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偶像天王巨星>第106章 合作达成(二合一)

丁太建作为一个在网上蹭热度恰烂钱的非专业乐评人,其实他一早就猜到了窦启明的目的,不过他又不傻,肯定不可能因为窦启明这个根本不熟的人跟自己客气几句,自己就心甘情愿地去给他当枪使,于是丁太建便在电话里笑了笑反问道,“既然你这么不喜欢《消愁》这首歌,为什么不自己在网上发表一些看法和观点呢?”

额擦,我要是能自己在网上“开炮”,还用得着这样低声下气地过来找你?窦启明挠了挠头,心道这个丁太建倒也不好忽悠。

不过考虑到自己还有用得着丁太建的地方,窦启明便再次放下身段客客气气地道,“我的评价肯定不如丁老师你专业嘛!”

“呵呵……虽然你不是专业的乐评人,但你的流量不小,粉丝也挺多,如果真要在网上抨击《消愁》这首歌的话,影响肯定会很大。”

“这……”窦启明讷讷张了张嘴,突然感觉自己有些没话说了:难怪网上那么多人讨厌这个“大喷子”,真踏马的滑头!

“反正就咱们两个人,那我就把话明说了吧,我知道你前几天因为争‘劲歌榜’的事儿落了面子,如果你现在在网上喷《消愁》这首歌,肯定会有更多人跳出来骂你,所以你想让我代替你出头,不过你应该也知道,陈亦轩的粉丝可是非常多的……”

妈蛋,原来是想跟自己要好处!

窦启明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不过转念一想,丁太建的这个要求也不过分,毕竟人家可是得替自己顶着雷挨骂呢!

于是窦启明便默默咬了咬牙道,“对,丁老师您说得没错,在网上发布不同于主流的意见确实是需要勇气的,这样吧,我个人给您一万块钱,就当我付您对《消愁》这首歌的点评费了。”

“哈哈……一万块?”丁太建笑了,而且笑容有些嘲讽,“窦大歌手,我还以为你们这些明星都很大方呢!”

玛德,这个“老东西”还挺贪!本来窦启明还想着随便应付一下,能省一点是一点,可现在看来,这个钱应该是省不下了。

“额……不好意思,丁老师,刚才确实是我诚意不足了,这样吧,我给您三万块当点评费,您看成吗?”

“启明啊,你们艺人挣钱应该挺容易的吧?有时候我受邀上个音乐节目当一次点评嘉宾,通告费还有五万块呢!”

卧槽,这特么的是讹钱吧?

窦启明此时简直恨不得直接把电话给挂断,但他忍了又忍,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丁老师,跟您说句实在的,像我们这些歌手,平时来钱真没那些偶像艺人快,尤其像我这种出道时间不长的,手头没有您想的那么宽裕,这样吧,我给您五万块钱,就当您替我跑个通告当一回点评嘉宾了,行吧?理解一下,真的不能再多了。”

“好,那就五万吧!”

丁太建听窦启明这么一说,不由得心中暗喜,可表面上却还是装出了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就好像自己吃了多大亏似的,嗯,典型的得了便宜卖乖。

“启明,你应该明白,我这次要干的事情,是真有点儿费力不讨好,咱先不说陈亦轩的那些粉丝和正义路人,单是现在的乐评圈子里就都对《消愁》那首歌满是赞誉,这时候如果我跳出来说《消愁》这首歌怎么、怎么不好,这就相当于得罪了整个圈子的人,打了那些称赞过《消愁》的乐评人的脸啊!你说是这个道理吧?所以啊,你给我五万块钱是真不多。”

窦启明心说你特么还有圈子呢?人家其他乐评人认你这根“搅屎棍”吗?玛德还挺会找理由!

窦启明在心里一阵吐槽,但他钱已经花出去了,也犯不着再跟丁太建置这种气,于是只好假笑着附和道,“是,丁老师这次确实帮了我大忙,有机会我请丁老师吃饭!”

“行了,这些事儿以后再说,我现在就去写乐评,不过你记得快点儿把款打过来哈,先期打60%,等我微博发完,你再把剩下的两万块钱给我。”

“啊?丁老师,现在就要把款打给您吗?”

“你也可以晚点儿再给我,毕竟刚才我都录音了嘛,这就算是咱们俩订的合同了,当然,如果你手头实在紧的话,那也可以暂时不给,就当交个朋友了嘛!哈哈……”

卧槽,这个老阴逼竟然暗中留了把柄来要挟我!艹!

窦启明此时已经暗悔选择跟丁太建“合作”了,但既然上了贼船,又怎么可能随便下来?

这个老阴逼嘴上说着“交个朋友”,可自己真要是不给钱的话,他能放过自己才怪!

于是窦启明只好咬着牙道,“好,我一会儿就把钱打给你。”

“成,先期的款一到账,我马上就发微博,等下我就把卡号发给你哈!”

丁太建美滋滋地挂掉电话,也不管窦启明的态度是不是那么客气了,反正有钱到手就是真理!

说实话,丁太建最近本来就想找个人开喷,只不过一直没有确定好具体目标罢了,谁知道这时窦启明竟然眼巴巴地就送钱上门来求自己喷人,这简直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啊!

而且陈亦轩这个人吧,粉丝多,热度也挺高,最关键的是还特么被公司给“雪藏”了,背后也没有势力支持,这简直就是完美的“开炮”对象啊!

因此等到窦启明那三万块钱一打过来,丁太建立刻就打开微博编辑器启动了“喷人”模式:

最近陈亦轩创作的《消愁》这首歌很火,在网上也受到了不少赞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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