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言情总裁>从将夜开始的咸鱼人生>第426章 叙旧与离去

……

这是一个没有短视频、没有自拍的古老时代。

很难露脸。

你的多才多艺如果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级别的,那生在这样的时代,想要出名,想要做到让这个世界都知道你,那可真是太难了。

你手上的刷子必须要非常给力才行。

不管怎么刷也不掉毛,还必须更加柔顺,这样才可以经住各种考验。

成为名士。

旷修呢,出身赵国。

赵国呢。

这个国家文艺气息比较的浓厚。比较突出的就是赵人走路的样子特别好看,跳舞更是如此。

(ps:邯郸学步…)

雪女的赵舞就是独步天下的。

可以说是倾国倾城了。

也不知道倾倒了多少达官贵人。

但即便是雪女,她的名字也一般只是局限在燕国这个地方而已。

她的妃雪阁吸引的都是燕国贵人。外国人知道的当然也有,却远远不及旷修这般传奇了。

旷修就是这个时代的音律之王,

引领者。

他身为一个琴师,却可以让七个王朝都知晓,这要是放在现代的话,妥妥的天王巨星有么有?!

要知道,这个时候,就算是卫庄,为了要把流沙给搞起来,他也是亲自去接单了不少活的。

结果去杀了一个已经要死的巨子,还被墨家惦记了许多年。

坑不坑?

身为这个时代顶尖的艺术家。

旷修这地位嘛,没得说了。

弄玉看见了旷修以后,听到了旷修和高渐离合奏的琴声以后,就跟看见了梦寐以求的偶像似的…以往成熟的小姐姐就要变成迷妹了。

没办法。

再成熟的人见到偶像也不会淡定。

偶像也是人。

偶像也可以有偶像。

身为艺术家嘛,通常这个脑回路跟正常人不太一样。尤其是这种出名的,那就更是如此了。

不然的话,怎么会显得与众不同呢?

大浪淘沙,在普通人之中脱颖而出的人都是这般。

就是真的特立独行。

脑子正常啦,还真不行。

身为赵国人,旷修脑子抽筋了,帮助了一个来自秦国的将领逃离秦国,荆轲就是负责掩护的人。(也不知道这逃走的是不是…)

总之。

旷修却在那之后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他选择留在了秦国。

或许是不想给自己的国家招来天大祸端?总之…他拒绝了荆轲的帮助。一直在法场上弹呀弹,弹呀弹的,曲风悲伤,让秦兵们冷死了。

这家伙。

音乐方面达到巅峰了可以说,可以让听曲的人身临其境。即便听曲的人根本不懂音乐,他也可以让那些人被自己的喜怒哀乐左右。

秦兵们听的牙都疼了。

早就想弄死这货了。

“一个弹琴的,装逼啥么?以为就你有情操?有信仰?”乱世之中,怎可能有真正的对错。

高渐离终于来了。

这是一个明目张胆的埋伏,高渐离还真的来了。来见一个素未谋面却可以终身托付的人。

艺高人胆大?

也是一个逼格满满的家伙。

俩人弹琴合奏,荆轲充当打手。

这是一场经典的画面。

但见证者极少。

弄玉很幸运,可以见到两位传奇。

她庆幸自己活到了这个时候,庆幸自己没有犹豫的跟随那个人。

她听的很是认真,不愿意错过这其中的任何一个音节。因为这恐怕将是最后的绝响了。

这是高山流水。

由旷修和高渐离两个人合同合奏的高山流水…此曲将会是空前未有的巅峰之作。

用生命弹出来的琴声总是如此惊艳。

以至于弄玉浑然没有注意到江闲语已经消失不见了。

大音希声。

杀人无形。

打手荆轲忽然惊讶发现…这些凶猛攻来的秦兵们正一个个口鼻流血的倒在冲锋的路上。

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

死的莫名其妙。

他发现…都是被震碎了体内的五脏六腑而死的。

这需要非常深厚的功力才可以做到。

荆轲自己就可以做到。

但是干嘛要那么的费事儿呢?

一剑杀了不就行啦,何必还要浪费珍贵的体力呢?

杀人从来都不是一剑容易事儿。

要学会找对方法才行。

但荆轲找不到这些秦兵无故死去的原因是什么。

他看向正在弹琴的旷修和高渐离,俩人的手指不仅可以弹琴,还可以握剑。打架其实也是高手,尤其是那个一直冷冰冰的高渐离。

功夫很高的。

“但没我厉害。”荆轲自言自语起来。他喃喃道:“声音?”可如果是声音,为什么他没事儿?

“见鬼啦?”

一些人类耳朵听不到的声音,却同样是实际存在的。

这些声音震动空气以后寻常人根本听不到…可以说是声音太轻了,或者也是太重了。

感受到的是这个世界。

这种声音就像是一把把软刀子。

割在这些秦兵的身上,他们根本感觉不到任何的痛苦…但是他们却已经濒临崩溃了。

润物无声。

音律也可杀人。

荆轲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即便他是天下间有数的顶级剑客,但音律方面的东西,他根本不懂,所以不知所措。

或许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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