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重生之带着金手指去种田>第七章 讨厌的人

电话接通后,对面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你好,请问是‘笑语嫣然’吗?”

“对,我就是。”唐笑笑答。

“笑语嫣然”是唐笑笑在论坛上的网名,准备发帖的时候随手取的。

“我是xx论坛上的‘战’,”得到确认,对方直入主题:“之前私信中说过,关于您在论坛上发布的兰花照片,您是有出售意向对吗,不知您地址在哪里,方便我去观看一下实物么?”

“当然可以,”唐笑笑向对方报了一串地址,“您什么时候过来,到了直接打我电话就行。”

“离得不是很远,我明天上午有时间,估计大概十点左右可以到,行吗?”

“好的没问题。”唐笑笑爽快应下。

双方敲定了会面时间,唐笑笑又简单翻看了一下帖子下面的回复,没发现什么有意义的评论,对于那些质疑她也不想去解释,左右她也没有造假,愿意相信的人自然会信,发帖的目的就是为了钓鱼,如今大鱼已经如愿上钩了不是么。

关掉电脑,心情很好的唐笑笑决定出去逛逛街。重生回来这么久,她还没有好好出去逛过,一直忙忙碌碌,如今终于有了点空闲,该出去散散心了。

唐笑笑换了身轻便的白色连衣裙和一双平底凉鞋,收腰款设计显得她纤细的小腰不盈一握。唐笑笑从小长得就不差,身材比例也恰到好处,只不过前世因为经常熬夜,生活习惯还不好,黑眼圈常年挂在脸上不说,皮肤也是不健康的青白色,如今每天喝一点空间里的泉水,气色不是一般的好,皮肤早就变得吹弹可破,黑眼圈和小斑点全都消失,连她额头上九岁那年出水痘不小心抓出来的痘印都不见了,整张脸找不到一点瑕疵。

而且她感觉自己的力气变大了。50斤重的一袋大米她单手提起来毫不费力,这在以往简直不敢想象。

但她一个女孩子,最在乎的还是外貌,相对于全身上下容光焕发所带来的外貌上的自信,力气变得大些这点似乎无关紧要。

下楼直接开了唐父的小轿车,驾照是她在大学的时候考下来的,这辈子虽然没有实战经验,上辈子却是开了好几年的,唐父得知唐笑笑要开车出门还不是很放心,还是唐笑笑载着他绕着小镇开了两圈,展示了一下自己“老司机”的实力,才被准许独自驾车外出。

从小镇到最近的a市只要半个多小时车程,唐笑笑一路行驶到了a市最大的购物中心盛临广场,将车停好后迈进了一楼。

这里是a市最老牌的商业街,前世唐笑笑最后一次回来的时候,a市已经陆续又开发出了多个商业区,大力发展经济,严重分流的情况下这条老街上的几家大型商场因为装修老旧,停车不便等各方面因素开始逐渐走下坡路。但现在是十年前,这里正是鼎盛时期,盛临广场一楼主要是化妆品和首饰,精品配饰等,虽然没有特别高端的奢侈品牌,但也都不便宜。饶是这样,整个一楼还是人声鼎沸,是上辈子唐笑笑多年不曾见过的热闹。

唐笑笑径直走进一家化妆品专柜,她在学校的时候是不化妆的,只有最简单的平价护肤产品,重生回来后因为皮肤变好了,也任性地整日素面朝天,但女人哪有不爱美妆的呢。

正在她低头专心研究如今流行的口红色号时,身后传来一个略显激动的男声:“笑笑?是你吗?”

唐笑笑转过身,恍惚了一下,认清了对面的人后,眉头不由自主地皱了起来。

这人叫林杰,是她的初恋男友。

两人是初中同学,初中时候的唐笑笑还是个乖乖女,听老师话,学习认真胆子也小,林杰却是学校里的小霸王,成绩不好,家里在本地还有些权势,整天拉帮结派不学无术。刚开学时候两人就做了前后桌,林杰在班里说一不二,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对胆小怯弱的唐笑笑另眼相待,渐渐地就有了她和林杰是一对。回忆起那段青涩记忆,如果写进的话大概就是一本“冷酷校霸爱上我”的狗血校园文。不过直到初中毕业林杰也没有做出什么明确表示,只是同学间随便乱传的谣言,唐笑笑也不能做什么,就只把他当普通同学。之后唐笑笑读了重点高中,林杰却辍学并且由家里安排了份清闲又高薪的工作,唐笑笑一度以为两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交集。

直到高二下学期,某个周末唐笑笑独自在一家礼品店挑选东西,身后也是像现在这样传来了一句“笑笑是你吗”,原来那家店的老板是林杰的朋友,两人就那么巧合地遇见了。

那时候的唐笑笑见到林杰的心情是惊讶又惊喜的,林杰虽然是个老师眼里的小混混,但皮相长得好,高高瘦瘦,因为喜欢运动,露出来的手臂上还有着薄薄的肌肉线条,亮晶晶的眼睛里充满了少年人独有的意气风发。

因为过早辍学,经历过社会的磨炼又比学校里的小男生多了份特别的魅力。

总之,重度颜控的唐笑笑在重逢这一刻就沦陷了。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之后开始频繁打电话聊天,没过多久就顺理成章地确定了恋爱关系。林杰的工作十分轻松,经常抽时间就来学校找她,然后她想尽办法请假,逃自习课,两个侣光是牵手走在校园外的小路上就能腻歪好久。

最后是因为什么分手的呢?好像是快要高考的时候,唐笑笑的规划一直都是考大学,然而林杰想得却更多,当时那个年代在当地,不满二十岁就结婚的年轻人不少,很多都是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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