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言情总裁>带着异能兴农家>第530章 终结篇 十年之后(五)

婚姻与夫妻关系

美加国的婚姻法和现实社会中一样,女性二十周岁,男性二十二周岁。从皇宫到地方,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自由,允许离婚和再婚。

然而,在这个时空里,长久以来,一直奉行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就如同隔山买牛,直到拜了天地,送入洞房,新郎掀开新娘的红盖头,双方才看清对方的模样。丑俊残也只能相伴一生了。

自从梁晓乐搞了“天赐姻缘”和“天神赐婚”以后,在梁家屯以及周边村里,大胆的青年男女搞起了自由恋爱,但影响面很小。不过,相亲倒是兴起来了。在媒人的说和下,男女双方如果有意,媒人便安排彼此相看相看。

相亲兴了不长时间,民众中便发生了这样一桩婚姻:

有一个小伙子缺一条腿;有一个姑娘少一只眼。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各自的父母都为这事愁得没法。求亲戚托朋友,想给自己有残疾的孩子找一个没残疾的对象,婚后好过日子。

媒婆知道后,心想:一个缺腿一个少眼,凑到一块儿谁也甭嫌谁。就想做成这桩媒。

她到男家对小伙子说:“我给你说个媳妇吧,这个闺女长得别提多么好看了,大眼小嘴白脸蛋儿,越看越俊巴。”

小伙子一听挺高兴,表态说愿意。

媒婆又说:“你是个拐子,我得费心给你瞒着……不过,你放心,只要……我保准给你说成。”

小伙子也很机灵,立马给了她一笔钱。

媒婆脸上堆着笑走了。

第二天,媒婆又来到女家对姑娘说:“闺女,我给你说个婆家吧。这个小伙子长的是又高大。又英俊。体格壮实着呢!”

姑娘红着脸笑笑,点头表示同意。

媒婆又说:“你一只眼瞎,我得费心给你瞒着,这媒人钱么……”

姑娘也很聪明,立时给了她很多钱。

媒婆乐得合不拢嘴。

转眼到了相亲的日子。

媒婆到拐小伙儿这里说:“你去相亲时骑马,让你的这条好腿正对着这个闺女家的门,这条拐腿用马挡着,这么一看就行了。”

又到瞎姑娘家说:“相亲时你站在门口,开着一扇门,关着一扇门。你这只瞎眼藏在关着的这扇门的后面。露着有好眼的这半边脸。”

相亲这天,小伙子和姑娘都按照媒婆的吩咐,一个骑马。一个在门口半遮着脸站着。

瞎眼姑娘看见骑在马上的小伙子果然长得不错,就相中了;缺腿小伙子看见站在门口的姑娘果然长的又白又好看,也相中了。

媒婆见没有露出破绽,自是高兴。忙催促两家过帖定婚。然后到男家说:“赶紧选个好日子成婚!要不人家打听出你是个拐子,这事就不好办了。”又到女家说:“快选个好日子嫁了吧。要不人家知道了你是个瞎子,再不娶你了。”

于是,选了个良辰吉日,给两人成了婚。等进了洞房挑开红盖头后,双方这才看清对方的真实模样。两人都不干了,分别找了媒人去。

媒婆对气呼呼的瞎姑娘说:“咳。别提了,自从他和你定了婚,亲戚朋友来道喜。一不小心摔了个跤,被摔断了一条腿。”

又对怒目圆瞪的拐腿小伙子说:“自从相亲那天她看见你以后,天天想你盼你。听说你摔断了一条腿,就急瞎了一只眼。”

二人岂肯相信?!便告到了公堂。不承想县官是个糊涂虫,听了二人的述说后。笑得“哈哈”的。对二人说:“你们俩都有缺陷,谁也别嫌谁。媒人把你们撮合到一起。实乃聪明之举。这样的媒人,民间多出几个才对。”说完,把二人轰出公堂,再没有了下文。

二人憋了一肚子气。不过已成事实,也只好将就着过起日子来。只是她嫌他瘸,他嫌她瞎,两个人经常闹别扭。

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梁晓乐和陈旭,在婚姻上做了一系列地改革:

提倡自由恋爱,保留媒人说和。

但无论自由恋爱还是媒人说和,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都要严肃不苟地走一遍“相亲”形式。

“相亲”的时候,男女双方,都不许化妆。哪怕用粉底掩饰一个小痦子,如果结婚后被对方看了出来,都可能成为夫妻不合的导火索。

见面之时,女方不管是chù_nǚ抑或是孀妇,须身穿三点式,由一位德高望重已婚老妇人,带去求婚男子前亮相;

同样,男方也只穿一条三角裤头,由一位小心谨慎的男子陪伴着,来到女方面前。

我们不要笑这样的做法,也不要斥之为愚蠢。

美加国人认为:人们买一匹花钱本不太多的小马,尚且非常慎重,尽管这匹马差不多是光着身子,尚且不肯付钱。除非摘下它的鞍子,取下全副挽具,唯恐下面隐蔽着什么烂疮。

在今后一生苦乐所系的选择配偶这件事上,怎好掉以轻心?!

对女方的全部评价只根据几乎是一手之宽的那部分——即露出的面庞,而身体其余部分全裹在衣服里。这样,和她结成伴侣,如果日后发现什么不满意之处,就很难以融洽地共同生活下去。

并非一切男人都很明智,只重视女方的品德。即使明智的男人,在婚姻问题上,也会认为美貌大大地增加了美德。

毫无疑问,衣服可能遮盖住丑恶的残疾,以致丈夫对妻子产生心理上的反感,而这时躯体上分居在法律上又不许可了。

如果这种残疾是婚后偶然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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