巴。
一声嘹亮的叫声让十二号魔法师高昂起头,看向一只雄鹰。
“易沙斯,你知道为什么我那么讨厌吃狼的肉吗?”
这两日来十二号魔法师的第一句话让易沙斯呆了一呆,他看向高空的雄鹰,说道:“也许你对狼有感情,或者狼肉不合你的胃口。”
十二号魔法师忽然转过头来,头罩里的眼睛炯炯有神:“并非如此——我曾经葬身狼腹。倘若说有感情的话,那也仅是恨!我知道一种能让狼肉吃起来鲜嫩可口的烹饪手法,那可是地精们的祖传手艺。”
“易沙斯,狼是一种群居的动物。哈克塞的沙漠和草原上最寻常的就是狼群,它们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矫捷的速度,狡黠的性格;它们对抗着恶劣的气候,人类的捕杀,或者更强大的肉食者。一切就恍如生存在这一片草原沙漠的哈克塞人。”
“狼其实有一种记忆的本能。疼痛,仇恨,猎物,天气这些它们都能够记住。我曾经碰到过一支猎人队伍,他们射杀了一个狼群,仅剩一头雄狼。这头孤狼跟踪了猎人队伍,七天的时间里,猎杀了两个成年猎人,他们被啃得一根骨头都不剩。猎人们被激怒了——他们设下了一个陷阱,计划很成功。孤狼被成功射杀了。不过射杀它的猎人回忆的时候却说,这狼会笑——”
易沙斯勒住马,疑问地望向十二号魔法师。
“接住——”
十二号魔法师突然间从袖子里取出一样东西,朝着易沙斯扔了过来。
易沙斯一把抓住,发现竟是一把锋利的匕首,材料似是木块,更似岩石。匕刃上镌刻着复杂的魔法图形。易沙斯用手去划了一下刀刃,就被伤了一道口子,血慢慢的泌了出来。
十二号魔法师嘲弄地嘿嘿笑了几声:“狼怎么会笑呢?都快要死了怎么还会笑呢?”
“想知道为什么吗?”十二号魔法师突然间将头朝向易沙斯,头罩里面的两只眼睛冰冷残酷。易沙斯被这种眼神看着,心中抑制不住的产生一股深深的寒意。感觉魔法师此刻的眼神仿佛就是那孤狼的眼神。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全身被我施展了一个咒语。任何的铁质,银质武器刺中我,都不能伤害我。除了你手中的那把用精灵大陆上的铁娑树制成的匕首。它只要刺中我的心脏,我就必死无疑——这把匕首能伤害所有的魔法师,即便是魔法能力比我强上几倍的魔法师。”
易沙斯听罢,感觉思绪一片混乱。心中虽然有千百个念头,却不能贯穿成一条。他甚至不明白平常沉默寡言的十二号魔法师为何今天却对他说了这么多莫名其妙的话语。
一眼望去,迷雾之城就是一处古城的废墟。石墙破败不堪,稍稍用手触摸,便有砂土剥落。其中灰褐色的石灰岩石零散地散落在迷雾之城的边缘上。易沙斯很难想像到眼前这座不起眼的古城废墟便是传说中的迷雾之城。
“据说这里矿产富饶,城墙上镶满铜和锡。”易沙斯喃喃自语。
红将军看了一眼失神的易沙斯,嘲弄地哼了一声,道:“你在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