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街。
巷子里面来了一个新住户,寡居的妇人带着自己的儿女还有两个侄子,一个丫鬟。不过,却并没有引起街巷众人多大的好奇。
这几日在京城安家,出去熟悉一下四周的生活环境,慢慢融入此地,日子倒也过得安稳。
苏长乐找到了合适的铺子作为医馆,就在文华街上,距离她们住的地方不远,又靠近闹市。只不过,价格也不便宜。
比起端平县老家,京城的消费水平的确是高多了,尤其是房价,简直是寸土寸金。以前十两银子就足够一家人顿顿鱼肉过上一个月,在京城怕是要五十两起步。
之前谢无咎给了她几千两银子,倒是可以把那个铺子买下来,不过,这样一来,就没什么启动资金了。
她不想一直依靠谢无咎,所以,干脆先把铺子租下来,一步步慢慢来吧。
医馆有了,接下来便是准备开工,药材已经有飞霜帮忙进货,省去了许多麻烦。苏长乐还是打算暂时只卖祛疤药,她将药材配比好,白宣和白暮两兄弟负责清理药材,研磨成粉,最后一步也是亲自动手,注入灵力熬制成膏药,再定制瓷瓶罐装。
目前家里的五个人,完全够用了。
眼下她们心中最焦急的事情,自然便是金宝的下落了。苏长乐打听了一下,京城的女医堂,是在内城的。而且,一般人不能随意进去,除非是女医的家人,即便是见面,也只能在外面。
她若是去说要找苏立夏,那就完全是打草惊蛇。
女医堂里面是从全国各地挑选出来的,最优秀的女孩子,她们往后,只要考试成绩不是太差,基本上都是可以进宫的。
所以,她们的竞争格外激烈,实行的是封闭式的教育。除此之外,她们还会跟着教导自己的大夫们出诊学习,平时都是住在女医堂,只有每七日一次沐休的时候,才能回家。
不巧的是,苏长乐过去女医堂的时候,她们刚刚结束了沐休,即便天天守在外面,也是看不到苏立夏的。
不过好在,她们并没有等待太久。
“姑娘,主子那边传来消息,今日午时,集贤堂,二楼雅室,请你赴约一见。”
一大清早醒来,飞霜便过来禀告了这个好消息。苏长乐顿时眼前一亮,她心情终于松快了起来,用了早膳之后,便对着镜子梳妆打扮起来。
京城这边,对女子的限制并不严格,她也看到女子行商的,大家也并无排斥轻视之意。到底是一国之都,包容性强,所以,她如今不必刻意扮成男子模样。
身为女子,多数都是爱美的,她之前那是条件不允许,现在有了机会,当然不会错过。
京城的衣服无论料子还是款式都格外精美,苏长乐住进这宅子之后便发现,衣柜里面有好几套成衣和首饰,全都符合她的尺寸,分明是谢无咎早就准备好的。
还有这玻璃镜,明显是从番商那里买来的,古代的镜子因为是舶来品,价格昂贵不说,还数量稀少,供不应求。这么大一面全身镜,绝对是稀罕货了。
这份细微之处无声的关心和体贴,反倒最为动人。不仅仅是她的,丽娘和金宝的衣物也有准备,唯独白家兄弟两个被排除在外了。
想到这里,苏长乐忍不住扑哧一笑,她可没忘记,当初谢无咎,可是因为招赘的事情,对白宣格外的敌视呢!
镜中的少女容貌清丽无双,略施粉黛,越发显得灵动可人。一袭浅蓝色襦裙,头戴步摇,耳坠明铛,宛若湖中仙子,让人见之难忘。
“我的长乐真是长大了,就该这么好好打扮,把旁人都比下去!”
丽娘高兴极了,她就喜欢把女儿打扮的光鲜亮丽,让人艳羡。不过,自从长乐拜师之后,就不太注意仪容,天天穿着朴素的男装,都让她有些发愁。
现在好了,以长乐的姿容,未来肯定能找个好夫婿!而且,再有一个一个月,就是长乐十五岁的及笄之礼了,等金宝回来了,她也得好好准备一下才行。
“多亏了娘,我才能生得这么好看。不说了,我要出门了,娘你好好在家,等我回来啊。”
苏长乐讨巧卖乖,看到丽娘露出笑脸,这才起身离开了屋子。
集贤堂是一个书坊,坐落在文华街上,是文人墨客们经常流连的地方,因为集贤堂的书籍不仅仅种类丰富,还有许多传世孤本,那可是普通书生根本接触不到的。
世家大族掌控了大多数的教育资源,他们拥有家族传承下来的书籍,从一出生就走在了大部分人的前面。而且,他们的书籍,那是从不对外展示的。
所以,集贤堂才会这般的被寒门学子们追崇,因为只要交点他们承受能力之内的钱财,就可以借阅那些孤本。此外,集贤堂给学子们抄书的银子,也比其他书坊要多。
苏长乐听着飞霜的介绍,点了点头,看来集贤堂背后的老板是个聪明人,拉拢了不少寒门学子,也挣到了钱财。
不过,谢无咎约她在此处,莫非这集贤堂,是他私下办的不成?
远远的看到了集贤堂,果然里面有许多文人在挑书看书,虽然人多,却无人举止喧哗,几乎沉迷于书中世界,不问外事。
里面还有几个女子,旁人见了,也没有任何不满的神色。苏长乐直接在飞霜的带领下上了二楼,进入了一间屋子。
飞霜送她进去之后,便关上了房门,收在了门口。苏长乐打量了一下,简单整洁的房间,屋子里面点着熏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