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我比天高>第三十七章 江湖水深

胡风和武君山都是老江湖,谈不上什么好人坏人,只是一切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自己和兄弟们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其他就顾不上那么许多了,因此武君山只当胡风带上方觉,别有所图。

胡风朝远处露营的方向看了一眼,见方觉背对着自己,和一众镖师聊得正起劲,不曾留意这边,于是才呵呵一笑,

粗豪的脸上,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精明。

“兄弟啊,咱们走镖的,说起来是江湖人,根子上,却是买卖人,靠的就是广交朋友,各路人马给面子,才能混的开。福威福威,福在威前,若是只靠刀枪棍棒、打打杀杀,咱们武艺再高,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

江湖再大,终究还是人情世故嘛。

这帮去赶考的秀才,说不定哪天,摇身一变,就成了官,再不济,也有一大堆同年好友,那可都是一方头面人物,关系盘根错节,势力大得很呢,多和这样的人处好关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你等人家金榜题名了,发达了,再去巴结,那得费多大功夫?趁着现在他还没发迹,交个朋友,一文钱不花,交情还深,这买卖只赚不赔。”

说着,打了个激灵,露出舒爽神色,

笑呵呵的冲篝火方向挑了挑下巴:“你看那秀才,穿着打扮都是不俗,骑的还是官马,想必在郭东县是个极有头面的,我听说郭东县县令娶了清源薛家的小姐,若是能搭上些关系门路,薛家手指头里稍稍漏点出来,咱们镖局的生意,都能轻松好上个十倍八倍的,哪里还需要窝在这小小的邺城?”

听胡风一番鸿篇大论,武君山恍然大悟!

难怪,明明自己的武艺比对方高出许多,却只能给他当副手!

想当年,自己初下山时,满腔的豪情壮志,自以为能凭着掌中三尺青锋,横行江湖,创下好大一番名声,

可没想到,却处处碰壁,一身本事无处施展,还莫名其妙招惹了一大堆仇家,要不是被胡风所救,命都保不住。

如今,当年的师兄弟早就创下诺大的名头,而自己,却只能进了小小的福威镖局,当了一个以前根本瞧不上的镖师。

“佩服,佩服。”

武君山心中泛起苦涩,觉着自己这十年苦功,简直都是白费,用错了地方。

一边说着违心之语,一边抬头露出笑容,去拍顶头上司的马屁。

这一抬头,就是一惊。

只见胡风背后,不知何时趴着一具白森森的骨头架子,如同附骨之疽,紧紧的贴在胡风的宽阔的脊背上,

胡风却浑然不觉,抖了抖鸟,一边系腰带一边大咧咧的继续说话。

“兄弟,我晓得你一肚子雄心壮志,在咱们这当个副镖头委屈了,可你想想,等将来镖局壮大了,生意遍布几个省,到时候……”

“胡……大哥……”这三个字,从胡风口中吐出,从未如此艰难过,好像每一个字都重达千钧。

胡风那也是老江湖了,见武君山神情巨变,见了鬼一样死死盯着自己身后,顿时意识到不对劲,

脸一沉,按住了紫金刀刀把,冲武君山使了个眼神,示意不要惊慌,看我眼色行事。

武君山一颗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那怪物就在你身后趴着,还看个屁的眼色行事?

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只见那白骨架子好像一下子活了过来,

一歪脖,露出一张骷髅脸来,冲他咯咯咯一阵怪笑。

伴随着渗人的怪笑,白骨骷髅两排胸骨骤然向两侧张开,一下子把胡风紧紧的‘包裹’进去,

乍一看,胡风就像是穿上了一件白骨盔甲。

然而,这件盔甲并不能帮他抵御任何伤害,

整具骨架猛地缩紧,

咔咔咔咔……一连串密集而清脆的响声,只一瞬间,胡风浑身骨骼尽碎,不知道多少根森森白骨直接勒进了他的血肉中,

福威镖局总镖头,断魂刀,胡风,就此死去。

骷髅头张开大嘴,狠狠一口咬在胡风脖颈血管动脉上,

一股股殷红的鲜血,从他脖颈动脉的伤口处,被吸进骷髅的口中,顺着骨骼流动,泛起一片诡异的艳红色。

“总镖头!”

饶是武君山见过不少江湖厮杀,也被眼前这一幕惊得几乎魂飞天外!

好在,十年的苦功,终究不是白费!

骤然遇险,几乎不用思考,身体已经形成本能,下意识弯身如弓,暴起发力,手腕一抖,一招清风徐来,直刺骷髅头部。

心虽惊恐欲裂,手却稳如磐石!

与此同时,口中爆喝示警:“敌袭!”

白骨骷髅发出咯咯咯怪笑,用骷髅手臂控制着胡风的手臂,五爪一探,

动作之迅捷,比胡风身前有过之而无不及,眨眼间攥住了剑锋,

朝后一拽,

武君山只觉得一股大力从剑身上传来,青锋剑几乎就要把持不住脱手而出。

不过,毕竟受过名师指点,心中虽惊,手上却丝毫不慢,本能的变招,来了个死中求活,非但没有和对方夺剑,反而顺着对方的力气,再加上毕生的功力,猛地朝前一刺。

嗤……嚓……

两声截然不同的声音,剑锋毫无阻碍的穿透手掌,又和控制住这条手臂的枯骨发生了猛烈的摩擦,竟然带出几颗火星,直接刺中骷髅小腹。

若是寻常江湖搏杀,这一应对,简直堪称完美,

用方觉的话来说,这是‘逆向思维’,即便对方武功高出他许多,也绝对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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